《史通》简介 《史通》 中国古代第一部系统的史学评论著作。二十卷。唐代著名史学家刘知几撰,成书于中宗景龙四年(710)。 刘知几(661—721)字于玄,彭城(今江苏徐州)人。唐高宗永隆元年(680)举进士。武则天长安二年(702)开始担任史官,撰起居注,历任著作佐郎、左史、著作郎、秘书少监、太子左庶子、左散骑常侍等职,兼修国,史。长安三年与朱敬则等撰《唐书》八十卷,神龙(705—707)时与徐坚等撰《武后实录》。玄宗先天元年(712),与谱学家柳冲等改修《氏族志》,至开元二年(714)撰成《姓族系录》二百卷,四年与吴兢撰成《睿宗实录》二十卷,重修《则天实录》三十卷、《中宗实录》二十卷。 刘知几不满于当时史馆制度的混乱和监修贵臣对修史工作的横加干涉,于景龙二年(708)辞去史职,“退而私撰《史通》,以见其志”。 《史通》包括内篇三十九篇、外篇十三篇,其中内篇的《体统》、《纰缪》、《弛张》三 篇在北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前已佚,全书今存四十九篇。内篇为全书的主体,着重讲史书的体裁体例、史料采集、表述要点和作史原则,而以评论史书体裁为主;外篇论述史官制度、史籍源流并杂评史家得失。 《史通》总结了唐初以前编年体史书和纪传体史书在编纂上的特点和得失,认为这两种体裁不可偏废,而在此基础上的断代为史则是今后史书编纂的主要形式。它对纪传体史书的各部分体例,如本纪、世家、列传、表历、书志、论赞、序例、题目等,作了全面而详尽的分析,对编写史书的方法和技巧也多有论述,这在中国史学史上还是第一次。它认为,“征求异说,采摭群言,然后能成一家”,主张对当时各种“杂史”应分别其短长而有所选择,对以往各种记载中存在的“异辞疑事,学者宜善思之”。关于作史原则,《史通》鲜明地提出坚持直书,反对曲笔;其《直书》、《曲笔》两篇,在认识上把中国史学的直笔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发展了。外篇的《史官建置》是一篇简要的史官制度史;《古今正史》叙述历代史书源流,间或也有一些评论;《疑古》、《惑经》承王充《论衡》的《问孔》、《刺孟》之余绪,对古代史事和儒 家经典提出一些疑问,反映了作者对于历史的严肃态度和批判精神;《杂说》等篇本是读史札记,涉及以往史家、史书的得失,有的地方也反映出作者在哲学思想上的见解和倾向。 《史通》对史学工作也有一些论述。如它把史学家的工作分为三个等第:一是敢于奋笔直书,彰善贬恶,如董狐、南史;二是善于编次史书,传为不朽,如左丘明、司马迁;三是具有高才博学,名重一时,如周代的史佚、楚国的倚相。刘知几第一次提出了史学家必须具备史才、史学、史识“三长”的论点。史学,是历史知识;史识,是历史见解;史才,是研究能力和表述技巧。“三长”必须兼备,而史识又是最重要的。史识的核心是忠于历史事实,秉笔直书。史有“三长”之说,被时人称为笃论,对后世也有很大影响。 《史通》是中国史学史上最早的从理论上和方法上着重阐述史书编纂体裁体例的专书,是对中国唐初以前的史学编纂的概括和总结,是中国史学家从撰述历史发展到评论史家、史书和史学工作的开创性著作。唐人徐坚认为,为史者应将《史通》置于座右。明、清以来,《史通》流传渐广,注、释、评、续者往往有之,现代史学家亦有不少研究《史通》的论著。它是8世纪初中国史坛和世界史坛上的一部重要的史学评论著作。《史通》也是有缺点的。它对史书体裁的看法,仅仅局限于对过往的总结,未能提出新的设想;它说的史书编纂超不出编年、纪传 二途,亦不够全面。它过分强调史书体例的整齐划一,以致要求以生动的客观历史去适应体例的模式,因而对以往史书的批评亦往往失于偏颇。 唐末柳璨著有《史通析微》,说明《史通》在唐代已经流传。《史通》之宋刻本已不可见,流传至今的最早本子系明刻宋本,如万历五年(1577)的张之象刻本。万历三十年的张鼎思刻本,源于嘉靖十四年(1535)的陆深刻本,也是较早的本子。李维桢在张鼎思刻本的基础上进行评论,乃有《史通评释》刻本。此后续有郭孔延《史通评释》、王维俭《史通训诂》、清朝黄叔琳《史通训诂补》等。浦起龙将明清各种版本疏而汇之,予以互正,撰《史通通释》,刻于乾隆十七年(1752),此即求放心斋刻本,流传较广。197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排印王煦华校点 《史通通释》,有详细校勘,并改正许多引书上的错误,书末附录陈汉章《史通补释》、杨明照《史通通释补》、罗常培《史通增释序》,是为目前之通行本。 (瞿林东) 摘自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   前言   中国有着悠久的重史传统,是史学发达最早的国度之一。   史学起于记事①,逐渐衍为资治之具,殷周王室已设立史官,“掌官书以赞治”②,此后历代相沿。中国的史书,从最早的文献汇编《尚书》算起,三千年 间连绵不辍,代有佳篇,其间涌现从《春秋》到《正续通鉴》一类贯通古今的编年史,从《史记》到《清史稿》一类列朝相袭的纪传体史书,从《通鉴纪事本末 》到《清史纪事本末》一类以事为纲,按事类编纂的纪事本末体史书,“十通”与“会要”一类记载典章制度的史书,中国史学不仅以记载史事详明、真切著称 于世,而且力图“述往事,思来者”,“网罗天下放失旧闻,考之行事,稽其成败兴坏之理”③,试图将“历史——现实——未来”   勾连一气,为后来者提供经验教训。因此,中国史家不限于记事,还致力于“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这种历史哲学的沉思,散见于各类典籍,集成专 书而且脍炙人口者,当推置于我们案头的《史通》和《文史通义》。   唐人刘知几(661 —721 )所著《史通》是我国第一部史学评论专著,是对唐以前千余年间史学成就的一次取精用宏的总结。其内篇三十六篇,论史书源流、 体例和编纂方法,外篇十三篇,论史官建置沿革和史书得失。作者   肯定史学的重要社会功能:   史之为用,其利甚博。乃生人之急务,为国家之要道。有国有家者,其可阙之哉!   又畅论史家三长——史才、史学、史识,其中尤重史识,倡导“不掩恶,不虚美”的实录、直书精神,“爱而知其丑,憎而知其善”,反对“妄生穿凿,轻 究本原”。由这一评史标准,作者赞扬《左传》与《齐志》,称“左氏之义有三长”,“王劭《齐志》多记当时鄙言”;又批评被尊为经典的《春秋》“真伪莫 分,是非相乱”,并指出《尚。书》、《论语》中的不实之载,显示了一种“疑古惑经”的批评精神。   清人章学诚(1738—1801)所著《文史通义》,是继《史通》之后又一部史学评论专书。作者详论“六经皆史说”,又在刘知几“史家三长”之外强调“史 德”,也即“著书者之心术”,指史家作史能否忠实于客观史实,做到“善恶褒贬,务求公正”的一种品德。该书还讨论各类史体的发展演变及其得失长短,提 倡史学经世,反对专务繁琐考证和空谈义理,对清代盛行的汉学和宋学都有所批评。该书总结前人修纂方志的经验,提出修志义例和理论,建立方志学,并将其 列为史学的一支重要方面军。   《史通》和《文史通义》均出版过多种单行本,而二书并刊则以岳麓书社这一版本为首例。从事点校的三位青年学人桑士显、吴琦、董煊都有相当的文史功 力,他们的劳作为史学工作者提供了方便。不幸的是,桑君竟在而立之年病故,他参与点校的两部史学名著的合刊本,正是对这位热情有为的早逝学者的纪念。   ①《说文》:“史,记事者也,从义诗中。中,正也。”   ②《周礼。天官冢宰》。   ③《史记。太吏公自序》。   冯天瑜  1993年1月27日于武昌   史通原序   长安二年武后临朝第十九年,至此十六改元。余以著作佐郎兼修国史,寻迁左史,于门下撰起居注。会转中书舍人,暂停史任,俄兼领其职。今上即位,除 著作郎、太子中允、率更令,其兼旧脱“兼”字。修史皆如故。兼修史,以领职言,脱“兼”字则非。又属大驾还京,以留后在东旧脱“东”   字。都。无儿,驿征入京,专知史事,仍迁秘书少监。自惟历事二主,从宦一作“官”两京,遍居司籍之曹,久处载言之职。昔马融三入东观,汉代称荣; 张华再典史官,晋朝称美。嗟予小子,兼而有之。是用职思旧误作“司”。   其优,不遑启处。尝以载削余暇,商榷一作“确”。史篇,下笔不休,遂盈筐箧。于是区分类聚,编而次之。   昔汉世诸儒,集论经传,定之于白虎观,因名曰《白虎通》。予既在史馆而成此书,故便以《史通》为目。且汉求司马迁后,封为史通子,是知史之称通, 其来自久。博采众议,爱定兹名。凡为廿卷,列之如左,合若干言。   旧注:除所阙篇,凡八万三千三百五十二字,注五千四百九十八字。于时岁次庚戌,景龙四年中宗元,是时复辟六年矣,仲春之月也。   校点说明   一、本书的《史通》以清代浦起尤的《史通通释》为底本,《文史通义》以民国时期叶玻先生的《文史通义校注》为底本。   二、底本之外,分别又据《史通通释》(上海书店1988年影印本)、《史   通笺记》(中华书局1980年版)等与《文史通义》(古籍出版社1956年版)、   《文史通义校注》(中华书局1988年版)以及学术界的有关成果,作为校点参考。   三、凡底本中的明显错简之处或错讹文字,皆据他本或内校径直改正。   四、为了严格体例,《史通》底本中的“释”与“按”皆予删减;同时,《史通》底本“附录”中的《新唐书。刘知几传》及《文史通义》底本中所附的《 校雠通义》,皆予抽出。   本书承蒙著名学者冯天瑜先生惠赐“前言”,谨此谢忱。   校点者1992年12月   内篇   卷一六家第一   自古帝王编述文籍,《外篇》谓《古今正史》篇。此二字一作“史”。   言之备矣。古往今来,质文递变,诸史之作,不恒厥体。榷而为论,其流有六:一曰《尚书》家,二曰《春秋》家,三曰《左传》家,四曰《国语》家,五 曰《史记》家,六曰《汉书》家。今略陈其义,列之于后。   《尚书》家者,其先出于太古。《易》曰:“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故知《书》之所起远矣。至孔子观书于周室,得虞、夏、商、周四代 之典,乃删其善者,定为《尚书》百篇。孔安国曰:“以其上古之书,谓之《尚书》。”《尚书璇玑钤》曰:“尚者,上也。上天垂文■,古“象”   字,一作“以”。布节度,如天行也。”王肃曰:“上所言,下为史所书,故曰《尚书》也。”推一作“唯”。此三说,其义不同。盖《书》之所主,本于 号令,所以宜王道之正义,发话言于臣下;故其所载,皆典、谟、训、诰、誓、命之文。至如《尧》、《舜》二典直序人事,《禹贡》一篇唯言地理,或作“里”。 《洪范》总述灾祥,董、刘五行之说。《顾命》都陈丧礼,兹亦为例不纯者也。   又有《周书》者,谓世所传汲冢《周书》。与《尚书》相类,即孔氏刊约百篇之外,凡为七十一或作“二”,非。章。上自文、武,下终灵、景。   甚一误作“其”。有明允笃诚,典雅高义;时亦有浅末恒说,滓秽相参,殆似后之好事者所增益也。至若《职方》之言,与《周官》《周礼》。无异;《时 训》之说,比《月令》多同。斯百王之正书,《五经》之别录者也。   自宗周既殒,《书》体遂废,迄一作“迨”。乎汉、魏,无能继者。至晋广陵相鲁国孔衍,以为国史所以表言行,昭法式,至于人理常事,不足备列。乃删 汉、魏诸史,取其美词典言,足为龟镜者,定以篇第,纂成一家。   由是有《汉尚书》、《后汉尚书》、《汉衍。魏尚书》,凡为二十六卷。卷与《隋。志》不合。至隋秘书监太原王劭,又录开皇、仁寿时事,编而次之,以 类相从,各为其目,勒成《隋书》八十卷。寻其义例,皆准《尚书》。   原夫《尚书》之所记也,若君臣相对,词旨可称,则一时之言。累篇咸载。如言无足纪,语无可述,若此疑当作“止”。故事,虽有旧无“有”字。   脱略,四句言有事无言者不收。而观者不以为非。爱逮中叶,文籍大备,必翦截今文,模拟古法,事非改辙,理涉守株。故舒元孔衍字。所撰《汉》、《魏 》等书,不行于代也。若乃帝王无纪,公卿缺传,则年月失序,爵里难详;斯并昔之所忽,而今之所要。如君懋王劭字,《隋书》,虽欲祖述商、周,宪章虞、 夏,观其所述,乃似《孔子家语》,临川《世说》;谓体不类史,可谓画虎不成,反类犬也。故其书受嗤当代,良有以焉。   《春秋》家者,其先出于三代。案《汲冢琐语》记太丁时事,目为《夏殷春秋》。孔子曰:“疏通知远,《书》教也”:“属辞比事,《春秋》之教也。” 知《春秋》始作,与《尚书》同时。《琐语》又有《晋春秋》,记献公十六年事。《国语》云:“晋羊舌肸习于春秋,悼公使傅其太子。”《左传》昭二年,晋 韩宣子来聘,见《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斯则春秋之目,事匪一家。至于隐没无闻者,不可胜载。又案《竹书纪年》,其所纪事皆与《鲁春秋》同。 《孟子》曰:“晋谓之乘,楚谓之梼杌,而鲁谓之春秋,其实一也。”然则乘与纪年、梼杌,其皆春秋之别名者乎!故《墨子》曰:“吾见百家春秋”,盖皆指 此也。   逮仲尼之修《春秋》也,乃观周礼之旧法,遵鲁史之遗文;据行事,仍人道;就败以明罚,因兴以立功;假日月而定历数,籍“藉”通。朝聘而正礼乐;微 婉其说,志一作“隐”。晦其文;为不刊之言,著将来之法。故能弥历千载,而其书独行。   又案儒者之说春秋也,以事系日,以日系月;言春以包夏,举秋以兼冬,年有四时,故错举以为所记之名也。苟如是,则晏子、虞卿、吕氏、陆贾,其书篇 第,本无年月,而亦谓之春秋,盖有异于此者也。   至太史公著《史记》,始以天子为本纪,考其宗旨,如法一作“昔”。   《春秋》。自是为国史者,皆用斯法。然时移世异,体式不同。其所书之事也,皆言罕褒讳,事无黜陟;故马迁所谓整齐故事耳,安得比于《春秋》哉!   《左传》家者,其先出于左丘明。孔子既著《春秋》,而丘明受旧作“授”,非。经作传。盖传者,转也;转受旧亦作“授”。经旨,以授后人。或曰传者, 传原音:平。也,所以传示来世,案孔安国注《尚书》,亦谓之传,斯则传者,亦训释之义乎?观《左传》之释经也,言见经文而事详传内,或传无而经有,或 经阙而传存。其言简而要,其事详而博,信圣人之羽翮,而述者之冠冕也。   逮孔子云没,经传不作。史而以经名者,至《左传》后遂绝。于时文籍,唯有《战国策》及《太史公书》而已。至晋著作郎鲁国乐资,乃追采二史,撰为《 春秋后传》。其书一脱“书”字。始以周贞王,续前传鲁哀公后,至王■同“赧”。入秦;又以秦文王之继周,终于二世之灭,合成三十卷。当汉代史书,以迁、 固为主,而纪传互出,表志相重,于文为烦,颇难周览。   至孝献帝,始命苟悦撮其书为编年体,依一有“附”字。《左传》著《汉纪》三十篇。自是每代国史,皆有斯作,起自后汉,至于高齐,如张璠、孙盛、干 宝、徐贾、当是“广”字。裴子野、吴均、何之元、王劭等。其所著书,或谓之春秋,或谓之纪,或谓之略,或谓之典,或谓之志。虽当有“其”字。   名各异,大抵皆依《左传》以为的准焉。   《国语》家者,其先亦出于左丘明。既为《春秋内传》,又稽其逸文,纂其别说,分周、鲁、齐、晋、郑、楚、吴、越八国事,起自周穆王,终于鲁悼公, 别为此二字或作“列于”,或作“列为”,皆非。《春秋外传。国语》,合为二十一篇……其文以方《内传》,或重出而小异。然自古名儒贾逵、王肃、虞翻、 韦曜之徒,并申以注释,治其章句;此亦《六经》之流,《三传》之亚也。   暨纵横互起,力战争雄,秦兼天下,而著《战国策》。其篇有东西二周、秦、齐、燕、楚、三晋、宋、卫、中山,合十二国,分为三十三卷。夫谓之策者, 盖录而不序,谓时序。故即简简徚。以为名,或云,汉代刘向以战国游士为之一脱“之”字。策谋,因谓之《战国策》。   至孔衍,又以《战国策》所书,未为尽善;乃引太史公所记,参其异同,删彼二家,谓《国策》、《迁史》。聚为一录,号为《春秋后语》。除二周及宋、 卫、中山,其所留者,七国而已。始自秦孝公,终于楚、汉之际;比于《春秋》,亦尽二百三十余年行事。始衍撰《春秋时国语》,因迷其《后语》,并标其前 作。复撰《春秋后语》,勒成二书,各为十卷;今行于世者,唯《后语》存焉。按其书序云:“虽左氏莫能加。”世人皆尤其不量力,不度德。寻衍之此义,自 比于丘明者,当谓《国语》,非《春秋传》也。必方以类聚,岂多嗤乎!   当汉氏失驭,英雄角力。司马彪又录其行事,因为《九州春秋》,州为一篇,合为九卷。寻其体统,亦近代之《国语》也。   自魏都许、洛,三方鼎峙:晋宅江、淮,四海幅裂。其君虽号同王者,而地实诸侯。所在史官,记其国事,为纪传者则规模班、马,创编年者则议拟荀、袁。 于一作“为”。是《史》、《汉》之体大行,而《国语》之风替矣。   《史记》家者,其先出于司马迁。自《五经》间行,百家竟列,事迹错糅,通作“揉”。前后乖舛。至迁乃鸠集国史,采访家人,或作“家乘”,恐非。上 起黄帝,下穷汉武;纪传以统君臣,书表以谱年爵,合百三十卷。   因鲁史旧名,目一本“目”字在上。之曰一无“曰”字。《史记》。自是汉世史官所续,皆以《史记》为名。迄乎东京著书,犹称《汉记》。   至梁武帝,又敕其群臣,上自太初,下终齐室,撰成《通史》六百二十卷。其书自秦以上,皆以《史记》为本,而别采他说,以广异闻;至两汉已还,则全 录当时纪传,而上下通达,臭味相依;又吴、蜀二主皆入世家,五胡及拓拔氏列于《夷狄传》。大抵其体皆如《史记》,其所为异者,唯无表而已。其后元魏济 阴王晖业,撰人误,辩详后注。又著《科录》二百七十卷,其断限亦起自上古,而终于宋年。其编次多依放《通史》,而取其行事尤相似者,共为一种,故以《 科录》为号。皇家显庆中,符玺郎陇西李延寿抄撮近代诸史,南起自宋,终于陈,北始自魏,卒于隋;合一百八十篇,号曰《南、北史》,其君臣流例,恐当作 “别”。纪传群分,皆以类相一无“相”字。   从,各附于本国。凡此诸作,皆《史记》之流也。   寻《史记》疆宇辽阔,年月遐长,而分以纪传,散以书表。每论家国一政,而胡、越相悬;叙君臣一时,而参、商是隔。此其为体之失者也,兼其所载,多 聚旧记,一作“纪”。原注:谓采《国语》、《世本》、《国策》等。时采一作“插”。杂言,故“故”字俗本误作细书,缀于小注末。使览之者事罕异闻,而 语饶重出。此撰录之烦者也。况《通史》已降,芜累尤深,遂使学者宁习本书,而怠窥新录。且撰次无几,而残缺遽或作“遂”。多,可谓劳而无功,述者所宜 深诫也。   《汉书》家者,其先出于班固。马迁撰《史记》,终于今上;谓孝武帝,依太史公语也。自太初已下,阙而不录。班彪因之,演成《后记》,以续前编。至 子固,乃断自高祖,尽于王莽,为十二纪、十志、八表、七十列传,勒成一史,目为《汉书》。昔虞、夏之典,商、周之诰,孔氏所撰,皆谓之“书”。夫以 “书”为名,亦稽古之伟称。寻其创造,皆准子长,但不为“世家”,改“书”曰“志”而已。自东汉以后,作者相仍,皆袭其名号,无所变革,唯《东观》曰 “记”,《三国》曰“志”。然称谓虽别,而体制皆同。   历观自古,史之所载也,《尚书》记周事,终秦穆;《春秋》述鲁文,一作“史”。止哀公;旧误作“定公”。《纪年》即《竹书纪年》。不一作“下”, 非。逮于魏亡,《史记》唯论于汉始。如《汉书》者,究西都之首末,穷刘氏之废兴,包举一代,撰成一书;一作“家”。言皆精练,事甚该密,故学者寻讨, 易为其功。自尔一作“迩”,一作“古”。迄今,无改斯道。   于是考兹六家,商榷千载,盖史之流品,亦穷之于此矣。而朴散淳销,时移世异,《尚书》等四家,《尚书》、《春秋》、《国语》、《史记》。   其体久废;所可祖述者,唯《左氏》及《汉书》二家而已。   卷二二体第二   三、五之代,书有典、坟,悠哉邈矣,不可得而详。自唐、虞以下迄于周,是为《古文尚书》、然世犹淳质,文从简略,求诸备体,固以一作“已”。   阙如。既而丘明传《春秋》,编年之祖。子长著《史记》,纪传之祖。载笔之体,于斯备矣。后来继作,相与因循,假有改张,变其名目,区域有限,孰能 逾此!盖荀悦、张璠,丘明之党也;班固、华峤,子长之流也。惟此旧脱“此”字。二家,各相矜尚。必辨其利害,可得而言之。   夫《春秋》者,谓《左传》也。此一扇论编年。系日月而为次,列时岁以相续,中国外夷,同年共世,莫不备载其事,形于目前;理尽一言,语无重出。此 其所以为长也。至于贤士贞女,高才俊德,事当冲要者,其人有关国政,必盱衡而备言;迹在沈冥者,其人无预国事。不枉道而详说。如绛县之老,杞梁之妻, 或以酬晋卿而获记,或以对齐君而见录。冲要故也,其用贤如柳惠,仁若颜回,终不得彰其名氏,显其言行。沈冥故也,故论其细也,则纤芥无遗,语其粗也, 则丘山是弃。此其所以为短也。   《史记》者,举《史》该《汉》。此一扇论纪传。纪以包举大端,传以委曲细事,表以谱列一作“序其”。年爵,志以总括遗漏,逮于天文、地理、国典、 朝章,显隐必该,洪纤靡失。此其所以为长也。若乃同为一事,分在数篇,断续相离,前后屡出,于《高纪》涉及项事。则云语在《项传》,高主项宾故。于《 项传》涉及高祖,则云事具《高纪》。项主高宾故。又编次同类,如屈、贾、曹、荆。不求年月,谓时代。后生而擢居首帙,先辈而抑归末章;遂使汉之贾谊将 楚屈原同列,鲁之曹沫与燕荆轲并编。此其所以为短也。   考兹胜负,互有得失。而晋世干宝著书,乃盛誉丘明而深抑子长,其义云:能以三十卷之约,括囊二百四十年之事,靡有遗也。寻其此说,可谓劲挺之词乎? 案春秋对事,入于左氏所书者,盖三分得其一耳。丘明自知其略也,故为《国语》以广之。然《国语》之外,尚多亡逸,安得言其括囊靡遗者哉?向使丘明世为 史官,一作“而”,非。皆仿《左传》也,至于前汉之严君平、郑子真,后汉之郭林宗、黄叔度,身隐位卑者。晁古作“鼂”。错、董生之对策,刘向、谷永之 上书,文烦事博者。斯并德冠人伦,名驰海内,识洞幽显,言穷军国。或以身隐位卑,不预朝政;严、郑、郭、黄,或以文烦事博,难为次序。晁、董、刘、谷。 皆略而不书,斯则可也。此是掉句。   必情有所吝,不加刊削,则汉氏之志传百卷,并列于十二纪中,一作“事”,非。将恐碎琐多芜,阑单失力者矣。故班固以国例迁,知其若此,设纪传以区 分,使其历然可观,纲纪有别。荀悦厌其迂阔,又依左氏成书,翦截班史,篇才三十,历代褒旧作“保”,恐误,之,有逾本恐当作“纪”。传。   然则班、荀二体,角力争先,欲废其一,固亦难矣。后来作者,不出二途。故晋史有王、虞,纪传。而副以干《纪》;编年,《宋书》有徐、沈,纪传。而 分为裴《略》。编年。各有其美,并行于世。异夫令升之言,唯守一家而已。   载言第三   古者言为《尚书》,事为《春秋》,左右二史,分尸其职。盖桓、文作霸,乣“纠”通。合同盟,春秋之时,事之大者也,而《尚书》阙纪;载也。   一作“记”。秦师败绩,缪公诫誓,《尚书》之中,言之大者也,而《春秋》靡录。此则言、享有别,断可知矣。泥古太甚,于《尚书》家已论之。   逮左氏为书,不遵古法,言之与事,同在传中。然而言事相兼,烦省合理,故使读者寻绎不倦,览讽忘疲。   至于《史》、《汉》则不然。凡所包举,务存恢博,文辞入或讹作“之”。   记,繁富为多。是以《贾谊》、《晁错》、《董仲舒》、《东方朔》等传,唯上“尚”通,或作“止、录言,罕逢载事。夫方述一事,得其纪纲,一作“纲 纪”。而隔以大篇,分其次序;一作“序次”。遂令披阅之者,有所懵然。后史相承,不改其辙,交错分一作“纷”。扰,古今是同。案迁、固列君臣于纪传, 统遗逸于表志,虽篇名甚广而一作“唯”。言无独“无独”旧作“独无”,误。愚谓凡为史者,宜于表志之外,更立一书。著人主之制册、诰令,群臣之章表、 移檄,收之谓收出之。纪传,悉入书部,题为“制册”、当有“书”字。“章表书”,以类区别。他皆放此,亦犹志之有“礼乐志”、“刑法志”者也。“者也” 二字,于文势当有,对下段亦当有,旧脱。又诗人之什,自成一家。故风、雅、比、兴,非《三传》所取。自六义不作,文章生焉。若韦孟讽谏之诗,扬雄出师 之颂,马卿之书封禅,贾谊之论过秦,诸如此文,皆施纪传。窃谓宜从古诗例,断入书中,据前例,亦当有“题为某书”之文,疑脱。亦犹《舜典》列《元首之 歌》、《夏书》包《五子之咏》者也。夫能使一无“使”字。史体如是,庶几《春秋》、《尚书》之道备矣。   昔一作“晋”,误。干宝仪撰晋史,以为宜准一多“左”字。丘明,其臣下委曲,仍为谱注。于时议者,莫不宗之。故前史之所未安,后史之所宜革。是用 敢同有识,爱立兹篇,庶世之作者,睹其利害。如谓不然,请俟来哲。   本纪第四   昔汲冢竹书是曰《纪年》,《吕氏春秋》肇立纪号。其书有十二纪。盖纪者,纲纪庶品,网罗万物。考篇目之大者,其莫过于此乎?及司马迁之著《史记》 也,又列天子行事,以本纪名篇。后世因之,守而勿失。譬夫行夏时之正朔,服孔门之教义者,二句喻言本纪,法立而分定。虽地迁陵谷,时变质文,而此道常 行,终莫之能易也。   然迁之以天子为本纪,诸侯为世家,斯诚谠矣。但区域犹言门类。既定,而疆理犹言界画。不分,遂今后之学者罕详其义。案姬自后稷至于西伯,嬴自伯翳 至于庄襄,“襄”旧作“王”,下同。爵乃诸侯,而名隶本纪。若以西伯、庄襄以上,别作周、秦世家,持殷纣以对递代之义。武王,拔秦始以承周赧,使帝王 传授,昭然有别,岂不善乎?必以西伯以前,其事简约,别加一目,不足成篇。其书不过两番。则伯翳之至庄襄,其书先成一卷,甚不简矣。而不共世家等列, 辄与本纪同编,此尤可怪也。项羽僭盗而死,未得成君,大业未就。求之于古,则齐无知,卫州吁之类也。未成君也。安得讳其名字,呼之曰王者乎?二句言岂 等于讳名而奉尊称者。春秋吴、楚僭拟,书如列国。假使羽窃帝名,正可抑同样盗,群盗即胜、广辈,《汉书》胜、广、项籍同传,句盖准以为言。况其名曰西 楚,号止霸王者乎?霸王者,即当时诸侯。即如彭、韩之类,谓其号正同也。诸侯而称本纪,求名责实,再三乖谬。   盖纪之为体,犹《春秋》之经;系日月以成岁时,书君以显国统。曹武虽曰人臣,实同主者,以未登帝位,国不建元。陈《志》权假汉年,编作《魏纪》; 亦犹《两汉书》首列秦、莽之正朔也。连莽举例,据《光武纪》。后来作者,宜准于斯。而陆机《晋书》,列纪三祖,直序其事,竟不编年。年既不编,何纪之 有?夫位终北面,一概人臣,傥追加大号,止入传限,是以弘嗣韦曜。吴史,不纪孙和,缅求故实,非无往例。即下文戾园也。逮伯起魏收。之次《魏书》,一 脱“书”字。乃编景穆于本纪,以戾园诸木讹作“国”。   虚谥,间厕武、昭,欲使百一作“下”。世之中,若为鱼贯。   又纪者,既以编年为主,唯叙天子一人。有大事可书者,则见之于年月;其书事委曲,付之列传;此“此”郭本作“则”。其义也。如近代述者魏著作、李 安平之徒,其撰《魏》、《齐》二史,旧注:魏彦渊撰《后魏书》,李百药撰《北齐书》。于诸帝篇,或杂载臣下,或兼言他事,巨细毕书,洪纤备录。旧注: 如彦渊《帝纪》载沙苑之捷,百药《帝纪》述淮南之败是也。   全为传体,有异纪文,迷而不悟,无乃太甚。世之读者,幸为详焉。   世家第五   自有王者,便置诸侯,列以五等,疏为万国。当一无“当”字。周之东迁,王室大坏,于是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迄乎秦世,分为七雄。司马迁之记诸国也, 其编次之体,与本纪不殊。各国自用其年。盖欲抑彼诸侯,异乎天子,故假以他称,名为世家。   案世家之一无此四字,易一“其”字,为义也,岂不以开国承家,世代相续?至如一作“于”。陈胜起自群盗,称王六月而死,子孙不嗣,社稷靡闻,无世 可传,无家可宅,丽以世家为称,岂当然乎?夫史之篇目,皆迁所创,岂以自我作故,一作“古”,集内屡见此语,并作“故”。而名实无准。   且诸侯、大夫,家国本别。三晋之与田氏,自未为君而前,齿列陪臣,屈身落后,而前后一统,俱归世家。使君臣相杂,升降失序,何以责季孙之八佾舞庭, 管氏之三归反坫?三晋田齐之先,犹帝纪之上世也。又当有“田齐”二字。列号东帝,抗衡西秦,地方千里,高视六国,而没其本号,唯以田完制名,原注:谓 《田完世家》也。求之人情,孰谓其可?   当汉氏之有天下也,其诸侯与古不同。夫古者诸侯,皆即位建元,专制一国,绵绵瓜瓞,卜世长久。至于汉代则不然。其宗子称王者,皆受制京邑,自同州 郡:异姓封侯者,必从宦一作“官”。天朝,不临方域。汉初不尽然。   或传国唯止一身,或袭爵才经数世,虽名班一多“爵”字,非。胙土,而礼异人君。必编世家,实同列传。而马迁强加别录,以类相从,虽得画一之宜,讵 识随时之义?   盖班《汉》知其若是,厘革前非。至如萧、曹茅土之封,荆、楚葭莩之属,并一概称传,无复世家,事势当然,非矫枉也。自兹已降,年将四百。   及魏有中夏,而扬、吴。益蜀,不宾,终亦受屈中朝,见称伪主。为史者必题之以纪,则上通帝王;榜之以传,则下同臣妾。梁主敕撰《通史》,定为吴、 蜀世家。持彼僭君,比诸列国,去太去甚,其得折中之规乎!此论于蜀未允。次有子显《齐书》,北编《魏虏》;牛弘《周史》,南记萧察。考其传体,宜曰世 家。但近或作“今”,误。古著书,通无此称。用使马迁之目,或讹作“册”。湮没不行;班固之名,相传靡易者矣。   列传第六   夫纪传之兴,肇于《史》、《汉》。盖纪者,编年也;传者,列事也。   编年者,历帝王之岁月,犹《春秋》之经;列事者,录人臣之行状,犹《春秋》之传。《春秋》则传以解经,《史》、《汉》则传以释纪。   寻兹例草创,始自子长,而朴略犹存,区分未尽。如项王宜旧讹作“立”。   传,而以本纪为名,非惟羽之僭盗,不可同于天子;且推其序事,一谓脱“事”   字。皆作传言,年从秦、汉,便是传体。求谓之纪,不可得也。或曰:迁纪五帝、夏、殷,亦皆列事而已。《史记》此三纪皆无年,子曾不之怪,问独尤于 《项纪》哉?对曰:不然。夫五帝之与夏、殷旧作“殷、夏”。也,正朔相承,子孙递及,虽无年可著,纪亦何伤!如项羽者,事起秦余,身终汉始,殊夏氏之 后羿,羿世无君。似黄帝之蚩尤。譬诸闰位,容可列纪;谓羿。   方之骈拇,难以成编。谓蚩尤。且夏、殷之纪,不引他事。纪体尊严。夷、齐谏周,实当纣日,而■古“析”字。为列传,不入殷篇。《项纪》则上下同载, 君臣交杂,多端时事,尽入篇中。纪名传体,所以成嗤。一作“媸”。   夫纪传一作“传纪”。之不同,犹诗赋之有别;而后来继作,亦多所未详。案范晔《汉书》记或作“纪”。后妃六宫,其实传也,从君之年。而谓之为纪; 陈寿《国志》载孙、刘二帝,其实纪也,用其国年。而呼之曰传。   考数家之所作,其未达纪传之情乎?苟上智犹且若斯,则中庸故可知矣。   又传之为体,大抵相同,而述者多方,有时而异。旧有“耳”字。如二人行事,首尾相随,则有一传兼书,包括令尽。若陈余、张耳合体成篇,陈胜、吴广 相参并录是也。亦有事迹虽寡,名行可崇,寄在他篇,为其标冠。   若商一作“南”。山四皓,事列王阳之首;庐江毛义,名在刘平之上是也。   自兹已后,史氏相承,述作虽多,斯道都一作“多”。废。其同于古者,唯有附出而已。寻附出之为义,攀列传以垂名,若纪季之入齐,颛臾之事鲁,皆附 庸自托,得厕旧有“于”字。朋流。然世之求名者,咸以附出为小。盖以其因人成事,不足称多故也。窃以书名竹素,岂限详略,但问其事竟如何耳。借如召平、 纪信、沮授、陈容,或运一异谋,树一奇节,并能传之不朽,人到于今称之。岂假编名作传,然后播其遗烈也。嗟乎!自班、马以来,获书于国史者多矣。其间 则有主无令闻,一作“向”。死无异一作“遗”。迹,用使游谈者靡征其事,讲习者罕记其名,而虚班史传,妄占篇目。若斯人者,可胜纪哉!古人以没而不朽 为难,盖为此也。   卷三表历第七   盖谱之建名,起于周代;一作“氏”。表之所作,因谱象形。故桓君山有云:“太史公《三代世表》,旁行邪通“斜”。上,并效周谱。”此其证欤?   夫以表为文,用述时事,施彼谱牒,旧本作“历”容或可取,载诸史传,未见其宜。何则?《易》以六爻穷变化,《经》《春秋》。以一字成褒贬,《传》 包五始,《诗》含六义。故知文尚简要,语恶烦芜,何必款曲重沓,方称周备。   观一作“睹”。马迁《史记》则不然矣。一作“夫”,属下句。天子有本纪,诸侯有世家,公卿以下有列传;至于祖孙昭穆,年月职官,各在其篇,具有其 说,用相考核,居然可知。而重列之以表,成其烦费,岂非谬乎?且表次在篇第,编诸卷轴,得之不为益,失之不为损。用使读者莫不先看本纪,越至世家,表 在一有“乎”字。其间,缄而不视,语其无用,可胜道哉!   既而班、《东》二史,原注:《东》谓《东观汉记》。各相祖述,迷而不悟,无异逐狂。必曲为铨择,强加引进,则列国年表或可存焉。何者?当春秋、战 国之时,天下无主,群雄错峙,各自年世。若申之于表以统其时,则诸国分年,一时尽见。如两汉御历,四海成家,公卿既为臣子,王侯才比郡县,何用表其年 数以别于天子者哉!   又有甚于斯者。异哉,班氏之《人表》也!区别九品,网罗千载,论世则异时,语姓则他族,自可方以类聚,物以群分,使善恶相从,先后为次,何藉而为 表乎?且其书上自庖牺,下穷羸氏,不言汉事,而编入《汉书》;鸠居鹊巢,茑施松上,附生疣赘,不知翦截,何断而为限乎?一脱“乎”字。   至法盛书载中兴,改表为注,名目虽巧,芜累亦多。当晋氏播迁,南据扬、越,魏宗勃起,北雄燕、代;其间诸伪,十有六家,不附正朔,自相君长。一作 “臣”。崔鸿著表,颇有甄明,比于《史》、《汉》群篇,其要为切者矣。   若诸子小说,编年杂记,如韦昭《洞纪》、陶弘景《帝代年历》。旧作“帝王历”。皆因表而作,用成其书。既非国史之流,故存而不述。   书志第八   夫刑法、礼乐、风土、山川,求诸文籍,出于《三礼》。及班、马著史,别裁书志。考其所记,多效《礼经》。且纪一讹“记”。传之外,有所不尽,只字 片文,于斯备录。语其通博,信作者之渊海也。   原夫司马迁曰书,班固曰志,蔡邕曰意,旧作“《东观》曰记”,非。   华峤曰典,张勃曰录,何法盛曰说。名目虽异,体统不殊。亦犹楚谓之一无“之”字。梼杌,晋谓之乘,鲁谓之春秋,其义一也。   于其编目,旧作“次”,非。则有前曰《平准》,《史记》中名。后云《食货》;《汉书》改名。古号《河渠》,《史记》中名。今称《沟洫》;《汉书》 改名,析《郊祀》《汉书》中名。为《宗庙》,《后汉》有此篇名,然非总类名,分《礼乐》《汉书》中名,为《威仪》;《隋志》之礼名《礼仪》。《悬象》 《魏书》作《天象》。出于《天文》,《汉书》中初名。《郡国》《后汉》改名。生于《地理》。《汉书》中初名。如斯变革,不可胜计,或名非而物是,或小 异而大同。但作者爱奇,耻于仍旧,必寻源讨本,其归一揆也。   若乃《五行》、《艺文》,班补子长之阙;八书中无此也,《百官》、《舆服》,谢谢承。拾孟坚之遗。班有《百官》,无《舆服》也。王隐后来,加以《 瑞异》;隐书无考,《新晋书》删去。《宋书》有《符瑞》。魏收晚进,弘以《释老》。《魏。志》末篇。斯则自我作故,出乎胸臆,求诸历代,不过一二者焉。   大抵志之为篇,其流十五六家而已。其间则有妄入编次,虚张部帙,而积习已久,不悟其非。亦有事应可书,宜别际一有“篇”字。题,而古来作者曾未觉 察。今略陈其义,列于下云。此下或注“已上总序”,或注“书志序”,皆非原文,可删也。中后同。   夫两曜百星,丽于玄象,非如九州万国,废置无恒。故海田可变,而景纬无易。古之天犹今之天也,今之天即古之天也,必欲刊之国史,施于何代不可也?   但《史记》包括所及,区域指世代言。绵长,故书有《天官》,读者竟忘其误,榷而为论,未见其宜。班固因循,复以天文作志,志无汉事而隶入《汉书》, 寻篇考限,睹其乖越者矣。降及有晋,迄于隋氏,或地止一隅,或年才二世,而彼苍列志,其篇倍多,流宕忘归,不知纪极。方于《汉史》,又孟坚之罪人也。   窃以国史所书,宜述当时之事。必为志而论天象也,但载其时彗孛氛祲,薄食晦明,裨灶、梓慎之所占,京房、李郃之所候。至如一作“于”。荧惑退舍, 宋公延龄,中台告诉,晋相速祸,星集颍川而贤人聚,月犯少微而处士亡,如斯之类,志之可也。若乃体分濛澒,色著青苍,丹曦、日也。素魄月也。之躔次, 黄道、日行之道,紫宫紫微宫垣。之分野,既不顶于人事,辄编之于策书,故曰刊之国史,施于何代不可也。其间唯有袁山松、著《后汉书》。沈约、著《宋书 》。萧子显、著《南齐书》。魏收著《魏书》。等数家,颇觉其非,不遵旧例。凡所记录,多合事宜。寸有所长,贤于班、马远矣。   伏羲已降,文籍始备;逮于战国,其书五车,传之无穷,是曰不朽。夫古之所制,我有何力,而班《汉》定其流别,编为《艺文志》。论其妄载,事等上篇。 《续汉》已还,祖述不暇。夫前志已录,而后志仍书,篇目如旧,频烦互出,何异以水济水,谁能饮之者乎?   且《汉书》之志天文、艺文也,盖欲广列篇名,示存书体而已;文字既少,披阅易周,故虽乖节文,而未甚秽累。既而后来继述,其流日广。天文则星占、 月会、浑图、浑天。周髀盖天之流,艺文则四部、《七录》、《中经》、秘阁之辈,莫不各逾三箧,自成一家。史臣所书,宜其辍简。而近世有著《隋书》者, 乃广包众作,勒成二志,骋其繁富,百倍前修。非唯循覆车而重轨,亦复加阔眉以半额者矣。   但自史之立志,非复一门,其理有不安,多从沿革。唯艺文一体,古今是同,详求厥义,未见其可。愚谓凡撰志者,宜除此篇;必不能去,当变其体。近者 宋孝王《关东风俗传》赤有《坟籍志》,其所录皆邺下文儒之士,雠校之司。所列书名,唯取当时撰者。习兹楷则,庶免讥嫌。语曰:“虽有丝麻,无弃营蒯。” 于宋生得之矣。   夫灾祥之作,以表吉凶。此理昭昭,不易诬也。然则麒麟斗而日月蚀,鲸鲵死而彗星出,河变应于千年,山崩由于朽壤。又语曰:“太岁在西,旧作“丑”, 误。乞浆得酒;太岁在酉,贩妻鬻子。”皆贴气数说,则知吉凶递代,如盈缩循环,此乃关诸天道,不复系乎人事。   且周王决疑,龟焦蓍折,宋皇誓众,竿坏幡亡,枭止凉一作“梁”,一作“京”,并非。师之营,鵩集贾生之舍。斯皆妖灾著象,而福禄来钟,愚智不能知, 晦明莫之测也。然而古之国史,闻异则书,未必皆审其休咎,详其美恶也。故诸侯相赴,有异不为灾,见于《春秋》,其事非一。   洎汉兴,儒者乃考《洪范》以释阴阳。其事也如江壁传于郑客,一作“谷”,误。远应始皇;卧柳植于上林,近符宣帝。门枢白发,元后之祥,桂树一作 “梓柱”。黄雀,新都之谶。举夫一二,良有可称。至于蜚蜮蝝螽,震食崩坼,陨霜雨雹,大水无冰,其所证明,实皆迂阔。故当春秋之世,其在于鲁也,如有 旱雩钟侯,螟■伤苗之属;是时或秦人归襚,或毛伯赐命,或滕、邾入朝,或晋、楚来聘。皆持此恒事,应彼咎征,吴或作“旻”。穹垂谪,厥罚安在?探赜索 隐,其可略诸。   且史之记载,难以周悉。近者宋氏,年唯五纪,地止江、淮,书满百篇,号为繁富。作者犹广之以《拾遗》,加之以《语录》。况彼《春秋》之所记也,二 百四十年行事,夷夏之国尽书,而《经传集解》杜预注本。卷才三十。   则知其言一无“言”字,所略,盖亦多矣。而汉代儒者,罗灾眚于二百年外,讨符会于三十卷中,安知事有不应于人,应而人旧作“人而”。失其事?何得 苟有变而必知其兆者哉!   若乃采前文而改易其说,谓王札子之作乱,在彼成年;原注:《春秋》成公元年二月,无冰。董仲舒以为其时王札子杀召伯、毛伯。案今《春秋经》,札子 杀毛伯事在宣十五年,非成公时。夏征舒之构逆,当夫昭代;原注:《春秋》昭公九年,陈灾。董仲舒以为楚庄王为陈讨夏征舒,因灭陈,陈之臣子毒恨,故致 火灾。案楚庄王之灭陈,在宣十一年,如昭九年所灭者,乃楚灵王时。且庄王卒,恭王立,恭王卒,康王立;康王卒,夹敖立;夹敖卒,灵王立。相去凡五世。 楚庄作霸,荆国始僭称王;原注:《春秋》桓公三年,日有食之,既。京房《易传》以为后楚庄称王,兼地千里。案自武王始僭号,历文、成、穆三王,始至于 庄,然则楚之称王已四世矣,何得言庄始称哉!   又鲁桓薨后,世历庄、闵、釐、文、宣,凡五君而楚作霸,安有桓三年日食而应之邪?高宗谅阴,毫都实生桑谷。原注:《书序》曰:“伊陟相太戊,毫有 桑谷共生。”刘向以为殷道衰,高宗承弊而起,尽谅阴之哀,天下应之。   既获显荣,怠于政事,而国将危亡,故桑谷之异见。案太戊崩,其后嗣有仲丁、河亶甲、祖乙、盘庚,凡历五世,始至武丁,即高宗是也。桑谷自太戊时生, 非高宗事。高宗又本不都于毫。晋悼临国,六卿专政,以君事臣;原注:董仲舒以为成公十七年六月甲戍朔,日有食之,时宿在毕,晋国象也。   晋厉公诛四大夫,四大夫欲杀厉公。后莫敢责大夫,六卿遂相与比周专晋,国君还事之。案《春秋》成公十二月丁巳朔,日食,非是六月。鲁僖末年,三桓 世官,杀嫡立庶。原注:《春秋》釐公三十三年十二月,陨霜,不杀革。   刘向以为是时公子遂专权,三桓始世官,向又曰:嗣君微,失秉事之象也。   又釐公二十九年秋,大雨雹。刘向以为釐公末年信用公子遂,专权自恣,至于杀君,故阴胁阳之象见。釐公不悟,遂终专权。后二年,杀子赤,立宣公。   案此事乃文公末世,不是釐公时也。遂即东门襄仲。赤,文公太子,即恶也。   斯皆不凭章句,直取胸怀。或以前为后,以虚为实;移的就箭,曲取相谐;掩耳盗钟,自云无觉。讵知后生可畏,来者难诬者邪!   又品藻群流,题目庶类,谓莒为大国,菽为强草,■著青一作“素”。   色,疑脱偶句四字。负穒非中国之虫,原注:《春秋》严公二十九年,有蜰. 刘歆以为蜰,负蠜也。刘向以为非中国所有。南越盛暑,男女同川浴,淫风所 生。是时严公取齐淫女为夫人,既入,淫于两叔,故蜰至。案负蠜,中国所生,不独出南越。鸜鹆为夷狄之鸟。原注:《春秋》昭公二十五年,鸜鹆来巢。刘向 以为夷狄之禽。案鸜鹆,中国皆有,唯不逾济水耳。事见《周官》。   如斯诡妄,不可殚论。而班固就加纂次,曾靡铨择,因以五行编而为志,不亦惑乎?   且每有叙一灾,推一怪,董、京之说,前后相反;向、歆之解,父子不同。原注:桓公三年,日有食之。董仲舒、刘向以为鲁、宋杀君,易许田。   刘歆以为晋曲沃庄伯杀晋侯。京房以为后楚庄称王,兼地千里也。又:庄公七年夜中星陨如雨。刘向以为夜中者,即中国也。刘歆以为昼象中国,夜象夷狄。 刘向又以为蜮生南越。刘歆以为盛暑域所生,非自越来也。遂乃双载其文,两存厥理。言无准的,事益烦费,岂所谓撮其机要,收彼菁华者哉!   自汉中兴已还,迄于宋、齐,其间司马彪、《续汉书》。臧荣绪、《晋书》。沈约、《宋书》。萧子显《齐书》。相承载笔,竞志五行。虽未能尽善,而大 较多实。何者?如彪之徒,皆自以名惭汉儒,才劣班史,凡所辩论,务守常途。既动遵绳墨,故理绝河汉。兼以古书从略,求征应者难该;近史尚繁,考祥符者 易洽。此昔人所以言有乖越,后进所以事反一讹作“不”。   精审也。   然则天道辽远,裨灶焉知?日蚀不常,文伯所对。至如梓慎之占星象,赵达之明风角,单飏识魏祚于黄龙,董养征晋乱于苍鸟,一作“鹅”。斯皆肇彰先觉, 取验将来,言必有中,语无虚发。苟志之竹帛,其谁曰不然。若乃前事已往,后来追证,课彼虚说,成此游词,多见其老生常谈,徒烦翰墨者矣。   子曰:“盖有不知而作之者,我无是也。”又曰:“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又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或作“智”。也。”   鸣呼!世之作者,其鉴之哉!谈何容易,驷不及舌,无为强著一书,一作“言”。   受嗤千载也。   或以为天文、艺文,虽非《汉书》所宜取,而可一作“有”。广闻见,难为删削也。对曰:苟事非其限,而越理成旧讹作“来”。“来”、“成”   二字,行草相类也,书,自可触类而长,于何不录?又有要于此者,今可得而言焉。夫圆首方足,一作“趾”。含灵受气,吉凶形于相皃,古“貌”字。   贵贱彰于骨法,生人之所欲知也;四支六府,痾瘵所缠,苟详其孔穴,则砭的无误,此养生之尤急也。且身备并列,身谓人形,名谓天象。亲疏自明,岂可 近昧形骸,而远求辰象!既天文有志,何不为人形志乎?茫茫九州,言语各异,大汉依班史所称。輶轩之使,译导而通,足以验风俗之不同,示皇威之广被,且 事当炎运,尤相关涉,《尔雅》释物,非无往例。既艺文有志,何不为方言志乎?但班固缀孙卿之词以序《刑法》,探孟轲之语用裁《食货》,《五行》出刘向 《洪范》,《艺文》取刘歆《七略》,因人成事,其目遂多。   至若许负《相经》、扬雄《方言》,并当时所重,见传流俗。若加以二志,幸有其书,何独舍诸?深所未晓。   历观众史,诸志列名,或前略而后详,或古无而今有。虽递补所阙,各自以为工,榷而论之,皆未得其最。   盖可以为志者,其道有三焉:一曰都邑志,二曰氏族志,三曰方物志。   何者?京邑翼翼,四方是则。千门万户,长安。兆庶仰其威神;虎踞龙蹯,建邺。帝王表其尊极。兼复土阶卑室,好约者所以安人;阿房、未央,穷奢者由 其败国。此则其恶可以诫世,其善可以劝后者也。且宫阙制度,朝廷轨仪,前王所为,后王取则。故齐府高齐。肇建,诵魏都以立宫;代国元魏初,国号代。初 迁,写吴京而树阙。故知经始之义,卜揆之功,经百王而不易,无一日而可废也。至如一作“于”。两汉之都咸、洛、咸阳、洛阳。晋、宋之宅金陵,魏徙伊、 瀍,齐居漳、滏,邺都。隋氏二世,分置两都,此并规模宏远,名号非一。凡为国史者,宜各撰部邑志,列于舆服之上。   金石、草木、缟纻、丝枲之流,鸟兽、虫鱼、齿革、羽毛之类,或百蛮攸税,或万国是供;《夏书》则编于《禹贡》,《周书》则托于《王会》。   亦有图形九牧之鼎,《左》宣三年。列状四荒之经。《山海经》。观之者擅其博闻,学此二字一本倒刊。之者骋其多识。自汉氏拓境,无国不宾,则有邛竹 传节,■酱流味,大宛献一作“输”。其善马,条支致其巨雀。爱及魏、晋,迄于周、隋,咸亦遐迩来王,任土作贡。异物归于计吏,奇名显于职方。   凡为国史者,宜各撰方物志,列于食货之首。   帝王苗裔,公侯子孙,余庆所钟,百世无绝。能言吾祖,郯子见师于孔公;不识其先,籍谈取诮于姬后。故周撰《世本》,式辨诸宗:楚置三闾,实掌王族。 逮乎晚叶,谱学尤烦。用之于官,可以品藻土庶;施之于国,可以甄别华夷,自刘、曹受命,雍、豫为宅,世胄相承,子孙蕃衍。及永嘉东渡,流寓扬、越:代 氏南迁,革夷从夏。于是中朝江左,一作“右”。南北混淆;华壤边民,虏汉相杂。隋有天下,文轨大同,江外,南兼陈氏。山东,东并高齐。人物殷凑。其间 高门素一作“贵”。族,非复一家;郡正州曹,旧作“都”。世掌其任。凡为国史者,宜各撰氏族志,列于百官之下。   盖自都邑以降,氏族而住,实为志者所宜先,而诸史竟无其录。如休文《宋籍》,广以《符瑞》;伯起《魏篇》,加之《释老》,徒以不急为务,曾何足云。 惟此数条,粗加商略,得失利害,从可知矣。庶夫后来作者,择其善而行之。   或问曰:子以都邑、氏族、方物宜名纂一作“缵”。次,以志名篇,夫史之有志,多凭旧说,苟世无其录,则阙而不编,此都邑之流所以不果列志也。对曰 :案帝王建国,本无恒所,作者记事,亦在相时。远则汉有《三辅典》,近则隋有《东都记》。并记一统之都。于南则有宋《南徐州记》、《晋宫阙名》,记南 朝。于北则有《洛阳伽蓝记》、《邺都故事》。记北朝。盖都邑之事,尽在是矣。谱牒之作,盛于中古。汉有赵岐《三辅决录》,晋有挚虞《族姓旧作“姓族”。 记》;记一统世族。江左有两王《百家谱》,记南族。中原有《方司殿疑当作“选”。格》。记北族。盖氏族之事,尽在是矣。自沈莹著《临海水土》,周处撰 《阳羡风土》,旧作“土风”。二老举其始作。厥类众多,谅非一族。是以《地理》为书,陆澄集而难尽;《水经》加注,郦元编而不穷。总括续撰。盖方物之 事,尽在是矣。凡此诸书,代不乏作,必聚而为志,奚患无文?譬夫涉海求鱼,登山采木,至于鳞介修短,柯条巨细,盖在择之而已。苟为鱼人、匠者,何虑山 海之贫罄哉?   卷四论赞第九   《春秋左氏传》每有发论,假君子以称之。二传云公羊子、谷梁子,《史记》云太史公。既而班固曰赞,苟悦曰论,《东观》曰序,谢承曰诠,陈寿曰评, 王隐曰议,问法盛曰述,扬雄曰撰,句末的,详注中。刘昺曰奏,袁宏、裴子野自显姓名,皇甫谧、葛洪列其所号。玄晏先生、抱朴子。史官所撰,通称史臣。 其名万殊,其义一揆。必取便于时者,则总归论赞旧讹作“著”。   焉。一脱“赞”字,一无“焉”字。   夫论者一失此三字。所以辩疑惑,释凝滞。若愚智共了,固无俟商榷。   丘明“君子曰”者,其义实在于斯。谓非每传皆有,司马迁始或讹作“殆”,限以篇终,各书一论。必理有非要,则强生其父,史论之烦,实萌于此。篇必 有论,自《史记》始。夫拟《春秋》成史,持论尤当从“犹”义。宜阔略。   其有本无疑事,辄设论以裁之,此皆私徇笔端,苟炫文彩,嘉辞美句,寄诸简册。岂知史书之大体,载削之指归者哉?   必寻其得失,考其异同,子长淡泊一作“薄”。无味,承祚偄一作“懦”。   缓不切,贤才间出,隔世同科。盂坚辞惟温雅,理多惬当;其尤美者,有典诰之风,翩翩奕奕,良可咏也。仲豫荀悦字。义理虽长,失在繁富。自兹以降, 流宕忘返,大抵皆华多于实,理少于文,鼓其雄辞,夸其俪事。必择其善者,则干宝、范晔、裴子野是其最也,沈约、臧荣绪、萧子显抑其次也,就繁俪中所取 如此,非以为准的也。孙安国都无足采,习凿齿时有可观。若袁彦伯宏字。之务饰玄言,谢灵运之虚张高论,玉卮无当,曾何足云!王劭志在简直,言兼鄙野, 苟得其理,遂忘其文。观过知仁,一作“人”。斯之谓矣。大唐修《晋书》,作者皆当代词人,远弃史、班,近宗徐、庾。夫以饰彼轻薄之句,而编为史籍之文, 无异加粉黛于壮夫,服绮纨于高士者矣。   史之有论也,盖欲事无重出,谓补传所无。文省旧作“省文”,下同。   可知。谓单词已足。如太史公曰:观张良貌如美妇人;旧有“耳”字。项羽重瞳,岂舜苗裔。此则别加他语,以补书中,所谓事无重出者也。又如班固赞曰 :石建之浣衣,此句旧作“万石君之为父浣衣”,非。君子非之;杨王孙裸葬,贤于秦始皇远矣。此则片言如约,而诸义甚备,所谓文省可知者旧脱“者”字。 也。及后来赞语之作,多录纪传之言,其有所异,唯加文饰而已,至于甚者,则天子操行,具诸纪末,继以论曰,接武前修,纪论不殊,徒为再列。   马迁《自一无“自”字。序传》后,历写诸篇,各叙其意。在《自序》之后,文仍散体。既而班固变为诗体,号之曰述。在《叙传》之后,文皆四言。范晔 改彼述名,呼之以赞。寻述赞为例,篇有一章,分缀自此始。事多者则约之一有“以”字,下同。使少,理寡一作“小”。者则张之令大,名实多爽,详略不同。 且欲观人之善恶,史之褒贬,盖无假于此也。一无“也”   字。   然固之总述合在一篇,使其条贯有序,历然可阅。蔚宗《后书》,实同班氏,乃各附本事,书于卷未,篇目相离,断绝失次。而后生作者不悟其非,如萧、 子显。李百药。《南、北齐史》旧脱“齐”字。大唐新修《晋史》,皆依范《书》误本,篇终有赞。夫每卷立论,其烦已多,而嗣论以赞,为黩弥甚。亦犹文士 制碑,序终而续以铭曰:释氏演法,义尽而宣以偈言。苟撰史若斯,难以议夫简要者矣。   至若与夺乖宜,是非失中,如班固之深排贾谊,范晔之虚美隗嚣,陈寿谓诸葛不逮管、萧,魏收称尔朱可方伊、霍;或言伤其实,或拟非其伦,必备加击难, 则五车难尽。故略陈梗概,一言以蔽之。   序例第十   孔安国有云:序者,所以叙一作“序”。作者之意也。窃以《书》列典谟,《诗》含比兴,若不先叙其意,难以曲得其情。故每篇有序,敷畅厥义。   即《书》序、《诗》小序。降逮《史》、《汉》,以记事为宗,至于表志杂传,亦时复立序。文兼史体,状若子书,然可与诰誓相参,风雅齐列矣。   迨华峤《后汉》,多同班氏。如《刘平》、《江革》等传,其序先言孝道,次述一作“入”。毛义养亲。此则《前汉。王贡传》体,其篇以四皓为始也。峤 言辞简质,叙致温雅,味其宗旨,亦孟坚之亚欤?   爱洎范晔,始革其流,遗弃史才,矜炫文彩。后来所作,他皆若斯。于是迁、固之道忽诸,微婉之风替矣。若乃《后妃》、《列女》、《文苑》、《儒林》, 凡此之流,范氏莫不列序。夫前史所有,而我书独无,世之作者,以为耻愧。故上自《晋》、《宋》,下及《陈》、《隋》,每书必序,课成其数。盖为史之道, 以古传今,古既有之,今问为者?滥觞肇迹,容或可观,累屋重架,无乃太甚。譬夫一作“如”。方朔始为《客难》,续以《宾戏》、班固作。《解嘲》;扬雄 作,枚乘首唱《七发》,加以《七章》、《七辩》。   音辞虽异,旨趣皆同。此乃读者所厌闻,老生之恒说也。   夫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国一有“之”字,下同。无法,则上下靡定;史无例,则是非莫准。昔夫子修经,始发凡例;左氏立传,显其区域。科条一辨, 彪炳可观。降及战国,迄乎有晋,年逾五百,史不乏才,虽其体屡变,而斯文终绝。唯令升干宝字。先觉,远述丘明,重立凡例,勒成《晋纪》。   邓粲。孙盛,已下,遂一作“遽”。蹑其踪。史例中兴,于斯为盛。若沈《宋》沈约《宋书》。之志序,萧《齐》子显《齐书》。之序录,虽皆以序为名, 其实例也。必定其臧否,征其善恶,干宝、范晔,理切而多功,邓粲、道鸾,词烦而寡要,子显虽文伤蹇踬,而义甚优长。斯一二家,皆序例之美者。   夫事不师古,匪说攸闻,苟模楷曩贤,理非可讳。而貌收作例,全取蔚宗,贪天之功以为已力,异夫范依叔一作“政”,非。骏,华峤字。班习子长。攘诀 公行,不岂不也。陷穿窬之罪也?   盖凡例既立,当与纪传相符。案皇旧作“唐”,非。朝《晋书》例云:“凡天子庙号,唯书于卷末。”依检孝武崩后,竟不言庙曰烈宗。又案百药《齐书》 例云:“人有本字行者,今并书其名。”依检如高慎、斛律光之徒,多所仍旧,谓之仲密明月。此并非言之难,行之难也。又一作“及”。《晋》、《齐》史例 皆云:“坤道卑柔,中宫不可为纪,今一作“今”。编同列传,以戒牝鸡之晨。”窃惟录皇后者既为传体,自不可加以纪名。二史之以后为传,虽云允惬,而解 释非理,成其偶中。所谓画蛇而加足,反失杯中之酒也。   至于题目失据,褒贬多违,斯并散在诸篇,此可得而略矣。   题目第十一   上古之书有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其次有春秋、尚书、梼杌、志如“志曰丧祭从先祖”之“志”。乘。自汉已下,其流渐繁,大抵史名多以书、记、纪、 略为主。后生祖述,各从所好,沿革相因,循环递习。盖区域有限,莫逾于此焉。   至孙盛有《魏氏春秋》,孔衍有《汉魏一脱“魏”字,一误作“隋”。   尚书》,陈寿、王劭曰志,何之元、刘璠曰典。此又好奇厌俗,习旧捐新,虽得稽古之宜,未达从时之义。   榷而论之,其编年月一多“日”字。者谓之纪,荀、袁《汉纪》之类。   列纪或作“记”,非。传者谓之书;《前、后汉书》之类。取顺于时,斯为最也。夫名以定体,为实之宾,苟失其途,有乖至理。案吕、陆二氏,吕不韦、 陆贾。各著一书,唯次篇章,不系时月,此乃子书杂记,而皆号曰春秋。   鱼豢、姚察著魏、梁二史,巨细毕载,芜累甚多,而俱榜之以略,考名责实,奚其爽一作“丧”。欤!   若乃史传杂篇,区分类聚,随事立号,谅无恒规。如马迁撰皇后传,而以外戚命章。案外戚凭皇后以得名,犹宗室因天子而显称,若编皇后而曰外戚传,则 书天子而曰宗室纪,可乎,班固撰《人表》,以古今为目。寻其所载也,皆自秦而往,非汉之事。古诚有之,今则安在?子长《史记》别创八书,孟坚既以汉为 书,不可更标书号,改书为志,义在互文。而何氏《中兴》《晋中兴书》。易志为记,此则贵于革旧,未见其能取新。   夫战争方殷,雄雌未决,则有不奉正朔,自相君长;必国史为传,宜别立科条。至如陈、项诸雄,寄编一作“篇”。汉籍:董、袁群贼,附列《魏志》。既 同臣子之例,孰辨彼此之殊?唯《东观》以平林、下江诸人列为载记。顾一作“赖”非。后来作者,莫之遵效。逮《新晋》《晋书》唐初新定,故曰《新晋》, 始以十六国主持一作“特”。载记表名,可谓择善而行,巧于师古者矣。   观夫旧史列传,题卷靡恒。文少者则具出姓名,若司马相如、东方朔是也;字烦者唯书姓氏,若毋将、盖、陈、卫、诸葛传是也;必人多面姓同者,则结定 其数,若二袁、四张、二公孙传是也。如此标格,足为详审。   至范晔举例,始全录姓名。历短行于卷中,丛细字于际外;其子孙附出者,注于祖先之下;乃类俗之文案孔目、药草经方,烦碎之至,孰过于此?   窃一作“切”。以《周易》六爻,义存象内;《春秋》万国,事具传中,读者研寻,篇终自晓,何必开帙解带,便令昭然满目也。   自兹已降,多师蔚宗。魏收因之,则又甚矣。其有魏世邻国编于魏史者,于其人姓名之上,又列之以邦域,申之以职官;至如江东帝主旧讹“王”。   则云僭晋司马睿、岛夷刘裕;河西酋长则云私署一讹“置”。凉州牧张实、私署凉王李皓。并见《魏书》目录。此皆篇中所具,又于卷首具列。必如收意, 使其撰《两汉书》、《三国志》,题诸盗贼传,亦当云僭西楚霸王一脱此二字,项羽、伪宁朔王隗嚣。自余陈涉、张步、刘璋、袁术,其位号皆一一别作“一二”。 具言,无所不尽者一无“者”字。也。   盖法令滋章,古人所慎。若范、魏之裁篇目,可谓滋章之甚者乎?苟忘彼大体,好兹小数,难与议夫“婉而成章”,“一字以为褒贬”者矣。   断限第十二   夫书之立约,其来尚矣。如尼父之定《虞书》也,以舜为始,而云“粤若稽古帝尧”;丘明之传鲁史也,以隐为先,而云“惠公元妃盂子”。此皆正其疆里, 开其首端。因有沿革,遂相交互,事势当然,非为滥轶也。过此已往,可谓狂简不知所裁者焉。   夫一作“又”。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若《汉书》之立表志,班传除沿袭《史记》二、三篇外,皆无越限,故单言表志。其殆侵官离局或作“扃”。 者乎?考其滥觞所出,起于司马氏。案马《记》以史制名,班《书》持汉标目。《史记》者,载数千年之事,无所不容;《汉书》者,纪十二帝之时,有限斯极。 固既分迁之记,判其去取,纪传所存,唯留汉日;或作“目”,非。表志所录,乃尽牺年,举一反三,岂宜或作“不”,误。若是?胶柱调瑟,不亦谬欤!但固 之踳驳,既往不谏,而后之作者,咸习其迷。一作“途”。   《宋史》则上括魏朝,曹魏。《隋书》则仰包梁代。求其所书之事,得十一于千百。一成其例,莫之敢移;永言其理,可为叹息!   当魏武乘时拨乱,电扫群雄,锋镝之一无“之”字,下同。所交,网罗之所及者,盖唯二袁、刘、刘表。吕而已。若一作“至”,旧讹作“各”。   进鸩行弑,燃脐就戮,总关王室,谓汉。不涉霸图,谓曹。而陈寿《国志》引居传首。夫汉之一有“有”字,下同。董卓,犹秦之赵高,昔车令中车府令。 之诛,既不列于《汉史》,何太师卓目为太师。之毙,遂独刊于《魏书》乎?兼复臧洪、陶谦、刘虞、孙公孙。瓒生于季末,自相吞噬。其于曹氏也,非唯理异 犬牙,固亦事同风马;汉典所具,而魏册仍编,岂非流宕忘归,迷而不悟者也?   亦有一代之史,上下相交,若已见它记,则无宜重述。故子婴降沛,其详取验于《秦纪》;伯符孙策字。死汉,其事断入于《吴书》。沈录金行,上羁刘主; 魏刊水运,下列高王。唯蜀与齐各有国史,越次而载,孰曰攸宜?   自五胡称制,四海殊宅。江左既承正朔,斥彼魏胡,一作“朝”,非。   胡兼五胡言也,故氏、羌有录,索虏成传。魏本出于杂种,窃亦自号真君。魏太武元太平真君。其史党附本朝,思欲凌驾一作“架”。   前作,遂乃南笼典午,传收东普,北吞诸伪,匈奴、羯、徒河、氐、羌等。   比于群盗,尽入传中。但当有晋元、明二帝。之时,中原秦、氐符、羌姚。赵匈刘、羯石。之代,并在魏前。元氏膜拜稽首,自同臣妾,其时尚微。   而反列之于传,何厚颜之甚邪!又张、实。李雄。诸姓,据有凉、蜀,其于魏也,校年则前后不接,论地则参商有殊,何预魏氏而横加编载?   夫《尚书》者,七经之冠冕,百氏之襟袖。凡学者必先精此书,次览群籍。譬夫行不由径,作“路”字训。非所闻焉。修国史者,若旁采异闻,用成博物, 斯则可矣。如班《书。地理志》,首旧有“遂”字。全写《禹贡》一篇。降为后书,持续前史。盖以水济水,床上施床,徒有其烦,竟无其用,岂非惑乎?昔春 秋诸国,赋诗见意,《左氏》所载,唯录旧有“其”字,章名。如地理为书,论自古风俗,至于夏世,宜云《禹贡》已详,何必重述古文,益其辞费也?   若夷狄本系,四字截句。旧作“係”,非。种落所兴。北貊起自淳维,南蛮出于槃亦作“盘”。瓠,高句丽以鳖桥获济,吐谷浑因马斗徙居。诸如此说,一 多“者”字。求之历代,何书不有?而作之一无“之”字。者曾不知前撰已著,一多“而”字。后修宜辍,遂乃百世相传,一字无改。盖骈指在手,不加力于千 钧;附赘居身,非广形于七尺。为史之体,有若干斯,苟滥引它事,丰其部帙,以此称博,异乎吾党一有“之”字。所闻。   陆士衡有云:“虽有爱而必捐。”语见《文赋》。善哉斯言,可谓达作者之致矣。夫能明彼断限,定其折中,历选自古,唯萧子显近诸。然必谓都无其累, 则吾未之一无“之”字。许也。   编次第十三   昔《尚书》记言,《春秋》记事,以日月为远近,年世为前后;用使阅之者,雁行鱼贯,皎然可寻。至马迁始错综成篇,区分类聚。班固踵武,仍加祖述。 于其间则有统体不一,名目相违,朱紫以之混淆;冠履于焉颠倒,盖可碍而言者矣。   寻子长之列传也,其所编者唯人而已矣。至于龟策异物,不类肖形:而辄与黔首同科,俱谓之传,不其怪乎?且龟策所记,全为志体,向若与八书齐列,而 定以书名,庶几物得其朋,同声相应者矣。   孟坚每一姓有传,多附出一作“出附”。余亲。一讹作“观”。其事迹尤异者,则分入它部。故博陆、去病,昆弟非复一篇;外戚、元后,妇姑分为二录。 至如元王高祖八弟交。受封于楚,至孙戊而亡。案其行事,所载甚寡,而能独载疑当作“成”。一卷者,实由向、歆之助耳。但交封汉始,地启列藩;向居刘末, 职才卿士。昭穆既疏。家国又别。适使分楚王子孙于高、惠之世,与荆、高祖从父兄。代当作“赵”,高祖子。并编;析刘向父子于元、成之间,与王、王言。 京京房。共列。方于诸传,不亦类乎?   又自古王室虽微,天命未改,故台名逃责,古通“债”。尚曰一作“书”。   周王君未系颈,且云秦国。况神玺在握,火德犹存,而居摄王莽年。建年,不编《平纪》之末;孺子主祭,咸书《莽传》之中。遂令汉余数岁,湮没无睹, 求之正朔,不亦厚诬。   当汉氏之中兴也,更始升坛改元,寒暑三易。世祖称臣北面,诚节不亏。   既而兵败长安,祚归高邑,兄亡亡谓失位,弟及,历数相承。作者乃抑圣公于传内,登文叔于纪首,事等跻僖,位先不窋。夫《东观》秉笔,容或诌于当时; 后来所修,理当刊革者也。   盖逐兔争捷,瞻乌靡定,群雄僭盗,为我驱除。是以史传所分,真伪有别;陈胜、项籍见编于高祖之后,隗嚣、孙公孙。述不列于光武之前。而陈寿《蜀书 》首标二牧,谓益州牧,即焉、璋也。次列先主,以继焉、璋,岂以蜀是伪朝,遂乃不遵恒例。但鹏、鷃一也,何大小之异哉?   《春秋》嗣子谅闇未逾年而废者,既不成君,故不别加篇目。是以鲁公十二,恶、视不预其流。及秦之子婴,汉之昌邑,咸亦因胡亥而得记,附孝昭而获闻。 而吴均《齐春秋》乃以郁林为纪,事不师古,何滋章之甚与!   观梁、唐二朝,撰《齐》、《隋》两史,东昏齐废帝。犹在,而遽列和年;炀帝未终,而已编恭纪。原其意旨,岂不以和为梁主所立,恭乃唐氏所承,所以 黜永元东昏元。而尊中兴,和帝元。显义宁恭帝元。而隐大业。炀帝元。苟欲取悦当代,遂乃轻侮前朝。行之一时,庶叶权道;播之千载,宁一作“未”。为格 言!   寻夫本纪所书,资传乃显;一作“列传仍显”。表志异体,不必一误作“必不”。相涉。旧史以表志之帙介于纪传之间,降及蔚宗,肇加厘革,沈、魏继作, 相与因循。今止《魏书》志编传后,范、沈二书,后人易置矣。既而子显《齐书》、颖达《隋史》,不依范例,重遵班法。盖择善而行,何有远近;闻义不徙, 是吾忧也。   若乃先黄、老而后《六经》,《史记》。后外戚而先夷狄;《汉书》。   老子与韩非并列,《史记》。贾诩将荀或同编;《魏志》。《孙弘公孙弘。   传赞》,宜居《武》、《宣》旧作“宣武”,不合。《纪》末;宗庙迭毁,枉入《玄成传》终。一作“中”。并《汉书》。如斯舛谬,不可胜纪。今略其尤 甚者耳,故不复一一而详之。   称谓第十四   孔子曰:“唯名不可以假人。”又曰:“名不正则言不顺”。一衍“云云”二字。“必也正名乎!”是知名人折中,君子所急。况复列之篇籍,传之不朽者 邪!昔夫子修《春秋》,吴、楚称王而仍旧曰子。此则褒贬之大体,为前修之楷式也。   马迁撰《史记》,项羽僭盗而纪之曰王,此则真伪莫分,为后来所惑者乎。自兹已降,讹谬相因,名讳所施,轻重莫等。至如更始中兴汉室,光武所臣,虽 事业不成,而历数终在。班、范二史皆以刘玄为目,不其慢乎?   古者二国争盟,晋、楚并称侯伯;七雄力战,齐、秦俱曰帝王。其间虽胜负有殊,大小不类,未闻势穷者即为匹庶,力屈者乃成寇贼也。二脱“也”   字。至于近古则不然。当汉氏云亡,天下鼎峙,论王道则曹逆而刘顺,语国祚则魏促而吴长。但以地处函夏,人传正朔,度长絜短,魏实居多。二方之于上 国,或作“若方之于七国”,非。亦犹秦缪、楚庄,与文、襄比魏于晋、宋。而并霸。原注:蜀昭烈主可比秦缪公,吴大帝可比楚庄王。逮作者之书事也,乃没 吴、蜀号谥,呼权、备姓名;原注:谓鱼豢、孙盛等。方于魏邦,悬隔顿尔,惩恶劝善,其义安归。   续以金行版荡,戎、羯称制,统言五胡。各有国家,实同王者。晋世臣子党附君亲,嫉彼乱华;比诸群盗。此皆苟徇私忿,忘夫至公;自非坦怀爱憎,无以 定其得失。至萧方等始存诸国名谥,僭帝者皆你之以王。此则赵犹人君,武灵王,加以主一作“王”,非。号;杞用夷礼,贬同子爵。变通其理,事在合宜,小 道可观,见于萧氏者矣。   古者天子庙号,祖有功而宗有德,始自三代,迄于两汉,名实相允,今古共传。降及曹氏,祖名多滥,必无惭德,犹言必欲加之。其唯武王。谓庙号止可及 操。故陈寿《国志》独呼武曰祖,至于文、明,但称帝而已。自晋已还,窃号者非一。如成、旧作“康”,非。穆两帝,刘、萧二明,或作“朝”,误。梁简文 兄弟,原注:兼言孝元帝也。齐北齐。武成昆季,原注:兼文宣、孝昭也。斯或承家之僻王,或亡国之庸主;不谥灵缪,为幸已多,犹曰祖宗,孰云其可?而史 臣载削,曾无辨明,每有所书,必存庙号,何以申劝沮之义,杜渝一作“偷”。滥之源者乎?   又位乃人臣,迹参王者;如周之亶父、季历,晋之仲达、师、昭,追尊建名,比诸天子可也。必若当涂曹魏。所出,宦官携养,帝号徒加,人望不惬。故《 国志》所录,无异匹夫,应书其人,直云皇之祖考而已。至如元氏,元魏。起于边一作“沙”。朔,其君乃一部之酋长耳。道武追崇所及,凡二十八君。自开辟 已来,未之有也。而《魏书。序纪》,首卷篇名。袭其虚号,生则一少“则”字,下同。谓之帝,死则谓之崩,何异沐猴而冠,腐鼠称璞者矣!   夫历观自古,称谓不同,缘情而作,本无定准。至若诸侯无谥者,战国已上谓之今王;天子见黜者,汉、魏已后谓之少帝。周衰有共和之相,楚弑旧作“煞”。 有郏敖之主,赵佗而曰尉佗,英布而曰鲸布,豪杰则平林、新市,寇贼则黄巾、巨鹿张角。赤眉;琅邪樊崇等。园、绮友朋,共云四皓;奋、建父子,都称万石。 凡此诸名,今本失此四字。皆出旧多“于”字。当代,史臣编录,无复张弛。盖取叶随时,不藉稽古。及后来作者,一作“所作”。颇慕一作“纂”。斯流,亦 时采新名,列一作“务”。成篇题。原注:音第。若王《晋》王隐《晋书》。之《十士》、《寒俊》,沈《宋》沈约《宋书》。之《二凶》、《索虏》,即其事 也。唯魏收远不师古,近非因俗,自我作故,无所宪章。其撰《魏一脱“魏”字,书》也,乃以平阳王为出帝,魏孝武西入关,依字文故。司马氏为僭晋,桓、 刘已下,通曰岛夷。夫其制齐则轻抑关右,字文。党魏则深诬江外,即晋、宋。爱憎出于方寸,与夺由其笔端,语必不经,名惟骇物。昔汉世原涉大修坟墓,乃 开道立表,署曰南阳阡,欲以继迹京兆,齐声曹尹,一误作“伊”。而人莫之肯从,但云原氏阡而已。故知事非允当,难以遵行。如收之苟立诡名,不依故实, 虽一讹作“难”。复刊诸竹帛,终罕一作“靡”。传于讽诵也。   抑又闻之,帝王受命,历数相承,虽旧君已没,而致敬无改,岂可等之凡庶,便书之以名者乎?近代文章,实同儿戏。有天子而称讳者,若姬满、刘庄汉明 帝。之类是也;有匹夫而不名者,若步兵、彭泽之类是也。史论之言,埋当雅正。如班述班史名赞为述。之叙圣卿董贤。也,而曰董公惟亮;范赞之言季孟隗嚣。 也,至一讹“止”,一脱去。曰隗王得士。习谈汉主,则谓昭烈为玄德。原注:习氏《汉晋春秋》以蜀为正统,其编目叙事皆谓蜀先主为昭烈皇帝,至于论中语 则呼为玄德。裴引魏室,则目文帝为曹丕。夫以淫董贤。乱隗嚣。之臣,忽一作“总”。隐其讳;正朔之后,反一作“乃”。   呼其名。意好奇而辄为,文逐韵而便作,原注:班固《哀纪述》曰:“宛娈董公,惟亮天功。”《隗嚣公孙述传。赞》曰:“公孙习吏,隗王得士。”   用舍之道,其例无恒。但近代为史,通多此失。上才犹且一作“其”。若是,而况中庸者乎?今略举一隅,以存标格云尔。   卷五采撰第十五   子曰:“吾犹及史之阙文。”是知史文有阙,其来尚矣。自非博雅君子,何以补其遗逸者哉?盖珍裘以众腋成温,广厦以群材合构。自古探穴藏山之士,怀 铅握椠之客,何尝不征求异说,采摭群言,然后能成一家,传诸不朽。   观夫丘明受旧作“授”,误。经立传,。广包诸国,盖当时有《周志》、《晋乘》、《郑书》、《楚杌》等篇,遂乃聚而编之,混成一录。向使专凭鲁策, 独询孔氏,问以能殚见洽闻,若斯之博也?马迁《史记》,采《世本》、《国语》、《战国策》、《楚汉春秋》。至班固《汉书》,则全同太史。自太初已后, 又杂引刘氏《新序》、《说苑》、《七略》之辞。此并当代雅言,事无邪僻,故能取信一时,擅名千载。   但中世作者,其流日烦,虽国有册书,杀青不暇;而百家诸子,私存撰录,寸有所长,实广闻见。其失之者,则有苟出异端,虚益新事,至如禹生启石,伊 产空桑,海客乘槎以登汉,嫦娥窃药以奔月。如斯踳驳,不可殚论,固难以汙南、董之片简,霑班、华一作“晔”,非。之寸札。而嵇康《高士传》,好聚七国 寓言;玄晏皇甫谧。《帝王纪》,多采《六经》图谶;引书之误,其萌一多“始”字。于此矣。   至范哗增损东汉一代,自谓无惭良直。而王乔凫履,出于《风俗通》;应劭撰。左慈羊鸣,传于《抱朴子》。葛洪撰。朱紫不别,秽莫大焉。沈氏著书,好 诬先代,于晋则故造奇说,在宋则多出谤言,前史所载,已讥其谬矣。而魏收党附北朝,尤苦南国,尤苦,谓污蔑之。承其诡妄,重以加诸;一作“重加诬语”。 遂云一多“司”字。马睿出于牛金,原注:王劭曰:沈约《晋书》造奇说云,琅琊国姓牛者,与夏侯妃私通,生中宗,因远叙宣帝以毒酒杀牛金,符证其状。收 承此言,乃云:司马睿,晋将牛金子也。宋孝王曰:收以睿为金子,计其年,全不相干。案前史尚如此误,况后史编录者耶?刘骏上淫路氏,原注:沈约《宋书 》曰:孝武于路太后处寝息,时人多有异议。《魏书》因云骏烝其母路氏,丑声播于瓯、越也。可谓助桀为虐,幸人之灾。寻其生绝胤嗣,死遭剖斫,一讹作 “割断”。盖亦阴过之一无“之”   字。所致也。   晋世杂书,谅非一族,若《语林》、裴荣撰。《世说》、《幽明录》、刘义庆撰。《搜神记》干宝撰。之徒,其所载或恢谐小辩,或神鬼怪物。其事非圣, 扬雄所不观;其言乱神,宣尼所不语。皇旧作“唐”。朝新式作“所”。   撰《晋史》,多采以为书。夫以干宝、邓粲之所粪除,王隐、虞预之所糠粃,持一作“以”。为逸史,用补前传,此何异魏朝之撰《皇览》,梁世之修《遍 略》,务多为美,聚博为功,虽取说于一无“于”字,下同。小人,终见嗤于君子矣。   夫郡国之记,谱谍之书,务欲矜其州里,夸其氏族。读之者安可不练其得失,明其真伪者乎?至如江东“五俊”,始自《会稽典录》;郡国记也。   颍川“八龙”,出于《荀氏家传》;谱谍书也。而修晋、汉史者,皆征彼虚誉,定为实录。苟不别加研核,何以详其是非?   又讹言难信,传闻多失。至如曾参杀人,不疑盗嫂,翟义不死,诸葛犹存:此皆得之于行路,传之于众口,倘无明白,其谁曰王本《注》:疑脱“不”   字。然。故蜀相薨于渭滨,《晋书》称呕血而死;魏君崩于马圈,《齐史》云中矢而亡:沈炯骂一作“荐”。书,河北以为王伟;魏收草檄,关西谓之邢邵。 夫同说一事,而分为两家,盖言之者彼此有殊,故书之者是非无定。   况古今路阻,视听壤隔,而谈者或以前为后,或以有为无,泾、渭一乱,莫之能辨,而后来穿凿,喜出异同,不凭国史,别讯流俗。及其记事也,则有师旷 将轩辕并世,公明与方朔同时;承前后言。尧有八眉,夔唯一足;乌白马角,救燕丹而免祸;犬吠鸡鸣,逐刘安以高蹈。承有无言。此之乖滥,往往有旃。   故作者恶道听途说之违理,街谈巷议之损实。观夫子长之撰《史记》也,殷、周已往,采彼家人;安国孙盛。之述《阳秋》也,梁、益旧事,访诸故老。夫 以刍荛鄙说,刊为竹帛正言,而辄欲与《五经》方驾,《三志》竞爽,斯亦难矣。呜呼!逝者不作,冥漠九泉;毁誉所加,远诬千载。异辞疑事,学者宜善思之。   载文第十六   夫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观乎国风,以察兴亡。是知文之为用,远矣大矣。若乃宣、僖善政,其美载于周诗;怀、襄不道,其恶存乎楚赋。读者不以吉甫、 奚斯为谄,屈平、宋玉为谤者,何也?盖不虚美,不隐恶故也。   是则文之将史,其流一焉,固可以方驾南、董,俱称良直者矣。   爱洎中叶,文体大变。树理者多以诡妄为本,饰辞者务以淫丽为宗;一多“故作者”三字。譬如一作“以”。女工之有绮縠,音乐之有郑、卫。盖语曰:不 作无益害有益。至如史氏所书,固当以正为主。是以虞帝思理,夏后失御,《尚书》载其元首、禽荒之歌;郑庄至孝,二字谬许。晋献不明,《春秋》录其大隧、 狐裘之什。其理谠而切,其文简而要,足以惩恶劝善,观风察俗者矣。若马卿之《子虚》、《上林》,扬雄之《甘泉》、《羽猎》,班固《两都》,马融《广成 》,喻过其体,词没其义,繁华而一无“而”字,下同。失实,流宕而忘返,无裨劝奖,有长奸诈。而前后《史》、《汉》皆书诸一脱“诸”字,列传,不其谬 乎!   且汉代词赋,虽云虚矫,自余它文,大抵犹实。至于魏、晋已下,则讹谬雷同。榷而论之,其失有五:一曰虚设,二曰厚颜,三曰假手,四曰自戾,五曰一 概。何者?昔一无“昔”字。大道为公,以能而授,故尧咨尔舜,舜以命禹。自曹、马已降,其取之也则不然。若乃上出禅书,下陈让表,其间劝进殷勤,敦谕 重沓,迹实同于莽、卓,言乃类于虞、夏。且始自纳陛,迄于登坛;彤弓卢矢,新君膺九命之锡;白马侯服,旧主蒙一作“加”。三恪之礼。徒有其文,竟无其 事。此一脱“此”字。所谓虚设也。   古者两军为敌,二国争雄,自相称述,言无所隐。何者?国之得丧,句,以兵形胜负言。如日月之蚀焉,非由饰词矫说所能掩蔽也。逮于近古则不然。   一有“至如”二字。曹公叹蜀主之英略,曰“刘备吾俦”;周帝美齐宣之强盛,云“高欢不死”。或移都以避其锋,或斫二作“断”。冰以防其渡。及其申 诰誓,降移檄,便称其智昏菽麦,识昧玄黄,列宅建都若鹪鹩之巢苇,临戎贾勇犹螳螂之拒辙。并当时诰檄中语。此所谓厚颜也。   古者国有一脱此二字。诏命,皆人主所为,故汉光武时,第五伦为督铸钱掾,见诏书而叹曰“此圣主也,一见决矣”。至于近古则不然。凡有诏敕,皆责成 群下。但使朝多文士,国富辞人,肆其笔端,何事不录。是以每发玺诰,下纶言,申恻隐之渥恩,叙忧勤之至意。其君虽有反道败德,唯顽与暴,观其政令,则 辛、癸不如;读其诏诰,则勋、华再出。此所谓假手也。   盖一无“盖”字。天子无戏言,苟言之有失,则取尤天下。故汉光武谓庞萌“可以托六尺之孤”,及闻其叛也,乃谢百官曰:诸君得无笑朕乎?是知褒贬之 言,哲王所惧。至于近古则不然。凡百具寮,王公卿士,始有褒崇,则谓其珪璋特达,善无可加;旋有贬黜,则比诸旧脱“诸”字斗筲下一作“不”。   才,罪不容责。夫同为一士之行,同取一君之言,愚智生于倏忽,是非变于俄顷,帝心不一,皇鉴无恒。此所谓自戾也。   夫国有否泰,世有污隆,作者形言,本元定准。故观猗与之颂,而验有殷方兴;睹《鱼藻》之刺,而知宗周将殒。至于近代一作“古”。则不然。   夫谈主上之圣明,则君尽三、五;述宰相之英伟,则人皆二八。国止方隅,而言并吞六合;一作“国”,非。福不盈■,或讹作“时”。而称感致百灵。   虽人事屡改,而文理无易,故善之与恶,其说不殊,欲令观者,畴为难的?   此所谓一概也。   于是考兹五失,以寻文义,虽事皆形似,而言必凭虚。夫镂冰为壁,不可得而一无此二字,下同。用也;画地为饼,不可得而食也。是以行之于世,则上下 相蒙;传之于后,则示一作“世”。人不信。而世之作者,恒一作“复”   不之一作“知”。察,聚彼虚说,编而次之,创自起居,起居注。成于国史;连章疏一作“毕”。录,一字无废,非复史书,更成文集。   若乃历一作“类”。选众作,求其秽累,王沈、鱼豢,是其甚焉;裴子野、何之元,抑其次也。陈寿、干宝,颇从简约,犹时载浮讹,罔一作“本”。   尽机要。唯王劭撰《齐》、《隋》二史,其所取也,文皆诣一作“谙”。实,理多可信;至于悠悠饰词,皆不之取。此实得去邪从正之理,捐华摭实之义也。   盖山有木,工则度之。况举世文章,岂无其选,但苦作者书之不恐当有“皆可”二字。读耳。至如诗有韦孟《讽谏》,赋有赵壹《嫉邪》;篇上中下分篇, 故曰“篇”。则贾谊《过秦》,论则班彪《王命》;张华述箴于女史,张载题铭于剑阁;诸葛表主以出师,王昶书字旧作“家”,误。以诫子;刘向、谷永之上 疏,晁错、李固之对策;荀伯子之弹文,此所取未允,其人好讦沽直。山巨源之启事:此皆言成轨则,为世龟镜。求诸历代,往往而有。   苟书之竹帛,持以一作“之”。不刊,则其文可与三代同风,其事可与《五经》齐列。古犹今也,何远近之有哉?   昔夫子修《春秋》,别是非,申黜陟,而贼臣逆子惧。凡今之一无“之”   字。为史而载文也,苟能拨浮华,采贞一作“真”。实,亦可使夫雕虫小技者,闻义而知徙矣。此乃禁淫之堤防,持雅之管辖,凡为载削昔,可不务乎?   补注第十七   昔《诗》、《书》既成,而毛、孔立传。传之时义,以训诂为主,亦犹《春秋》之传,配经而行也。降及中古,始名传曰注。盖传者转也,转授于无穷;注 者流也,流通而靡绝。进一作“惟”。此二名,其归一揆。如韩、戴、服、郑,钻仰《六经》,裴、李、应、晋,训解《三史》,开导后学,发明先义,古今传 授,是曰儒宗。儒宗者,即训诂为主之意,是注家正体也。   既而史传小书,人物杂记,若挚虞一作“赵岐”。之《三辅决录》,陈寿之《季汉辅臣》,周处之《阳羡风土》,旧二字倒。常璩之《华阳士女》;文言美 辞列于章句,委曲叙事存于纫书。此之注释,异夫儒士者矣。   次有好事之子,思广异闻,而才短力微,不能自达,庶凭骥尾,千里绝群,遂乃掇众史之异辞,补前书之所阅。若裴松之《三国志》,陆澄、刘昭《两汉书 》,刘彤《晋纪》,刘孝标《世说》之类是也。   亦有躬为史臣,手自刊补,虽志存该博,而才阙伦叙,除烦则意有所吝,毕载则言有所妨,遂乃定彼榛楛,列为子注。注列行中,如子从母。若萧大圜《淮 海乱离志》,羊炫之《洛阳伽蓝记》,宋孝王《关东风俗传》,王劭《齐志》之类是也。   榷其得失,求其利害,少期松之字。集注《国志》,以广承祚所遗,而喜聚异同,不加刊定,恣其击难,坐长烦芜。观其书成表献,自比蜜蜂兼采,但甘苦 不分,难以味同萍实者矣。陆澄所注班史,多引司马迁之书,若此缺一言,彼增半句,皆采摘成注,标为异说,有昏耳目,难为披一作“搜”。   览。窃惟范晔之删《后汉》也,简而且周,疏而不漏,盖云备矣。而刘昭采其所捐,以为补注,言尽非要,事皆不急。譬夫人有吐果之核,弃药之滓,而愚 者乃重加捃拾,洁以登荐,持此为工,多见其无识也。孝标善于攻缪,博而且精,固以“已”通。察及泉鱼,辨穷河豕。嗟乎!以峻之才识,足堪远大,而不能 探赜彪、峤,网罗班、马,方复留情于委巷小说,锐思于流俗短书;可谓劳而无功,费而无当者矣。自兹已降,其失逾甚。若萧、羊旧误“杨”,之琐杂,王、 宋之鄙碎,言殊拣金,事比鸡肋,异体同病,焉可胜言。大抵撰史加注者,或因人成事,依文设训者。或自我作故,另出意见者。   记录无限,规检不存,难以成一家之格言,千载之楷则。凡诸作者,可不详之?   至若郑玄、王肃,述《五经》而各异,何休、马融,论《三传》而竞爽。   欲加商榷,其流实繁。斯则义涉儒家,言非史氏,今并不书于此焉。   因习第十八   盖闻三王各异礼,五帝不同乐,故传称因俗,《易》贵随时。况史书者,记事之言耳。夫事有贸迁,而言无变革,此所谓胶柱而调瑟,刻船以求剑也。   古者诸侯曰薨,卿大夫曰卒。故《左氏传》称楚邓曼曰:“王薨于行,国之福也。”庄四。又郑子产曰:文、襄之泊,君薨,大夫吊。昭三。即其证也。案 夫子修《春秋》,实用斯义。而诸国皆卒,鲁独称薨者,此略外别内之旨也。马迁《史记》西伯已下,与诸列国王侯,谓诸世家。凡有薨者,同加卒称,此岂略 外别内邪?何贬薨而书卒也?   盖著鲁史者,不谓其邦为鲁国;撰周书者,不呼其上一作“王”。曰周王。如《史记》者,事总古今,势无主客,故言及汉祖,多为汉王,斯亦未为累也。 班氏既分裂《史记》,定名《汉书》,至于述高祖为公、王之时,皆不除沛、汉之字。凡有异方降款者,以归汉为文。肇自班《书》,首为此失;迄于仲豫,荀 悦字。仍踵厥非。积习相传,曾无先觉者矣。   又《史记。陈涉世家》,称其子孙至今血食。《汉书》复有《涉传》,乃具载迁文。案迁之言今,实孝武之世也;固之言今,当孝明之世也。事出百年,语 同一理。即如是,岂陈氏苗裔祚流东京者乎?斯必不然。《汉书》又云:“严君平既卒,蜀人至今称之。”皇甫谧全录斯语,载于《高士传》。   夫孟坚、士安,年代悬隔,至今之说,岂可同云?夫班之习马,其非既如彼;谧之承固,其失又如此。迷而不悟,奚其甚乎?   何法盛《中兴书。刘隗一作“魏”,误。录》,称其议狱事具《刑法志》,依捡志内,了无其说。既而臧氏荣绪。《晋书》、梁朝《通史》,于大连刘隗字。 之传,并有斯言,志亦无文,传仍一讹作“乃”。虚述。此又不精之咎,同于玄晏也。   寻班、马之为一无”为”字。列传,皆具编其人姓名;如行状尤相以者,则共归一称,若《刺客》、《日者》、《儒林》、《循吏》是也。范晔既移题目于 传首,列姓名于卷中,卷中,谓传中也。而犹于列传之下,注为列女、高隐等目。苟姓名既书,题目又显,是则一脱“则”。邓禹、寇恂之首,当署为公辅者矣; 岑彭、吴汉之前,当标为将帅者矣。触类而长,实繁其徒,何止列女、孝子、高隐、独行而已。   魏收著书,标榜南国;桓、刘诸族,咸曰岛夷。是则自江而东,尽为卉服之地。至于《刘昶》、《沈文秀》等传,叙其爵里,则不异诸华。原注:刘昶等传 皆云:丹徒县人也。《沈文秀》等传则云:吴兴武康人。岂有君臣共国,父子同姓,阖闾、季札,便致土凤之殊;二句顶父子。孙策、虞翻,乃成夷夏之隔。二 句顶君臣。求诸往例,所未闻也。   当晋宅江、淮,实膺正朔,嫉彼群雄,称为僭盗。故阮氏孝绪。《七录》,以田、范、裴、段诸记,刘、石、苻、旧作“符”。姚等书,别创一名,题为 “伪史”。及隋氏受命,海内为家,国靡爱憎,人无彼我;而世有撰《隋书。经籍志》者,其流别群书,还依一作“同”。阮《录》。案国之有伪,其来尚矣。 如杜宇作帝,勾践称王,孙权建鼎峙之业,萧察为附庸之王:而扬雄撰《蜀纪》,子贡著《越绝》,虞裁《江表传》,蔡述《后梁史》。考斯众作,咸是伪书, 自可类聚相从,合成一部,何止取东晋一世十有六家而已乎?   夫王室将崩,霸图云构,必有忠臣义士,捐生殉节。若乃韦、耿谋诛曹武,钦、诞问罪马文,司马昭。而魏、晋史臣书之曰贼,此乃迫于当世,难以直言。 至如荀济、元瑾兰摧于孝一讹作“李”。靖之末,王谦、尉迥玉折于字文之季,而李百药,刊齐史,颜师古,述隋篇,时无逼畏,事须矫在,而皆仍旧不改,谓 数君为叛逆。书事如此,褒贬何施。   昔汉代有修奏记于其府者,遂盗葛龚所作而进之;既具录他文,不知改易名姓,时人谓之曰:“作奏虽工,宜去葛龚。”及邯郸氏撰《笑林》,载之以为口 实。嗟乎!历观自古,此类尤多,其有宜去而不去者,岂直葛龚而已!何事于斯,独致解颐之诮也。凡为史者,苟能识事详审,措辞精密,举一隅以三隅反,告 诸往而知诸来,一多“者”字。斯庶几可以无大过矣。   邑里第十九   昔《五经》、诸子,广书人物,虽氏族可验,而邑里难详。逮太史公始革兹体,凡旧作“惟”。有列传,先述本居。一作“太古”。至于国有弛张,乡有并 省,随时而载,用明审实,案夏侯孝若撰《东方朔赞》云:一少“云”   字。“朔字曼情,平原厌次人。魏建安中,分厌次为乐陵邵,故又为郡人焉。”   夫以身没之后,地名改易,犹复追书其事,以示后来。则知身或讹“生”,或作“在”。生之前,故宜详录者矣。   异哉!晋氏之有天下也,自洛阳荡覆,衣冠南渡,江左侨立州县,不存桑梓。由是斗牛之野,郡有青、徐;吴、越之乡,州编冀、豫。欲使南北不乱,淄、 渑可分,得乎?此二字一作“其于”,属下句。系虚名于本土者,虽百代无易。二句有讹脱,文亦可省。既而天长地久,文轨大同。二句入唐。   州郡则废置无恒,名目则古今各异。而作者为人立传,指现在事。每云某所人也。其他皆取旧号,施之于今。原注:近代史为王氏传,云“琅琊临沂人”; 为李氏传,曰“陇西成纪人”之类是也。非惟王、李二族久离本居,亦自当时无此郡县,皆是晋、魏已前旧名号。欲求实录,不亦难乎!   旦人无定质,旧讹作“所”。因地而化。故一无“故”字”。生于荆者,言皆成楚;居于晋者,齿便从黄。涉魏而东,已经七叶;历江而北,一作“左”。   非唯一世。四句谓南北互徙,本唐而言,不蒙南渡。而犹以本国为是,此乡为非。是则孔父里于昌平,旧讹“平昌”。阴氏家于新野,而系纂微子,源承管 仲,乃为齐、宋之人,非关一作“曰”。鲁、邓之士。求诸自古,其义无闻。原注:时修国史,子被配纂《李义琰传》。琰家于魏州昌乐,已经三代,因云: “义琰,魏州昌乐人也。”监修者大笑,以为深乖史体,遂依李氏旧望,改为陇西成纪人。既言不见从,故有此说。   且自世重高门,人轻寒族,■即“竞”字,或误“竟”。以姓望所出,邑里相矜。若仲远之寻郑玄,先云汝南应劭;文举之对曹操,自谓鲁国孔融是也。爰 及近古,其言多伪。至于碑颂所勒,茅土定名,虚引他邦,冒为己邑。若乃称袁则饰之陈邵,言杜则系之京邑,姓卯金者咸曰彭城,氏禾女者皆云巨鹿。原注: 今有姓邴者、姓弘者,以犯国讳,皆改为李氏,如书其邑里,必曰陇西、赵郡。夫以假姓犹且如斯,则真姓者断可知矣。又今西域胡人,多有姓明及卑者,如加 五等爵,或称平原公,或号东平子,为明氏出于平原,卑氏出于东平故也。夫边夷杂种,尚窃美名,则诸夏士流,固无惭德也。在诸史传,多与同风。原注:如 《隋史。牛弘传》云:“安定鹑觚人也,本姓尞氏。”至它篇所引,皆谓之陇西牛弘。《唐史。谢偃传》云:本姓库汗氏,续谓陈郡谢偃,并其类也。此乃寻流 俗之常谈,忘著书之旧体矣。   又近世有班秩不著一多“姓”字,非。者,始以州壤自标,若楚国龚遂、渔阳赵壹是也;至于名位既隆,则不从此列,昔萧何、邓禹、贾谊、董仲舒是也。 观《周》、《隋》二史,每述王、庾诸事,高、杨数公,必云琅琊王褒,新野庾信,弘农杨素,渤海高颎,以此成言,岂曰省文,从而可知也。   凡此诸失,皆由积习相传,浸以成俗,迷而不返。盖语曰:“难与虑始,可与乐成。”夫以千载遵行,持为故事,而一朝纠正,必惊愚俗。此庄生所谓“安 得忘言之人而与之言”,斯言已得之矣。庶知音君子,详其得一脱“得”   字。失者焉。   卷六言语第二十   盖枢机之发,荣辱之主,言之不文,行之不远,则知饰词专对,古之所重也。夫上古之世,人惟朴略,言语难晓,训释方通。是以寻理则事简而意深,考文 则同艰而义释,若《尚书》载伊尹之一作“立”。训,皋陶之一作“夫”。谟,《洛诰》、《康诰》、《牧誓》、《泰誓》是也。周监一多“于”   字。二代。郁郁乎文。大夫、行人,尤重词命,语微婉而多切,言流靡而不淫;若《春秋》载吕相绝秦,成十三。子产献捷,襄二十五。臧孙谏君纳鼎,桓 二。魏绛对戮杨干襄三。是也。战国虎争,驰说云涌,人持《弄丸》之辩,家挟《飞钳》之术,剧谈者以谲诳为宗,利口者以寓言为主;若《史记》载苏秦合从, 张仪连横,范雎反间以相秦,间太后、穰侯。鲁连解纷而全赵是也。连言:天下士为人排患难、解纷乱。   逮汉、魏已降,周、隋而往,世皆尚文,时无专对。运筹画策,自具于章表;献可替否,总归于笔札。宰我、子贡之道不行,苏秦、张仪之业遂废矣。假有 忠言切谏,《答戏》、《解嘲》,其可称者,若朱云折槛以抗愤,张纲埋轮而献直。此下必有阙文。盖此二句所谓忠言可称者,宜有缴句,而其下又宜有“他如” 等字转接也。秦宓之酬吴客。王融之答虏使,此一作“比”。   之小辩,曾何足云。二句单缴酬吴答虏也。是以历选载言,一多“而“字,布诸方册,自汉已下,谓两汉之后。无足观焉。   寻夫战国已前,其一脱“其”字。言皆可讽咏,非但笔削所致,良由旧讹“用”。体质素美。何以核诸?至如“鹑贲”、“鸜鹆”,童竖之谣也;“山木”、 “辅车”,时俗之谚也:“皤腹弃甲”,城者之讴也:“原田是谋”,舆人之诵也。斯皆刍词鄙句,犹能温润若此,况乎束带立朝之士,加以多闻博古之识旧作 “说”。者哉!则知时人出言,史官入记,虽有讨论润色,终不失其一无“其”字。梗概者也。   夫《三传》之说,既不习作“袭”。于《尚书》;两汉之词,又多违于《战策》。足以验氓俗之递改,知岁时之不同。而后来作者,通无远识,记其当世口 语,罕能从实而书;方复追效昔人,示其稽古。是以好丘明者,则偏摸与“摹”同。一作“模”。《左传》;爱子长者,则全学史公。用使周、秦言辞见于魏、 晋之代,楚、汉应对行乎宋、齐之日。而伪修混沌,失彼天然,今古以之不纯,真伪由其相乱。故裴少期松之字世期,唐讳“世”作“少”,讥孙盛录曹公平素 之语,而全作夫差亡灭之词。虽言似《春秋》,而事殊乖越者矣。   然自旧多“晋”字。咸、洛不守,龟鼎南迁,江左为礼乐之乡,金陵实图书之府;故其俗犹能语存规检,言喜风流,颠沛造次,不忘经籍。原注:若《梁史 》载高祖在围中,见萧正德而谓之曰:“啜其泣矣,何嗟及矣。”   湘东王闻世子方等见杀,谓其次子方诸曰:“不有其废,君何以兴?”皆其类也。而史臣修饰,无所费功。   其于中国中原。谓北朝。则不然。何者?于斯时也,先王桑梓,翦为蛮貊,被发左衽,充牣神州。其中辩若驹支,襄十四。注见《探赜》篇。学如郯子,昭 十七。注见《书志》篇,有时而遇,不可多得。而彦鸾崔鸿。修伪国诸史,收、魏收。弘牛弘,撰《魏》、《周》二旧脱“二”字。书,必讳旧作“谓”。彼夷 音,变成华语;等杨由之听雀,如介葛之闻牛,斯亦可矣。   而于其间,则有妄益文彩,虚加风物,援引《诗》、《书》,宪章《史》、《汉》。遂使沮渠、北凉。乞伏,西秦。儒雅比于元封;汉武元。拓跋、元魏。 宇文,北周。德音同于正始。魏文元。华而失实,过莫大蔫。   唯王、宋著书,叙元、高时事,一作“也”。王劭《齐志》、宋孝王《关东风俗传》。抗词正笔,务存直道;方言世语,由此毕彰。而今之学者,皆尤二子 以言多滓秽,语伤浅俗。夫本质如此,而推过史臣;犹鉴当有“形”   字。者见嫫姆多媸,而归罪于明镜也。   又世之议者,咸以北朝众作,《周史》为工。盖赏其记言之体,多同于古故也。夫以枉饰虚言,都捐实事,便号以良直,师其模楷,原注:如周太祖实名黑 獭,魏本索头,故当时有童谣曰:“狐非狐,貉非貉,燋梨狗子啮断索。”又曰:“獾獾头团,河中狗子破尔菀。”又西帝下诏骂齐神武,数其罪二十。诸如此 事,难可弃遗。而《周史》以为其事非雅,略而不载。   赖君懋编录,故得权闻于后。其事不传于《北齐》,因而埋没者,盖亦多矣。   是则旧误“以”。董狐、南史,举目可求;班固、华峤,比肩皆是者矣。   近有敦煌张太素、中山郎余令,并称述者,自负史才。郎著《孝德传》,张著《隋后略》。凡所撰今讹作“人”。语,皆依仿旧辞。若选言可以效古,而书 其难此二字一本作“杂”字。类者,则忽而不取,料其所弃,可胜纪哉?   盖江芊骂商臣曰:“呼!役夫,宜君王废汝而立职。”《左传》文元。   汉王怒郦生曰:“竖儒,几败乃公事。”《史记。留侯世家》。单固谓杨康曰:“老奴,汝死自其分。”乐广叹卫玠曰:“谁家生得宁馨儿!”斯并当时侮 嫚之词,流俗鄙俚之说。必播以唇吻,传诸讽诵;而世人皆以为上之二言役夫,坚儒。不失清雅,而下之两句老奴、宁馨。殊为鲁朴者,何哉?盖楚、汉世隔, 事已成古;魏、晋年近,言犹类今。已古者即谓其文,犹今者乃惊其质。夫天地长久,二字一本例。风俗无恒,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   而作者皆怯书今语,勇效昔言,不其惑乎!苟记言一作“事”。则约附《五经》,载语则依凭《三史》,是春秋之俗,战国之风,亘一作“与”。两仪而并 存,经千载其一作“而”。如一,奚以今来古往,质文之屡变者哉?   盖善为政者,不择人而理,故俗无精粗,咸被其化;工为史者,不选事而书,故言无美恶,尽传于后。若事皆不谬,盲必近真,庶几可与古人同居,何止得 其糟粕而已。   浮词第二十一   夫人枢机之发,亹亹不穷,必有徐音音在语前,故当言徐。旧作“余音”,误。足句,为其始末。是以伊、惟、夫、盖,发语之端也;徐音也。焉、哉、矣、 兮,断句之助也。足句也。去之则言语不足,加之则章句获全。而史之叙事,亦有时类此。故将述晋灵公厚敛雕墙,则且以不君为称;宣二。欲云司马安四至九 卿,而先以巧宦标目;所谓说事之端也。此犹语端。又书重耳伐原示信,而续以一战而霸,文之教也;僖二十七。载匈奴为偶人象郅都,令驰射莫能中,则云其 见惮如此;《史记。酷吏传》。所谓论事之助也。此犹句助。   昔尼父裁经,义在褒贬,明如日月,持旧作“特”。用不刊。而史传所书,贵乎博录而已。至于本事之外,时寄抑扬,此乃得失禀于片言,是非由于一句, 谈何容易,可不慎欤!但近代作者,溺于烦富,则有发言失中,去声。谓语前。加字不惬,一作“快”,非。谓语后。遂令后之览者,难以取信。盖《史记》世 家有云:“赵鞅诸子,无恤最贤。”夫贤者当以仁恕为先,礼让居本。至如伪会邻国,进计行戕,俾同气女兄,摩笄引决,此则诈而安忍,贪而无亲,鲸鲵是俦, 犬豕不若,《史通》每多碍眼丑句。焉得谓之贤哉!又《汉书》云:“萧何知韩信贤。”案贤者处世,夷险若一,不陨获于贫贱,不充诎于富贵。《易误作“又”。 传》曰:“知进退存亡者,其唯圣人乎!”如淮阴初在仄微,堕业无行,后居荣贵,满盈速祸;躬为逆上,一作“臣”。名隶恶徒;周身之防靡闻,知足之情安 在?美其善将,呼为才略则可矣,必以贤为目,不其谬乎?又云:《汉书。酷吏传》。“严延年精悍敏捷,虽子贡、冉有通于政事,不能绝也。”夫以编名《酷 吏》,列号“屠伯”,而辄比孔门达者,岂其伦哉?且以春秋至汉,多历年所,必言貌取人,耳目不接,又焉知其才术相类,锱铢无爽,而云不能绝乎?   盖古之记事也,或先经张本,或后传终言,分布虽疏,错综逾密。今之记事也则不然。或隔卷异篇,遽相矛盾;或连行接句,顿成乖角。是以《齐史》之论 魏收,良直邪曲,三说各异;原注:“李百药《齐书序》论魏收云:若使子孙有灵,窃恐未挹高论。至《收传。论》又云:足以入相如之室,游尼父之门。但志 存实录,好抵阴私。子《尔朱畅传》又云:收受畅财贿,故为荣传多减其恶。是谓三说各异。《周书》之评太祖,宽仁好杀,二理不同。   原注:令狐德棻《周书。元伟传》称文帝不害诸元,则云:“太祖天纵宽仁,性罕猜忌。”于《本纪论》又云:“渚宫制胜,阖城拏戮,茹茹归命,尽种诛 夷。虽事出权道,而用乖于德教。”是二理不同。非惟言无准的,固亦事成首鼠者矣。夫人有一言,一无“言”字。而史辞再三;良以好发芜音,不求谠理,而 言之反覆,观者惑焉。   亦有开国承家,美恶昭露,皎如星汉,非靡沮所移。“靡沮”或作“磨涅”,俱未稳。此二句竟可省去。而轻事尘点,曲加粉饰。求诸近史,此颣即“累” 字。或作“类”,后多有之,仿此。尤多。如《魏书》称登国以鸟名官,则云“好尚淳朴,远师少皞”;述道武结婚蕃落,则曰“招携荒服,追慕汉高”。自余 所说,多类于此。案魏氏始兴边朔,少识典、坟;作俪蛮夷,抑惟秦、晋。而鸟官刨置,岂关郯子之言?髦头而偶,奚假奉春之策?   奢言无限,何其旧作“甚”。厚颜!又《周史》称元行恭因齐灭得回,庾信赠其诗曰:“虢亡垂棘反,一作“灭”,误。齐平宝鼎归。”陈周弘正来聘,在 馆赠韦敻诗曰:“德星犹未动,真一作“直”,误。车讵肯来?”其为信、弘正所重如此。夫文以害意,自古而然,拟非其伦,由来尚矣。必以庾、周所作,皆 为实录,则其所褒贬,非止一人,咸宜取其指归,何止采其四句而已?若乃题目不定,首尾相违,则百药、德棻是也;原注:《齐史》,李百药所撰。《周史》, 令狐德棻所撰也。心挟爱憎,词多出没,则魏收、牛弘是也。原注:《魏书》,魏收所撰。《周史》载元行恭等,此本牛弘所撰也。   斯皆鉴裁非远,智识不周,而轻弄笔端,肆情高下。故弥缝虽洽,而厥迹更彰,取惑无知,见嗤有识。   夫词寡者出一言而已周,才芜者资数句而方浃。案《左传》称绛父论甲子,隐言于赵孟;班《书》述楚老哭龚生,莫识其名氏。苟举斯一事,则触类可知。 至嵇康、皇甫谧撰《高士记》,各一作“名”。为二叟立传,全采左、班之录,而其传论一误作“词”。云:“二叟隐德容身,不求名利,避远乱害,安于贱役。” 夫探揣古意,而广足原音:子愈反。新言,此犹子建之咏三良,延年之歌秋妇。至于临穴泪下,闺中长叹,虽语多赢也。本传,而事无异说。盖凫胫虽短,续之 则悲;史文虽约,增之反累。加减前哲,岂容易哉!   昔夫子断唐、虞以下迄于周,翦截浮词,撮其机要,故帝王之道,坦然明白。嗟乎!自去圣日远,史籍逾多,得夫是非,孰能刊定?假有才堪厘革,而以人 废言,此绕朝所谓“勿谓秦无人,吾谋适不用”者也。语见《左传》文十三。   叙事第二十二   夫史之称美者,以叙事为先。至若书功过,记善恶,文而不丽,质而非野,使人味其滋旨,怀其德音,三复忘疲,百遍无,自非作者曰圣,其孰能与于此乎? 昔圣人之述作也,上自《尧典》,下终获麟,是为属词比事之言,《春秋》。疏通知远之旨。《尚书》。子夏曰:“《书》之论事也,昭昭然若日月之代明。” 扬雄有云:“说事者莫辨乎《书》,说理者莫辨乎《春秋》。”然则意指旧作“复”,误。深奥,诰一讹“诂”。训成义,《尚书》。   微显阐幽,婉而成章;《春秋》。虽殊途异辙,亦各有差旧讹作“美”。焉。   谅以师范亿载,规模万古,为述者之冠冕,实后来之龟镜。一作“鉴”。既而马迁《史记》,班固《汉书》,继圣而作,抑其次也。故世之学者,皆先曰《 五经》,次云《三史》。一有“故”字。经史之目,于此分焉。   尝试言之曰:经犹日也,史犹星也。夫杲日流景,则列星寝耀;桑榆既夕,而辰象粲然。故《史》、《汉》之文,当乎《尚书》、《春秋》之世也;则其言 浅俗,涉乎委巷,“其言”八字亦可芟。垂翅不举,懘籥无闻。如果日星寝也。逮于战国已降,去圣弥远,然后能露其锋颖,倜傥不羁。如既夕星粲也。故知人 才有殊,相去若是,校其优劣,讵可同年?自汉已降,几将千载,作者相继,非复一家,求其善者,盖亦一有“无”字。几矣。夫班、马执简,既《五经》之罪 人;二字过当。而《晋》、《宋》杀青,又一脱“又”   字。《三史》之不若。譬夫王霸有别,粹驳相悬,才难不其甚乎!   然则作“然而”用。人之著述,虽同自一手,其间则有善恶不均,精粗非类。若《史记》之旧无“之”字。据下《汉书》偶句,当有“之”。《苏》、《张 》、《蔡泽》等传,是其美者。至于《三、五本纪》、《日者》、《太仓公》、《龟策传》,固无所取焉。又《汉书》之帝纪,《陈》、《项》诸篇,是其最也。 至于《淮南王》、《司马相如》、《东方朔传》,又安足道哉!其中多靡文故,然见亦过僻。岂绘事以丹素成妍,帝京以山水为助。故言媸者其史亦拙,事美者 其书亦工。必时乏异闻,世无奇事,英雄不作,贤俊不生,区区碌碌,抑惟恒理;而责史臣显其良直之体,申其微婉之才,盖亦难矣。故扬子有云:“虞、夏之 书,浑浑尔;商书,灏灏尔;周书,噩噩尔;下周者,其书憔悴乎?”观丘明之记事也,当桓、文作霸,晋、楚更盟,则能饰波词句,成其文雅。及王室大坏, 事益纵横,则《春秋》美辞,几乎翳矣。观子长之叙事也,自周已往,言所不该,其文阔略,无复体统。洎一作“自”。秦、汉已下,条贯有伦,则焕炳可观, 有足称者。至若荀悦《汉纪》,其才尽于十帝;陈寿《魏书》,其美穷于三祖。触类而长,他皆若斯。   夫识宝者稀,知音盖寡。近有裴子野《宋略》,王劭《齐志》,此二家者,并长于叙事,无愧古人。而世人一作“之”。议者皆雷同,誉裴而共诋王氏。夫 江左事雅,裴笔所以专工;中原迹秽,王文由其屡鄙。且几原子野。   务饰虚辞,君懋王劭。志存实录,此美恶所以为异也。设使丘明重出,子长再生,记言于贺六浑之朝,书事于士尼干当作“侯尼于”。之代,将恐辍毫栖牍, 无所施其德音。而作者安可以今方古,一概而论得失?   夫叙事之体,其流甚多,非复片言所能■缕;今辄区分类聚,定为三篇,列之于下。旧本次行有“右叙事篇序”五字,非刘氏自署也,今削之。后三条仿此。   夫国史之美者,以叙事为工;而叙事之工者,以简要一无“要”字。为主。简之时义大矣哉!历观自古,作者权舆,《尚书》发踪,所载务于寡事;《春秋 》变体,其言贵于省文。斯盖浇淳殊致,前后异迹。然则作“然而”   用。文约而事丰,此述作之尤美者也。始自两汉,迄乎三国,国史之父,日伤烦富。逮晋已降,流宕逾远。旧多“必”字。寻其冗句,摘其烦词,一行之间, 必谬增数字;尺纸之内,恒一作“必”。虚费数行。夫聚蚊成雷,群轻折轴,况于章句不节,言词一多“言既”二字。莫限,载之兼两,曷足道哉?   盖叙事之体,其别有四:有直纪其才行者,有唯书其事迹者,有因言语而可知者,有假赞论而自见者。至如《古文尚书》称帝尧之德,标以“允恭克让”; 《春秋左传》言子太叔之状,目以“美秀而文”。襄三十一。所称如此,更无他说,所谓直纪其才行者。又如《左氏》载申生为骊姬所谮,自缢而亡;僖四。班 史称纪信为项籍所围,代君而死。《汉。高纪》。此则不言其节操,而忠孝自彰,所谓唯书其事迹者。又如《尚书》称武王之罪纣也,其誓曰:“焚炙忠良,刳 剔孕妇。”《左传》纪随会之论楚也,其词曰:“荜辂《传》作“路”。蓝缕,以启山林。”“其誓曰”、“其词曰”,是言语二字点眼处。此则才行事迹,莫 不阙如;而言有关涉,事便显露,所谓因言语而可知者。又如《史记。卫青传》后,太史公曰:“苏建尝责大将军不荐贤待士。”《汉书。孝文纪》末,其赞曰 :“吴王诈病不朝,赐以几杖。”   “太史公曰”、“赞曰”,是“赞论”二字点眼处。此则传之与纪,“传纪”   二字旧倒。并所不书,而史臣发言,别出其事,所谓假赞论而自见者。然则才行、事迹、言语、赞论,凡此四者,皆不相须。用一省三。若兼而毕书,则其 费尤广。原注:近史纪传没言人居哀毁损,则先云至性纯孝;欲言人尽夜观书,则先云笃志好学;欲言人赴敌不顾,则先云武艺绝伦;欲言人下笔成篇,则先云 文章敏速。此则既述才行,又彰事迹也。如《谷梁传》云:骊姬以鸩为酒,药脯以毒。献公田来,骊姬曰:“世子已祀,故致福于君。”   君射食,骊姬跪曰:“食自外来者,不可不试也。”覆酒于地,而地坟;以脯与犬,犬毙。骊姬下堂而啼呼曰:“天乎!天乎!国,子之国也,子何迟乎为 君!”又《礼祀》云:阳门之介夫死,司城子罕入而哭之哀。晋人之觇宋者反报于晋侯曰:“阳门之介夫死,而子罕哭之哀,而民说,殆不可伐也。”   此则既书事迹,又载言语也。又近代诸史,人有行事,美恶皆已具其纪传中,续以赞论,重述前事。此则才行事迹,纪传己书,赞论又载也。但自古经史, 通多此类。此九字一本混入注中。原注:《公》、《梁》、《礼》、《新序》、《说苑》、《战国策》、《楚汉春秋》、《史记》,迄于皇家所撰《五代史》皆 有之。能获免者,盖十无一二。原注:唯左丘明、裴子野、王劭无此也。   又叙事之省,其流有二焉:一曰省句,二曰省字。如一无“如”字。《左传》宋华耦来盟,称其先人得罪于宋,鲁人以为敏。夫以钝者称敏,原注:鲁人, 谓钝人也。《礼记》中已有注解。则明贤达所嗤,此为省句也。《春秋经》曰:“陨石于宋五。”僖十六。夫闻之陨,视之石,数之五。加以一字太详,减其一 字太略,求诸折中,简要合理,此为省字也。其有一无“有”   字。反于是者,若《公羊》当作“谷梁”。称郄传作“却”。克眇,季孙行父秃,孙良夫跛,齐使跛者逆《谷梁》作“御”,下同。跛者,秃者逆秃者,眇 者逆眇者。盖宜除“跛者”已下句,旧作“字”,误。但云“各以其类逆”。   旧多“者”字。必事加再述,则于文殊费,此为烦句也。《汉书。张苍传》云:“年老,口中无齿。”盖于此一句之内去“年”及“口中”可矣。夫此六文 成句,而三字妄加,此为烦字也。然则省句为易,省字为难,洞识此心,始可言一有“于”字。史矣。苟句尽余剩,字皆重复,史之烦芜,职由于此。   盖饵巨鱼者,垂其千钓,而得之在于一筌;捕高鸟者,张其万且,而获之由于一目。夫叙事者,或虚益散辞,广加闲说,必取其所要,不过一言一句耳。苟 能同夫猎者、渔者,既执而此三字恐有讹脱文,当是广置之义。罝钓必收,其所留者唯一筌一目而已。则庶几骈枝王《注》云:诸本作“胼胝”,误。尽去,而 尘垢都捐,一作“陨”。华逝而实存,滓去而渖在矣。嗟乎!   能损之又损,而玄之又玄,轮扁所不能语斤,伊挚所不能言鼎也。   夫饰言者为文,编文者为句;句积而章立,章积而篇一多“目”字。成。   篇目既分,而一家之言备矣。古者行人出境,以词令为宗;大夫应对,以言文为主。况乎列以章句,刊之竹帛,安可不励精雕饰,传诸讽诵者哉?自圣贤述 作,是曰经典,句皆韶、夏,言尽琳琅,秩秩德音,洋洋盈耳。譬夫游沧海者,徒惊其浩旷;登太山者,但嗟其峻极。必摘以尤最,不知何者为先。   然章句之言,有显有晦。显也者,繁词缛说,理尽于篇中;晦也者,省字约文,事溢于句外。然则晦之将显,优劣不同,较可知矣。夫能略小存大,举重明 轻,一言而巨细咸该,片一作“三”,非。语而洪纤靡漏,此皆用晦之道也。   昔古犹云“古昔”。文义,务却浮词。《虞书》云:“帝乃殂落,百姓如丧考妣。”德盛、民戴皆见。《夏书》云:“启呱呱而泣,予不子。”忧国、忘家 皆见。《周书》称“前徒例戈”,“血流漂杵”。纣虐、民愤皆见。   《虞书》云:“四罪而天下威服。”凶德、公心皆见。此皆文如阔略,而语实周赡。故览之者初疑其易,而为之者一无“者”字。方觉其难,固非雕虫小技 所能斥苦旧作“斥非”,于文不顺,当是“斥苦”之讹。其说也。既而丘明受旧作“授”。经,师范尼父。夫《经》以数字包义,而《传》以一句成言,虽繁约 有殊,而隐晦无异。故其纲纪而言邦俗也,则有士会为政,晋国之盗奔秦;政善可知。刑迁如归,卫国忘亡。安集可知。其款曲而言事也,则有此下诸本多讹, 群注在后。犀革裹之,比及宋,手足皆见;勇闷可知。   三军之士,皆如挟纩。感悦可知。斯皆言近而旨远,辞饯而义深;虽发语已殚,而舍意未尽。使夫读者望表而知里,扪毛而辨骨,睹一事于句中,反三隅于 字外。晦之时义,不亦大哉!洎班、马二史,虽多谢《五经》,必求其所长,亦时值斯语。至著高祖亡萧何,如失左右手;《史记。淮阴侯传》。   倚任可知。汉兵败绩,睢水为之不流;《史记。项羽本纪》。败形可知。董生乘马,三年不知牝牡;专业可知。翟公之门,可张雀罗,凉态可知。则其例也。   自兹已降,史道陵夷,作者芜音累句,云蒸泉涌。其为文一作“史”。   也,大抵编字不只,捶句皆双,修短取均,奇偶相配。故应以一言蔽之旧脱“之”字。者,辄足为二言;应以三句成文者,必分为四句。弥漫重沓,不知所 裁。是以处道旧本作“承祚”,误。受责于少期,原注:《魏书。邓哀王传》曰:容貌姿美,有殊于众,故特见宠异。裴松之曰:一类之言而分以为三,亦叙属 之一病也。子升取讥于君懋,原注:王劭《齐志》曰:时议恨邢子才不得掌兴魏之书,怅怏温子升,亦若此而撰《永安记》,率是支言。   “支言”,旧讹“六言”。非不幸也。   盖作者言虽简略,理皆要害,故能疏而不遗,俭而无阙。譬如用奇兵者,持一当百,能全克敌之功也。若才乏俊颖,思多昏滞,费词既甚,叙事才周;亦犹 售铁钱者,以两当一,方成贸迁之价也。然则《史》、《汉》已前,省要如彼;《国》、《晋》已降,原注:《国》谓《三国志》,《晋》谓《晋书》也。烦碎 如此。必定其妍媸,甄其善恶。此下似有脱句。夫读古史者,明一作“阅”。其章句,皆可咏歌;对晦而言,故须求明也。“明”字胜。   观近史者,悦一作“得”。其绪言,直求事意而已。意无余蓄,惟言句可悦耳。“悦”字胜。是则一贵一贱,不言可知,无假榷扬,而其理自见矣。   昔文章既作,比兴由生;鸟鲁以媲贤愚,草木以方男女;诗人骚客,言之备矣。洎乎中代,其体稍殊,或拟记作“似”。人必以其伦,或述事多比于古。当 汉氏之临天下也,君实称帝,理异殷、周;子乃封王,名非鲁、卫。   而作者犹谓帝家为王室,公辅为王臣。盘亦作“磐”。石加建侯之言,带河申俾侯之誓。旧作“称”。而史臣撰录,亦同彼文章,假托古词,翻易今语。   润色之滥,萌于此矣。   降及近古,弥见其甚。至如诸子短书,杂家小说,论逆臣则呼为问鼎,称巨寇则目以长鲸。邦国初基,皆云草昧;帝王兆迹,必号龙飞。斯并理兼讽谕,言 非指斥,异乎游、夏措词,南、董显书之义也。如魏收《代元魏初国号代。史》,吴均《齐北齐录》,或牢笼一世,或苞举一家,自可申不刊之诺言,弘至公之 正说。而收称刘氏纳贡,则曰“来献百牢”;均叙元日临轩,必云“朝会万国”。夫以吴征鲁赋,禹计涂山,持彼往事,用为今说,置于文章不关史册之文。则 可,施于简册谓史。则否矣。一脱“矣”字。   亦有方以类聚,譬诸昔人。如王隐称诸葛亮挑战,冀一作“真”。获曹咎之利;崔鸿称慕容冲见幸,为有龙阳之姿。拈事猥亵。其事相符,言之谠矣。而卢 思道称邢邵丧子不恸,自东门吴已来,未之有也;李百药称王琳雅得人心,虽李将军恂恂善诱,无以加也。斯则虚引古事,妄足庸音,苟矜其学,必辨而非当者 矣。此亦未允。   昔《礼记。檀弓》,工言物始。夫自我作故,首创新仪,前史所刊,后来取证。是以汉初立轊,当作“槥”。子长当作“孟坚”。所书;鲁始为髽,丘明是 记。河桥可作,元凯取验于毛《诗》;男子有笄,伯支远征于《内则》。   即其事也。案裴景仁《秦记》称苻《世说。注》引裴《记》,本作“符”,坚方食,抚盘而诟:王劭《齐志》述一有“受纥”二字,一有“受”字。洛干感 恩,脱帽而谢。及彦鸾崔鸿。撰以新史,重规李百药。删其旧录,乃易“抚盘”以“推案”,变“脱帽”为“免冠”。夫近世通无案食,胡俗不施冠冕;直以事 不类古,改从雅言,欲令一脱“令”字。学者何以考时俗之不同,察古今之有异?   又自杂种称制,充牣神州,事异诸华,言多丑俗。一作“孔丑”。至如翼犍,旧有“魏”字。道武原旧作“所”,非。讳;黑獭,周文本名。而伯起革一讹 “草”。以他语,德棻阙而不载。考二史,皆不讳。盖厖降、蒯瞆,字之媸也;重耳、黑臀,名之鄙也。旧皆列一讹“例”。以《三史》,传诸《五经》,未闻 后进谈讲,别加刊定。况齐丘注语甚明,旧讹“愁山”。之或讹“定”。犊,彰于载谶;原注:杜台卿《齐记》载谶云:“首牛入西谷,逆犊上齐丘”也。河边 之狗,著于谣咏。原注:王劭《齐志》载谣云:“獾獾头团,河中狗子破尔菀”也明如日月,难为盖藏,此而不书,何以示后?   亦有氏姓本复,减省从单,或去“万纽”而留“于”,旧讹“去方纫而留子”,又讹“去万而留千”。或止存“狄”而除”厍”。如作“存扶而除乞”亦可, 旧作“存扶而除厚”,非。求诸自古,罕闻兹例。   昔夫子有云:“文胜质则史。”故知史之为务,必藉于文。自《五经》已降,《三史》而往,以文叙事,可得言焉。而今之所作,一多“者”字。   有异于是。其立言也,或虚加练饰,轻事雕彩;或体兼赋颂,词类俳优。文非文,史非史,譬夫乌孙造室,杂以汉仪,而刻鹄不成,反类于鹜者也。   卷七品藻第二十三   盖闻方以类聚,物以群分;薰莸不同器,枭鸾不比翼。若乃商臣、冒顿,南蛮、北狄,万里之殊也;伊尹、霍光,殷年、汉日,千载之隔也。而世之称悖逆 则云商、冒,论忠顺则曰伊、霍者,何哉?盖厥迹相符,则虽隔越为偶,奚必差肩接一作“步”。武,方称连类者乎?   史氏自迁、固作传,始以品汇相从。然其中或以年世迫促,或以人物寡鲜,求其具体必同,不可多得。是以韩非、老子,共在一篇;董卓、袁绍,无闻二录。 岂非韩、老俱称述者,书有子名;《韩非子》、《老子》。袁、董并曰英雄,生当汉末。用此为断,粗得其伦。亦有厥类众夥,宜为流别,而不能定其同科,申 其异品,用使兰艾相杂,朱紫不分,是谁之过欤?盖史宫之责也。   案班《书。古今人表》,仰包亿载,旁贯百家,分之以三科,定之以九等。其言甚高,其义甚惬。及至篇中所列,奚不类于其叙哉!若孔门达者,颜称殆庶, 至于他子,难为等衰。通“差”。今乃先伯牛而后曾参,进仲弓而退冉有,原注:伯牛、仲弓并在第二等,曾参、冉有并在第三等。求诸折中,厥理无闻。又楚 王楚武王子文王,过邓,三甥聃甥、骓甥、养甥。请一作“欲”。杀之,邓侯不许,卒亡邓国。庄六,今定邓侯入下愚之上,原注:即第七等。夫宁人负我,为 善获戾,持此致尤,将何劝善?如谓小不忍,乱大谋,失于用权,故加其罪。是则三甥见几而作,决在未萌,自当高立标格,置诸云汉,何碍止与邓侯邻伍,列 在中庸下流而已哉?原注:三甥皆在第六等。又其叙晋文之臣佐也,舟之侨为上,阳处父次之,士会为下;原注:舟之侨在第三等,阳处父在第四等,士会在第 五等。其述燕丹一脱“丹”字。   之宾客也,高渐离居首,荆轲亚之,秦舞阳居末。原注:高渐离在第四等,荆轲在第五等,秦舞阳在第六等。事详《史记。刺客传》。斯并是非瞀乱,善恶 纷拏,或珍瓴甋而贱骐骥,或策驽骀而舍骐骥。以兹为监,欲谁欺乎?   又江充、息夫躬谗陷惑上,使祸延储后,毒及忠良。论其奸凶,过于石显远矣。而固叙之,不列佞幸。杨王孙裸葬悖礼,狂猖之徒;考其一生,更无他事, 而与朱云同列,一有“仍”字。冠之传首,不其秽欤?   若乃旁求别录,侧窥杂传,诸如此谬,其累实多。案刘向《列女传》载鲁之秋胡妻者,寻其始末,了无才行可称,直以怨怼厥夫,投川而死。轻生同于古冶, 殉节异于曹娥,此乃凶险之顽人,强梁之悍妇,两言罪过。辄与贞烈为伍,有乖其实者焉。又嵇康《高士传》,其所载者广矣,而颜回、蘧瑗,独不见书。盖以 二子虽乐道遗荣,安贫守志,而拘忌名教,未免流俗也。   揣薄周、孔者之意。正如董仲舒、扬子云,亦钻仰四科,驰驱六籍,渐孔门之教义,服鲁国之儒风,亦是诵述礼法者。与此何殊,而并可甄录。夫回、瑗可 弃,而扬、董获升,可谓识二五而不知十者一本误作“百”字。也。   爰及近代,史臣所书,求其乖失,亦往往而有。借如阳瓒效节边城,捐躯死敌,当有宋之代,抑刘、卜之徒欤?原注:刘谓刘康祖、卜谓卜天与。   而沈氏竟不别加标榜,唯寄编于《索虏》篇内。纪僧珍《南齐书》及《南史》并作“僧真”。砥节砺行,终始无瑕,而萧氏乃与群小混书,都以恩幸为目。   王頍文章不足,武艺居多,躬诣戚藩,首阶逆乱。撰隋史者如不能与枭感并列,原注:隋世皆以杨玄感为枭感。即宜附出《杨谅传》中,辄与词人共编,吉 士为伍。原注:《隋书》列王頍在《文苑传》也。凡斯纂录,岂其类乎?   子曰:“以貌取人,失之子羽;以言取人,失之宰我。”光武则受误于庞萌,曹公则见欺于张邈。事一无“事”字。列在方书,句有脱字。惟善与恶,昭然 可见。不假许、郭之深鉴,裴、王之妙察,而作者存诸简牍,不能使善恶区分,故曰谁之过欤?史官之责也。夫一作“矣”。能申藻镜,一多“区”字。别流品, 使小人君子臭味得朋,上智中庸等差有叙,则惩恶劝善,永肃将来,激浊扬清,郁为不朽者矣。   直书第二十四   夫人禀五常,士兼百行,邪正有别,曲直不同。若邪曲者,人之所贱,而小人之道也;正直者,人之所贵,而君子之德也。然世多趋邪而弃正,不践君子之 迹,而行由一本“由”作“曲”,又多“自陷”二字。小人者,何哉?语曰:“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故宁顺从以保吉,不违忤以受害也。况史 之为务,申以劝诫,树之风声。其有贼臣逆子,淫君乱主,苟直书其事,不掩其暇,则秽迹彰于一朝,恶名被于千载。一作“古”。言之若是,吁可畏乎!   夫为于可为之时则从,为于不可为之财则凶。如董狐之书法不隐,赵盾之为法受恶。彼我无忤,行之不疑,然后能成其良直,擅名今古。至若齐史之书崔拭, 马迁之述汉非,韦昭仗正于吴朝,崔浩犯讳于魏国,或身膏斧钺,取笑一有“于”字,下同。当时;或书填坑窖,无闻后代。夫世事如此,而责史臣不能申其强 项之风,励其匪躬之节,盖亦难矣。是以张俨发愤,私存《嘿记》之文;孙盛不平,窃撰辽东之本。以兹避祸,幸获两旧作“而”,误。全。足旧作“是”,误。 以验世途之多隘,知实录之难遇耳。   然则历考前史,征诸直词,虽古人糟粕,真伪相乱,而披沙拣金,有时获宝。案金行晋。在历,史氏尤多。当宣、懿。景师。开基之始,曹、马构纷之际, 或列营渭曲,见屈武侯,或发仗云台,取伤成济。陈寿、王隐咸杜口而无言,陆机、虞预各栖毫而靡述。至习凿齿,乃申以死葛走旧有“生”   字。达之说,疑脱“干令升亦斥以”六字。抽戈犯跸之言。历代厚诬,一朝如一作“始”。雪。考斯人之书事,盖近古之遗直欤?次有齐孝王《风俗传》、 王劭《齐志》,其叙述当时,亦务在审实。案于时河朔谓元魏。王公,箕裘未陨;邺城谓高齐。将相,薪构仍存。而二子书其所讳,曾无惮色。刚亦不吐,其斯 人一本“人”字作“之谓”二字。欤?   盖烈士询名,壮夫重气,宁为兰摧玉折,不作瓦砾长存。若南、董之仗气直书,不避强御;韦、崔之肆情奋笔,无所阿容。虽周身之防有所不足,而遗芳余 烈,人到于今称之。与夫王沈《魏书》。假回邪以窃位,董统《燕史》,持谄媚以偷荣,贯三光而洞九泉,曾未足喻其高下也。   曲笔第二十五   肇有人伦,是称家国。父父子子,君君臣臣,亲疏既辨,等差有别。盖“子为父隐,直在其中”,《论语》之顺也;略外别内,掩恶扬善,《春秋》之义也。 自兹已降,率由旧章。史氏有事涉君亲,必言多隐讳,虽直道不足,而名教存焉。其有舞词弄札,饰非文过,若王隐、虞预毁辱相凌,子野、休文释纷相谢。一 作“射”,误。用舍由乎臆说,威福行乎笔端,斯乃作者之丑行,人伦所同疾也。亦有事每凭虚,词多乌有:或假人之美,藉为私惠;或诬人之恶,持报己仇。 若王沈《魏录》滥述贬甄之诏,陆机《晋史》虚张拒葛之锋,班固受金而始书,陈寿借米而方传。此又记言之奸贼,载笔之凶人,下字忒狠。虽肆诸市朝,投畀 豺虎可也。   然则史之不直,代有其收书,苟其事已彰,则今无所取。谓前人说过。   其有往贤之所未察,来者之所不知,今略广异闻,用标先觉。案《后汉书。更始传》称其懦弱也,其初即位,南面立,朝群臣,羞愧流汗,刮席不敢视。   夫以圣公身在微贱,已能结客报仇,避难绿林,名为豪杰。安有贵为人主,而反至于斯者乎?将作者曲笔阿时,独成光武之美;谀言媚主,用雪伯升之怨也。 且中兴之史,出自东观,或明皇即明帚。所定,或马后攸刊;而炎祚灵长,简书莫改,遂使他姓追撰,空传伪录者矣。陈氏《国志。刘后主传》云:“蜀无史职, 故灾祥靡闻。”案黄气见于种归,群鸟堕于江水;成都言有景星出,益州言无宰相气;若史官不置,此事从何一作“何从”。而书?   一多“之”字。盖由父辱受髡,故加兹谤议者也。   古者诸侯并争,胜负无恒,而他善必称,已恶不讳。逮乎近古,一作“世”。   无闻至公,国自称一作“谓”。为我长,家相谓为彼短。而魏收以元氏出于边裔,见侮诸华,遂高自标举,比桑乾元魏开国处。于姬、汉之国;曲加排抑, 同建邺于蛮貊之邦。夫以敌国相仇,交兵结怨,载诸移檄,用可致诬,列诸缃素,谓史。难为妄说。苟未达此义,安可言于史邪?夫史之曲笔诬书,句。不过一 二,句。语其罪负,一作“负罪”。为失已多。而魏收杂以寓言,殆将过半,固以王本作“知”。仓颉已降,罕见其流,而李氏《齐书》称为实录者,何也?盖 以重规李百药字。亡考未达,伯起以公辅相加,字出大名,一误作“若”。事同元叹,既无德不报,故旧多“以”字。虚美相酬。然必谓昭公知礼,吾不信也。 语曰:“明其为贼,敌乃可服。”如王劭之抗词不挠,可以方驾古人。而魏收持论激扬,称其有惭正直。夫不彰其罪,谓于劭所著诸史,无所指实。而轻肆其诛, 此所谓兵起无名,难为制胜者。寻此论之作,盖由君您书法不隐,取咎当时。或有假手史臣,以复私门之耻。不然,何恶直丑正,盗憎主人之甚乎!   盖霜雪交下,始见贞松之操;国家丧乱,方验忠臣之节。若汉末之董承、耿纪,曲在魏。晋初之诸葛、毋一作“母”,音贯。丘,曲在晋。齐兴而有刘秉、 一讹作“康”。袁粲,曲在齐。周灭而有王谦、尉迥;曲在隋。斯皆破家殉国,视死犹生。而历代诸史,皆书之曰逆,将何以激扬名教,以劝事君者乎!古之书 事也,令贼臣逆子惧;今之书事也,使忠臣义士羞。若使南、董有灵,必切齿于九泉之下矣。   自梁、陈已降,隋、周而往,诸史皆贞观年中群公所撰,近古易悉,情伪可求。至如朝廷贵臣,必父祖有传,考其行事,皆子孙所为,而访波流俗,询诸故 老,事有不同,言多爽实。昔秦人不死,验苻生之厚诬;蜀老犹存,知葛亮之多枉。斯则自古所叹,岂独于今哉!   盖史之为用也,记功司过,彰善瘅恶,得失一朝,荣辱千载。苟违斯法,岂曰能官。但古来唯闻以直笔见诛,不闻以曲词获罪。是以隐侯沈约。《宋书》多 妄,萧武梁武。知而勿尤;伯起《魏史》不平,齐宣览而无遗。故令史臣得爱憎由己,高下在心,进不惮于公宪,退无愧于私室,欲求实录,不亦难乎?呜呼! 此亦有国家者所宜惩革也。篇末归到功罪失平,劝惩倒置,斯为探本深言,益透前篇寄慨隐衷。   鉴识第二十六   夫人识有通塞,神有晦明,毁誉以之不同,爱憎由其各异。盖三王之受谤也,值鲁连而获申;五霸之擅名也,逢孔宣而见诋。斯则物有恒准,而鉴无定识, 欲求铨核得中,其唯千载一遇乎!况史传为文,渊浩一作“源”。   广博,学者苟不能探赜索隐,致远钩深,乌一作“焉”。足以辩其利害,明其善恶。   观《左氏》之书,为传之最,而时经汉、魏,竟不列于学官,儒者皆折此一家,而盛推二《传》。夫以丘明躬为鲁史,受经仲尼,语世则并生,论才则同耻。 一作“体”,非。彼二家者,师孔氏之弟子,预达者之门人,才识本殊,年代又隔,安得持彼传说,比兹亲受者乎!加以二《传》理有乖僻,言多鄙野,方诸《 左氏》,不可同年。故知《膏育》、《墨守》,乃腐儒之妄述;卖饼、太官,诚智士之明鉴也。   逮《史》、《汉》继作,踵武相承。王充著书,既甲班而乙马;张辅持论,又劣固而优迁。原注:王充谓彪文义浃备,纪事详赡,观者以为甲,以太史公为 乙也。张辅《名士优劣论》曰:“世人称司马迁、班固之才优劣,多以班为胜。余以为史迁叙三千年事,五十万言,班固叙二百年事,八十万言。烦省不敌,固 之不如迁必矣。”然此二书,虽互有修短,递闻一作“有”。   得失,而大抵同风,可为连类。张晏云:迁殁后,亡《龟策》、《日者传》,褚先生补其所一无“所”字。缺,言词鄙陋,非迁本意。案迁所撰《五帝本纪 》、七十列传,称虞舜见陋,遂匿空而出;宣尼既殂,门人推奉有若。此二事又于《暗惑》篇论之。其言之鄙,又甚于兹,安得独罪褚生,而全宗马氏也?刘轨 思商榷汉史,雅重班才;惟讥其本纪不列少帝,而辄编高后。案弘非刘氏,而窃养汉宫。时天下无主,一作“君”。吕宗称制,故借其岁月,寄以编年。而野鸡 行事,自具《外戚》。譬夫成周成王。为孺子,史刊摄政一作“正”。之年;厉亡流彘,历纪共和之日。而周、召二公,各世家有传。   句必有误,详此句当云“各有世家”。班氏式遵曩例,殊合事宜,岂谓虽浚发于巧心,反受嗤于拙目也。   刘祥撰《宋书。序一脱“序”字。录》,历说一作“序”。诸家晋史,其略云:“法盛《中兴》,荒庄草盛貌。一作“拙”。少气,王隐、徐广,沦溺罕华。” 夫史之叙事也,当辩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若斯而已可也。一作“矣”。必令同文举之含异,疑当作“末异”。等公干之有逸,如子云之含章, 类长卿之飞藻;此乃绮扬绣合,雕章缛彩,欲称实录,其可得乎?以此诋诃,知其妄施弹射矣。   夫人废兴,时也;穷达,命也。而书之为用,亦复如是。盖《尚书》古文,《六一作“七”。经》之冠冕也;《春秋左氏》,三《传》之雄霸也。   而自秦至晋,年逾五百,其书隐没,不行干世。既而梅氏写献,一作“状”。   杜侯训释,然后见重一时,擅名千古。若乃一无“若乃”二字,一止有“乃”   字。《老经》撰于周日,《庄子》成于楚年,遭文、景而始传,值嵇、阮而方贵。若斯流者,可胜纪哉!故曰“废兴,时也;穷达,命也。”适使时无识宝, 世缺知音,若《论衡》之未遇伯喈,《太玄》之不逢平子,逝将烟尽火灭,泥沉雨绝,安有殁而不朽,扬名于后世者乎!   探赜第二十七   古之述者,岂徒然哉!或以取舍难明,或以是非相乱。由是《书》编典浩,宣父辨其流;《诗》列风雅,卜商通其义。夫前哲所作,后来是观,苟失其指归, 则难以传授。而或有妄生穿凿,轻究本源,是乖作者之深旨,误生人之后学,其为谬也,不亦甚乎!   其夫子之刊一作“作”。鲁史,学者以为感麟而作。案子思有言:吾祖厄于陈、蔡,始作《春秋》。此四字旧脱,今补。夫以彼聿修,传诸诒厥,欲求实录, 难为爽误。是一讹“事”。则义包微婉,因攫莓“莓”一作“莓”,皆误,当作“煤”。而创词;时逢西狩,乃泣麟而绝笔。传者“传者”集内凡三见,并作 “儒者”,当由书佣讹“传”作“■”故,徒知其一,而未知其二;以为自反袂拭面,称吾道穷,然后追论五始,定名三叛。此岂非独学无友,孤陋寡闻之所致 耶?   孙盛称《左氏春秋》书吴、楚则略,苟悦《汉纪》述匈奴则简,盖所以贱夷狄而一无“而”字。贵诸夏也。案春秋之时,诸国错峙,关梁不通,史官所书, 罕能周悉。《传》本不略,此但据时势折之耳。异乎炎汉之世,四海一家,马迁乘传旧多“以”字。求自古遗文,而州郡上计,皆先集太史,若斯之备也。况彼 吴、楚者,僻居南裔,地隔江山,去彼鲁邦,尤为迂阔,丘明所录,安能备诸?且必以蛮夷而固略也,若驹支预于晋会,长狄埋于鲁门,葛卢之辨牛鸣,郯子之 知鸟职,斯皆边隅小国,人品最微,犹复收其琐事,见于方册。安有主盟上国,势迫宗周,争长诸华,威陵一作“凌”。强晋,而可遗之者哉?《传》书楚事甚 多,正辩在此。又荀氏著书,抄撮班史;其取事也,中外一概,夷夏皆均;非是独简一作“略”。胡乡,而偏详汉室。   盛既疑丘明之摈吴、楚,遂诬仲豫之抑匈奴,可谓强奏庸音,持为足曲者也。   盖明月之珠不能无瑕,夜光之壁不能无颣;故作者著书,或有病累。而后生不能诋诃其过,又更文饰其非,遂推而广之,强为其说者,盖亦多矣。   如葛洪有云:“司马迁发愤作《史记》百三十篇,伯夷居列传之首,以为善而无报也;项羽列于本纪,以为居高位者非关有德也。”案史之于一作“所”。   书也,有其事则记,无其事则阙。寻一作“马”。迁之驰骛今古,上下数千载,春秋已往,得其遗事者,盖唯首阳之一作“山”。二子而已。然适使夷、齐 生于秦代,一作“氏”。死于汉日,而乃升之传首,庸谓有情。言如此或可云发愤之故。今者考其先后,随而编次,斯则理之恒一作“常”。也,乌可怪乎?必 谓子长以善而无报,推为传目,若伍子胥、大夫种、盂轲、墨翟、贾谊、屈原之徒,或行仁而不遇,或尽忠而受戮;何不求其品类,简一作“同”。   在一科,而乃异其篇目,各分为卷。一作“分为数卷也”。又迁之纰缪,其流甚多。夫陈胜之为世家,既云无据;项羽之称本纪,何必有凭。必谓遭彼腐刑, 怨刺孝武,故书违一讹作“为”。凡例,志存激切。若先黄、老而后《六经》,进奸雄而退处士,此之乖刺,复何为乎?言此等乃为被刑而发耳,若《项纪》岂 关怨刺乎?   隋内史李德林著论,称陈寿蜀人,其撰《国志》,党蜀而抑魏。刊之国史,以为格言。案曹公之创工业也,贼杀母后,幽逼主上,罪百田常,祸千王莽;文 帝临戎不武,为国好奢,忍害贤良,疏忌骨肉。而寿评皆依违其事,无所措言。是未尝抑魏者。刘主地谓门地,居汉宗,仗顺而起,夷险不挠,终始无瑕。方诸 帝王,可比少康、光武;以宗室言。譬以侯伯,宜辈秦缪、楚庄。以功烈言。而寿评抑其所长,攻其所短。亦不似党蜀者。是则寿之意。   以魏为正朔之国,典午攸承;蜀乃僭伪之君,中朝所嫉。故曲称曹美,而虚说刘非,安有背曹而向刘,疏魏而亲蜀也?此下旧有注,引陈寿《上诸葛集表》 语,殊无取义,去之。夫无其文而有其说,不亦凭虚亡是者耶?   习凿齿之撰《汉晋春秋》,以魏为伪国者,此盖定邪正之途,明顺逆之理耳。而檀道鸾称其当桓氏执政,故撰此书,欲以绝彼瞻乌,防兹逐鹿。历观古之学 士,为文以讽其上者多矣。若齐冏一作“赵”。失德,《豪士》于焉作赋;贾后无道,《女史》由其一作“之”。献箴。斯皆短什小篇,可率尔此二字一作“俯” 字。而就也。借讽之作,只有短篇,从无巨帙。安有变三国之体统,改五行之正朔,勒成一史,传诸千载,而藉以权济物议,此六字旧作“藉其权以济物”。取 诫当时。岂非劳而无功,博而非要,与夫班彪《王命》,一向异乎?《王命论》亦止一篇,非如习书大部也。求之人情,理不当尔。理不当然也。或讹“尔”作 “耳”,非。   自二京板荡,五胡称制,崔鸿鸠诸伪史,聚成《春秋》,其所列者,十有六家而已。魏收云:鸿世仕江左,故不录司马、刘、萧之书;又恐识者尤之,未敢 出行于外。以上并收语,见鸿本传。案于时中原乏主,海内横流,逖彼东南,更平。为正朔。适使素王再出,南史重生,终不能别有异同,忤非其议。安得以伪 或作“魏”。书无录,而犹罪归彦鸾者乎?且必以崔氏祖宦一作“官”。吴朝,故情私南国;必如是,则其先徙居广固,委质慕容,何得书彼南燕,而与群胡并 列!爱憎之道,岂若是邪?且观鸿书之纪纲,皆以晋为主,亦犹班《书》之载吴、项,必系汉年;陈《志》之述孙、刘,皆宗魏世。何止独遗其事,不取其书而 已哉!但伯起躬为《魏史》,传列《岛夷》,不欲使中国著书,推崇江表,所以辄假言崔志,用纾魏羞。追出诃鸿心曲。且东晋之书,宋、齐一脱此四字,之史, 考其所载,几三百篇,而伪邦坟籍,仅盈百卷。若使收矫鸿之失,南北混书,斯则四分有三,事归江外。   非唯肥瘠非类,众寡不均;兼以东南国史,皆须纪传区别,兹又体统不纯,难为编次者矣。收之矫妄,其可尽言乎!   于是考众家之异说,参作者之本意,或出自胸怀,枉申探赜;此云探赜,贴论史者说。或妄加向背,辄有异同。而流俗腐儒,后来末学,习其狂狷,成其诖 误,自谓见所未见,闻所未冈,铭诸舌端,以为口实。唯智者不惑,无所疑焉。   卷八模拟第二十八   夫述者相效,自古而然。故列御寇之言理也,则凭李叟;扬子云之草《玄》也,全师孔公。符朗《晋书》作“苻朗”。则比迹于庄周,范晔则参踪于贾谊。 况史臣注记,其言浩博,若不仰范前哲,何以贻厥后来?盖模拟之体,厥途有二:一曰貌同而心异,二曰貌异而心同。   何以言之?盖古者列国命官,卿与大夫为别。必于国史所记,则卿亦呼为大夫,此《春秋》之例也。当秦有天下,地广殷、周,变诸侯为帝王,目宰辅为丞 相。而谯周撰《古史考》,一脱“考”字。思欲摈抑马《记》,师仿孔《经》。其书李斯之弃市也,乃云“秦杀集内“杀”多作“煞”。其大夫李斯”。夫一脱 此三字。以诸侯之大夫名天子之丞相,以此而拟《春秋》,所谓貌同而心异也。   当春秋之世,列国甚多,每书他邦,皆显其号,至于鲁国,直云我而已。   如金行握纪,海内大同,君靡客主之殊,臣无彼此之异,而干宝撰《晋纪》,至于天子之葬,必云“葬我某皇帝”。且或作“但”。疑当作“时”。无二君, 何我之有?以此而拟《春秋》,又所谓貌同而心异也。   狄灭二国,君死城屠;齐桓行霸,兴亡继绝。《左传》云:“邢迁如归,卫国忘亡。”言上下安堵,不失旧物也。如孙皓暴虐,人不聊生,晋师是讨,后予 相怨。而于宝《晋纪》云:“吴国既灭,江外忘亡。”岂江外安一作“被”。   典午之善政,同归命之未灭乎?以此而拟《左氏》,又所谓貌同而心异也。   春秋诸国,皆用夏正;原音:征。鲁以行一作“用”。天子礼乐,故独用周家正朔。至如书“元年春王正月”者,年则鲁君之年,月则周王之月。   原注:考《竹书纪年》始达此义。而自古说《春秋》者,皆妄为解释也。如曹、马受命,躬为帝王,非是以诸侯守藩,行天子班历。而孙盛《魏》、《晋》 二《阳秋》,每书年首,必云“某年春帝正月”。夫年既编帝纪,而月又列帝名。以此而拟《春秋》,又所谓貌同而心异也。   五始所作,是曰《春秋》;三《传》并兴,各释经义。如《公羊传》屡云:“何以书?记某旧作“其”。事也。”此则先引《经》语,而继以释辞,势使之 然,非史体也。如吴均《齐春秋》,每书灾变,亦曰:“何以书?记异也。”夫事无他议,言从己出,辄自问而自答者,岂是叙事之理者邪?以此而拟《公羊》, 又所谓貌同而心异也。   且《史》、《汉》每于列传首书人名字,至传内有呼字处,则于传首不据文义刊正,旧作“已”。非,详。如《汉书。李陵传》称陇西任立政,此下当有 “至匈奴招陵”五字,脱简也。“陵字立政曰:“少公,归易耳。’夫上下不言立政之字,而辄言“字立政曰少公”者,此省文,从可知也。至令狐德棻《周书 》于《伊娄穆传》首云“伊娄穆字奴干”,既而续云太祖字之曰:“奴干作仪同面向我也。”夫上书其字,而下复曰字,岂是事从简易,文去重复者邪?以此而 拟《汉书》,又所谓貌同而心异也。   昔一本误多“谢承”二字。《家语》有云:“苍梧人娶妻而美,以让其兄,虽一多“则”字,一多“其”字。为让,非让道也。”又扬子《法言》曰:“士 一脱“士”字。有姓孔字仲尼”,其文是也,其质非也。如向之诸子,所拟古作,其殆苍梧之让,姓孔一有“而”字。字仲尼者欤?盖语曰:世异则事异,事异 则备异。必以先王之道,持今世之人,一作“民”。此韩子所以著《五蠹》之篇,称宋人有守株之说也。世之述者,锐志于恐“矜”   字之讹。奇,喜编次古文,撰叙今事,而一无“而”字。巍然自谓《五经》再生,《三史》重出,多见其无识者矣。   惟夫明识之士则不然。何则?其所拟者非如图画之写真,熔铸之象物,以此而似也。一作“彼”。其所以为似者,取其道木相会,义理玄一作“互”。   同,若斯而已。亦犹孔父贱为匹夫,栖皇旧作“惶”。放逐,而能祖述尧、舜,宪章文、武,亦何必居九五之位,处南面之尊,然后谓之连类者哉!   盖《左氏》为书,叙事之最。自晋已降,景慕者多,有类效颦,弥益其丑。然求诸偶中,亦可言焉。盖君父见害,臣子所耻,义当略说,不忍斥言。   故《左传》叙恒公在齐遇害,而云“彭生乘公,公旧脱一“公”字。薨于车”。   桓十八。如干宝《晋纪》叙愍帝殁于平阳,而云:“晋人见者多哭,贼惧,帝崩。”以此而拟《左氏》,旧多“又”字。所谓貌异而心同也。   夫当时所记或未尽,则先举其始,后详其末,前后相会,隔越取同。若《左氏》成七年,郑获楚钟议以献晋,至九年,晋归钟仪于楚以求平,其类是也。至 裴子野《宋略》叙索虏临江,太子劭使力土排徐湛、二字疑衍。江湛僵仆,于是始与劭有隙。其后三年,肩旧衍“徐”字。江湛旧无“湛”字。   为元凶所杀事。以此而拟《左氏》,亦一作“又”。所谓貌异而心同也。   凡列姓名,罕兼其字;苟前后互举,则观者自知。如《左传》上言羊斟,则下曰叔牂;一作“子减”,一止作“臧”,并误。前称子产,则次见国当作“曰”。 侨,其类是也。至裴子野《宋略》亦然。何者?上书桓玄,则下云旧误作“有”。敬道;后叙殷铁,则先著景仁。以此而拟《左氏》,又所谓貌异而心同也。   《左氏》与《论语》,忽添《论语》,是古文参错处。有叙人酬对,苟非烦词积句,但是往复唯诺而已,则连续而说,去其“对曰”、“问曰”等字。如裴 子野《宋略》云:李孝伯问张畅,“卿何姓?”曰“姓张。”“张长史乎?”以此而拟《左氏》、《论语》,又所谓貌异而心同也。   善人君子,四字通泛,恐有误。功业不书,见于应对,附彰其美。如《左传》称楚武王欲伐随,旧误作“隋”。熊率且比曰:“季梁在,何益!”桓六。至 萧方等一脱“等”字。《三十国春秋》说朝廷闻慕容俊死,曰:“中原可图矣!”桓温曰:“慕容恪在,其忧方大!”以此而拟《左氏》,又所谓貌异而心同也。   夫将叙其事,必预张其本,弥缝混说,无取睠与“眷”通,回顾之义。   言。如《左传》称叔辄闻日蚀而哭,昭子曰:“子一脱“子”字。叔其将死乎?”秋八月,叔辄卒。昭二十一。至王劭《齐志》称张伯德梦山上挂丝,占者 曰:“其为幽州乎?”秋七月,拜为幽州刺史。以此而拟《左氏》,又所谓貌异而心同也。   盖文虽缺略,理甚昭著,此丘明之体也。至如叙晋败于邲,先济者赏,而云:“上当作“中”。军、下军争舟,舟中之指可掬。”宣十二。夫不言攀舟恐脱 “扰”字。乱,以刃断指,而但曰“舟指可掬”,则读者自睹其事矣。至王劭《齐志》述高季式破敌于韩陵,追奔逐北,而云“夜半方归,槊血满袖。”夫不言 奋槊深入,击刺甚多,而但称“槊血满袖”,则闻者亦知其义矣。以此而拟《左氏》,又所谓貌异而心同也。   大抵作者,自魏已前,多效《三史》;从晋已降,喜学《五经》。夫史才文浅而易摸,经文意深而难拟;既难易有别,故得失亦殊。盖貌异而心同者,模拟 之上也;貌同而心异者,摸拟之下也。然人皆好貌同而心异,不尚貌异而心同者,何哉?盖鉴识不明,嗜爱多僻,悦夫似史而憎夫真史,此子张之所以致讥于鲁 矣,有叶公好龙之喻也。袁山松云:“书之为难也有五:烦而不整,一难也;俗而不典,二难也;书不实录,三难也;赏罚不中,四难也;文不胜质,五难也。” 夫拟古而不类,此乃难之极者,何为独阙其目乎?呜呼!自子长以还,似皆未睹斯义。后来明达,其鉴之哉!   书事第二十九   昔荀悦有云:“立典有五志焉:一曰达道义,二曰彰法式,三曰通古今,四曰著功勋,五曰表贤能。”干宝之释五志也,“体国经野之言则书之,用兵征伐 之权则书之,忠臣、烈士、孝子、贞妇之节则书之,文诰专对之辞则书之,木力技艺殊异则书之。”干宝释语,不必与五志分贴。于是采二家之所议,征五志之 所取,盖记言之所网罗,书事之所总括,粗得于兹矣。然必谓故无遗恨,犹恐未尽者乎?今更广以三科,用增前目:一曰叙沿革,二曰明罪恶,三曰旌怪异。何 者?礼仪用舍,节文升降则书之;君臣邪僻,国家丧乱则书之;幽明感应,祸福萌兆则书之。三科,以补五志也,亦不与后文关贴。于是以此三科,参诸五志, 则史氏所载,庶几无阙。求诸笔削,何莫由斯?   但自一无“自”字。古作者,鲜能无病。苟书而不法,则何以示后?盖班固之讥司马迁也,“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 述货殖则崇势利而羞贱贫。此其所蔽也。”又傅玄之贬班固也,“论国体则饰主阙而折忠臣,叙世教则贵取容而贱直节,述时务则谨辞章而略事实。此其所失也。” 讥马贬班,引用成语,以见作史最易招驳。勿粘看。寻班、马二史,咸擅一家,而各自弹射,递相疮痏. 夫虽自卜者审,而自见为难,可谓笑他人之未工,忘己 事之已拙。上智犹其若此,而况庸庸者哉!节中作顿挫。苟目或讹作“自”。前哲之指踪,校从来之所失,若王沈、孙盛之伍,伯起、德棻之流,论王业则党悖 逆而诬忠义,叙国家则抑正顺而褒篡夺,述风俗则矜夷狄而陋华夏。其说散见诸篇之中。此其大较也。必伸以纠摘,穷其负累,虽擢发而数,庸可尽邪!子曰: “于予何诛?”于此一无“此”   字。数家见之矣。   抑又闻之,怪力乱神,宣尼不语;而事鬼求福,墨生所信。故圣人于其间,若存若亡而已。若存若亡,最圆活。若吞燕卵而商生,启龙漦而周灭,厉坏门以 祸晋,鬼谋社而亡曹,江使返璧于秦皇,圯桥授书于汉相,此则事关军国,理涉兴亡,有而书之,以彰灵验,可也。节中顿挫。而王隐、何法盛之徒所撰晋史, 乃专访州闾细事,委巷琐言,非关军国兴亡者。聚而编之,目为鬼神传录,其事非要,其言不经。异乎《三史》之所书,《五经》之所载也。   范晔博采众书,裁成汉典;观其所取,颇有奇工。至于《方术》篇及诸蛮夷传,乃录王乔、左慈、廪君、槃亦作“盘”。瓠,言唯迂诞,事多诡越。   可谓美玉之瑕,白圭之玷。惜哉!无是可也。节中顿挫。又自魏、晋已降,著述多门,《语林》、《笑林》、《世说》、《俗说》,皆喜载调一作“槃”。   谑小辩,嗤鄙异闻,在小说家,可无讥也。虽为有识所讥,颇为无知所说。   而斯风一扇,国史多同。驯而滥入国史矣。至如王思狂躁,起驱蝇而践笔,毕卓沈湎,左持螯而右杯,刘邕榜吏以膳痂,龄石戏舅而伤赘,其事芜秽,其辞 猥杂。而历代正史,持为雅言。苟使读之者为之解颐,闻之者为之抚掌,一作“槃”。固异乎记功书过,彰善瘅恶者也。   大抵近代史笔,叙事为烦。榷而论之,其尤甚者有四。夫祥瑞者,所以发挥盛德,幽赞明王。至如凤皇来仪,嘉禾入献,秦得若雉,鲁获如麕。求诸《尚书 》、《春秋》,上下数千载,其可得言者,盖不过一二而已。爱及近古则不然。凡祥瑞之出,非关理乱,盖主上所惑,臣下相欺,故德弥少而瑞或作“祥”。弥 多,政逾劣而样式作“瑞”。逾盛。是以桓、灵受祉,比文、景而为丰;刘、石应符,比曹、马而益倍。而史官征其谬说,录彼邪言,真伪莫分,是非无别。其 烦一也。   当春秋之时,诸侯力争,各擅雄伯,自相君臣。一作“长”。《经》书某使来聘,某君来朝者,盖明和好所通,盛疑“威”字之讹。德所及。此皆国之大事, 不可阙如。而自《史》、《汉》已还,相承继作。至于呼韩入侍,肃慎来庭,如此之流,书之可也。若乃藩王岳牧,朝会京师,必也书之本纪,则异乎《春秋》 之义。原注:若《汉书》载楚王嚣等来朝,《宋书》载檀道济等来朝之类是也。夫臣谒其君,子觐其父,抑惟恒亦作“常”。理,非复异闻。载之简策,一何辞 费?其烦二也。   若乃一作“乃若”。百职一作“辟”,非。迁除,千官黜免,其可以书名本纪者,盖推槐鼎而已。故西京撰史,唯编丞相、大夫;东观著书,止列司徒、太 尉。而近世自三公以下,一命已上,苟沾厚禄,莫不备书。且一人之身,兼顶数职,或加其号而阙其位,或无其实而有其名。《南》、《北》诸史以后,大抵皆 然。赞唱为之口劳,题署由其力倦。具之史牍,夫何足观?   其烦三也。   夫人之有传也,盖唯书其邑里而已。其有开国承家,世禄不坠,积仁累德,良弓无改,项籍之先世为楚将,《史记。项羽本纪》。石建之后廉谨相承,《史 记。万石君传》。此则其事尤异,略书于传可也。其失之者,则有父官令长,子秩丞郎,声不著于一乡,行无闻于十室,而一无“而”字。乃叙其名位,一二或 作“一一”。无遗。此实家谍,非关国史。其烦四也。   于是考兹四事,以观今疑当作“近”。古,足验积习忘返,流宕不归,乖作者之规模,违哲人之准的也。孔子曰:“吾党之小子狂简,斐然成章,不知所以 裁之。”其斯之谓矣。   亦有言或可记,功或可书,而纪一作“记”。阙其文,传亡其事者。何则?始自太上,迄于中古,其间文籍,可得言焉。夫以仲尼之圣也,访诸郯子,始闻 少皞之官;叔向之贤也,询彼国侨,载辨黄能一作“熊”。之祟。   或八元才子,因行父而获传;见后篇元凯注。或五羖大夫,假赵良而见识。   《商君列传》。则知当时正史,流俗所行,若三坟、五典、八索、九丘之书,虞、夏、商、周春秋梼杌之记,其所缺略者多矣。   既而汲冢所述,方《五经》而有残,一作“殊”。马迁所书,比《三传》而多别,裴松补陈寿之阙,谢绰拾沈约之遗,斯又言满五车,事逾三箧者矣。   夫记事之体,欲简而且详,疏而不漏。若烦则尽取,省则多捐,此乃忘折中之宜,失均平之理。推夫博雅君子,知其利害者焉。   人物第三十   夫人之生也,有贤不肖焉。若乃其恶可以诫世,其善可以示后;而死之日名无得而闻焉,是谁之过欤?盖史官之责也。   观夫文籍肇创,史有《尚书》,知远疏通,网罗历代。至如有虞进贤,时宗元凯;夏氏中微,国传寒浞;殷之亡也,是生飞廉、恶来;周之兴也,实有散宜、 闳夭。若斯人者,或为恶纵暴,其罪滔天;或累仁积德,其名盖世。虽时淳俗质,言约义简,此而不载,阙孰甚焉。   洎夫子修《春秋》,记二百年行事,《三传》并作,史道勃兴。若秦之由余、百里奚,越之范蠡、大夫种,鲁之曹沫、公仪休,齐之宁戚、田穰苴,斯并命 代亦作“世”。大才,挺生杰出。或陈力就列,功冠一时;或杀身成仁,声闻四海。苟师其德业,可以治国字人;慕其风范,可以激贪励俗。此而不书,无乃太 简。   又子长著《史记》也,驰骛穷古今,上下数千载。至如皋陶、伊尹、傅说、仲山甫之流,并列经浩,名存子史,功烈尤显,事迹居多。盍各采而编之,以为 列传之始,而断以夷、齐居首,何龌龊之甚乎?其言与《探赜》篇不相顾。既而孟坚勒成《汉书》,牢笼一代,至于人伦大事,亦云备矣。其间若薄昭、杨仆、 颜驷、史岑之徒,其一脱“其”字。事所以见遗者,盖略小而存大耳。夫虽逐麋之犬,不复顾兔,而鸡肋是弃,能无惜乎?当三国异朝,两晋殊宅,若元则、仲 景,时才重于许、洛;何桢、许询,文雅高于扬、豫。而陈寿《国志》、王隐《晋史》,广列诸传,而遗此不编。此亦网漏吞舟,过为迂阔者。观东汉一代贤明 妇人,如秦嘉妻徐氏,动合礼仪,言成规矩,毁形不嫁,哀恸伤生,此则才德兼美者也;董祀妻蔡氏,载诞胡子,受辱虏廷,文词有余,节概不足,此则言行相 乖者也。至蔚宗《后汉》,传标《列女》,徐淑不齿,而蔡琰见书。欲使彤管所载,将安准的?   裴几原删略宋史,时称简要。至如张袆阴受君命,戕贼零陵,乃守旧作“宗”,道一作“通”。不移,饮鸩而绝。虽古之鉏麑义烈,宣二。何以加诸?鲍昭 文宗学府,驰名海内,方于汉代褒、朔之流。事皆阙如,何以申其褒奖?   夫天下善人少而恶人多,其一有“有”字。书名竹帛者,盖唯记善而已。   故太史公有云:“自获麟以来,四百余年,明主一无“明主”二字。贤君、忠臣死义之士,废而不载,余甚惧焉。”即其义也。至如四凶列于《尚书》,三 叛见于《春秋》,西汉之纪江充、石显,东京之载梁冀、董卓,此皆干纪乱常,存灭兴亡所系。一本此三句中“干”作“千”,无“乱”字、“灭”   字。既有关时政,故不可阙书。   但近史所刊,有异于是。至如不才之子,群小之徒,或阴情丑行,或素餐尸禄,其恶不足以曝扬,其罪不足以惩戒,莫不搜其鄙事,聚而为录,不其秽乎? 抑又闻之,十室之邑,必有忠信;而斗筲之才,何足算也。若《汉》传之有傅宽、靳歙,《蜀志》之有许慈,《宋书》之虞丘进,《魏史》之王宪,若斯数子者, 或才非拔萃,或行不逸群,徒以片善取知,微功见识,阙之不足为少,书之唯益其累。而史臣皆责其谱状,征其爵里,课虚成有,裁为列传,不亦烦乎?   语曰:“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故贤良可记,而简牍无闻,斯乃察所不该,谓明不能遍。理无足咎。至若愚智毕载,妍媸靡择,此则燕石妄珍,齐 竽混吹者矣。夫名刊史册,自古攸难;事列《春秋》,哲人所重。   笔削之士,其慎之哉!   卷九核才第三十一   夫史才之难,其难甚矣。《晋令》云:“国史之任,委之著作,每著作郎初至,必撰名臣传一人。”斯盖察其所由,苟非其才,则不可叨居史任。   历观古之作者,若蔡邕、刘峻、一本峻独不书名而书字,非。徐陵、刘炫之徒,各自谓长于著书,达于史体;然观一无“观”字。侏儒一节,而他事可知。 案伯喈于朔方旧误作“方朔”,或误作“方翔”。上书,谓宜广班氏《天文志》。夫《天文》之于《汉史》,实附赘之尤甚者也。必欲申以掎摭,但当锄而去之, 安可仍其过失,而益其芜累?亦奚异观河倾之患,而不遏以堤防,方欲疏而导之,用速怀襄之害。述史如此,将非练达者欤?孝标持论谈一作“析”。理,诚为 绝伦。而《自叙》一篇,过为烦碎;《山栖》一志,直论一作“是”。文章。句恐有讹字。谅难以偶迹迁、固,比肩陈、范者也。   孝穆在齐,有志一有“于”字。梁史,及还江左,一有“而”字。书竟不成。   嗟乎!以徐公文体,而施诸史传,亦犹灞上儿戏,异乎真将军,幸而量力不为,可谓自卜者审矣。光伯以洪儒硕学,而迍邅不遇。观一无“观”字。其锐情 自叙,欲以垂示将来,而言皆浅俗,理无要害。岂所谓“诵《诗》三百,虽多,亦奚以为”者乎!   昔尼父有言:“文胜质则史。”盖史者当时之文也。然扑散淳销,时移世异,文之与史,较一作“皎”。然异辙。故以张衡之文,而不闲于史;以陈寿之史, 而不习于文。其有赋述《两都》,诗裁《八咏》,而能编次汉册,勒成宋典。若斯人者,其流几何?   是以略观近代,有齿迹文章而兼修史传。其为式也,罗含、谢客宛为歌颂之文,萧绎、江淹直一作“究”。成铭赞之序,“序”字似当作“笔”。   温子升尤工一作“喜”。复语,卢思道雅好丽作“俪”字用。词,江总猖獗以沉迷,庾信轻薄而流宕。此其大较也。然向之数子所撰者,盖不过偏记杂说, 小卷短书而已;犹且乖滥踳驳,一至于斯。而况责之以刊勒一家,弥纶一代,使其始未圆备,表里无咎,盖亦难矣。   但自世重文藻,词宗丽淫,于是沮诵失路,灵均当轴。每当有“值”字。   西省虚职,东观伫才,凡所拜授,必推文士。遂使握管怀铅,多无铨综之识;旧讹作“职”。连章累牍,罕逢微婉之言。而举俗共以为能,一作“共为能事”。 当时莫之敢侮。假令其一无“其“字。间有术同彪、峤,才若班、荀,怀独见之明,负不刊之业,而皆取窘于流俗,见嗤于朋党。遂乃哺糟歠醨,俯同妄作,披 褐怀玉,无由自陈。此管仲所谓“用君子而以小人参之,害霸之道”者也。一无“也”字。   昔傅玄或作“毅”,非。有云:一脱“云”字。“观孟坚《汉书》,实命代奇作。及与陈宗、尹敏、杜抚、马严撰中兴纪传,其文曾不足观,岂拘于时乎? 不然,何不类之甚者也。是后刘珍、朱穆、卢植、杨彪之徒,又继而成之,岂亦各拘于时,而不得自尽乎?何其益陋也。”以上并傅玄语。嗟乎!拘时之患,其 来尚矣。斯则自古一有“之”字。所叹,岂独当今者哉!   一无“当”字、“者”字。   序传第三十二   盖作者自叙,其流出于中古乎?一无“乎”字。案屈原《离骚经》,其首章上陈氏族,下列祖考;先述厥生,次显名字。自叙发迹,实基于此。降及司马相 如,始以自叙为传。然其所叙者,但记自少及长,立身行事而已。   逮于祖先所出,则蔑尔无闻。至马迁,又征三闾之故事,放读“仿”。文园之近作,模楷二家,勒成一卷。于是扬雄遵其旧辙,班固酌其余波,自叙之篇, 实烦于代。虽属辞有异,而兹体无易。   寻马迁《史记》,上自轩辕,下穷汉武,疆宇修阔,道路绵长。故其自叙始于氏出重黎,终于身为太史。虽上下驰骋,终不越《史记》之年。班固《汉书》, 止叙西京二百年事耳。其自叙也,则远征令尹,起楚文王之世;近录《宾戏》,当汉明帝之朝。苞括所及,一作“闻”。逾于本书远矣。而后来叙传,非止一家, 竟学孟坚,从风而靡。施于家谍,一作“谱”。犹或可通,列于国史,多一作“每”。见其失者矣。   然自叙之为义也,苟能隐己之短,称其所长,斯言不谬,即为实录。而相如自序,乃旧讹“及”。记其容游临邛,窃妻卓氏,以《春秋》所讳,持为美谈。 虽事或非虚,而理无可取。载之于传,不其愧乎!又王充《论衡》之《自纪》也,述其父祖不肖,为州闾所鄙,而已答以瞽顽舜神,鲧恶禹圣。   夫自叙而言家世,固当以扬名显亲为主,苟无其人,阙之可也。至若盛矜于己,而厚辱其先,此何异证父攘羊,学子名母?必责以名教,实三千之罪人也。   夫自媒自炫,士女之丑行。然则人奠我知,君子不旧作“所”,误。耻。   案孔氏《论语》有云:“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不如某之好学也。”又曰:“吾每自一依经作“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 又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又曰:“吾之先一依经作“昔者吾”。友,尝从事于斯矣。”则圣达之旧无“之”字。立言也,时亦扬露己才,或托讽以见 其情,或选与“巽”通。辞以显其迹,终不盱衡自伐,攘袂公言。且命诸门人“各言一作“见”。尔志,”由也不让,见嗤无礼。历观扬雄已降,其自叙也,始 以夸尚为宗。至魏文帝、傅玄、陶梅、恐误,或当作“梅陶”。葛洪之徒,则又逾于此者矣。何则?身兼片善,行有微能,皆剖析具言,一二必载。岂所谓宪章 前圣,谦以自牧者欤?   又近古人伦,喜称阀阅。其荜门寒族,百代无闻,而骍角挺生,一朝暴贵,无不迫述本系,妄承先哲。至若仪父、振铎,并为曹氏之初;淳维、当作“始均”。 李陵,俱称拓拔之始。河内旧讹作“南”。马祖,迁、彪之说不同;吴兴沈先,约、炯“先约炯”一作“约先后”,非。之言一作“序”。   有异。斯皆不因真律,无假宁楹,直据经史,自成矛盾。则知扬姓之寓西蜀,班门之雄朔野,或胄纂伯侨,或家传熊绎,恐自我作故,旧作“古”。失之弥 远者矣。盖谄祭非鬼,神所不歆;致敬他亲,人斯悖德。凡为叙传,宜详此理。不知则阙,亦何伤乎?   烦省第三十三   昔荀卿有云:远略近详。旧作“录远略近”,误。则知史之详略不均,其为辨旧作“患”,误。者久矣。及干令升《史议》,历诋诸家,而独归美《左传》, 云:“丘明能以三十卷之约,括囊二百四十年之事,靡有孑遗。   斯盖立言之高标,著作之良模也。”并《史议》原文。又张世伟著《班马优劣论》,云:“迁叙三千年事,五十万言;固叙二百四十年事,八十万言。   是班不如马也。”并《优劣论》原文。然则自古论史之烦省者,咸以左氏为得,史公为次,孟坚为甚。“甚”旧作“非”。恐误。自魏、晋已还,年祚转促, 而为其国史,亦不减班《书》。此则后来逾烦,其失弥甚者矣。   余以为近史芜累,诚则有诸,亦犹古“由”通。古今不同,势使之然也。   辄求其本意,略而论之。何者?当春秋之时,诸侯力争,各闭境相拒,关梁不通。其有一讹“言”。吉凶大事,见知于他国者,或因假道而方闻,或以通一 作“同”。盟而始赴。苟异于是,则无得而称。鲁史所书,实用此道。   至如秦、燕之据有西北。楚、越之大启东南,地僻界一作“远”,非。于诸戎,人罕通于上国。故载其行事,多有阙如。且其书自宣、成以前,三纪而成一 卷;至昭、襄已下,数年而一作“各”。占一篇。是知国阻隔者,记载一作“事”。不详,年浅近者,撰录多备。原注:杜预《释例》云:文公已上六公,书日 者二百四十九。宣公已下亦六公,书日者四百三十二。计年数略同,而日数加倍,此亦久远遗落,不与近同也。是则传者注书已先觉之矣。此一作“左”。丘明 随闻见而成传,何有故为简约者哉!   及汉氏一作“时”。之有天下也,普天率土,无思不服。会计之吏,岁奏于阙廷;輶轩之使,月一作“日”。驰于郡国。作者居府于京兆,“府”   字旧讹在“京兆”下。征事于四方。用使夷夏必闻,远近无隔。故汉氏之史,所以倍增于《春秋》也。   降及东京,作者弥众。至如名邦大都,地富才良,高门甲族,代一作“世”。   多髦俊。邑老乡贤,竞为别录;家牒宗谱,各成私传。于是笔削所采,闻见益多。此中兴之史,即《后汉书》也。所以又广于《前汉》也。   夫英贤所出,何国而无?书之则与日月长悬,不书则与烟尘永灭。是以谢承尤一作“周”。悉江左,京洛事缺于三吴;陈寿偏委悉也。一作“安”,非。蜀 中,巴、梁语详于二或作“一”,非。国。《蜀志》最短,何以云然?   恐兼寿所撰《益部耆旧传》而言。如宋、齐受命,梁、陈握纪;或地比《禹贡》一州,或年方秦氏二世。大地之偏小,年之窘迫,适使作者采访易洽,巨细 无遗,耆旧可询,隐讳咸露。此小国之史,所以不减于大邦也。   夫论史之烦省者,一无“者”字。但当要一作“求”。其事有妄载,苦于榛芜,言有阙书,伤于简略,斯则可矣。必量世事之厚薄,限篇弟以多少,理则不 然。且必谓丘明为省也,若介葛辨牺于牛鸣,叔孙志梦于天压,楚人教晋以拔筛,城者讴华以弃甲。此而毕书,岂得谓之省邪?且必谓《汉书》为烦也,若武帝 乞浆于柏父,陈平献计于天山,长沙戏舞以请地,杨仆怙宠而移关。此而不录,岂得谓之烦邪?由斯而言,则史之烦省不中,衷也,不衷于一也。从可知矣。   又古今有殊,浇淳不等。帝尧则天称大,《书》惟一篇;周武观兵孟津,言成三誓;伏羲止画八卦,文王加以《系辞》。俱为大圣,行事若一,其丰俭不类, 悬隔如斯。必以古方今,持彼喻此,如蚩尤、黄帝交战阪泉,施于春秋,则城濮、鄢陵之事也。有穷篡夏,少康中兴,施于两汉,则王莽、光武之事也。夫差既 灭,句践霸世,施于东晋,则桓玄、宋祖之事也。张仪、马错为秦开蜀,施于三国,则邓艾、钟会之事也。而往之所载,其简如彼;后一作”今”,非,之所书, 其审如此。若使同后来于往世,“同后来”旧作“后来同”,误。限一概以成书,将恐学者必诟其疏遗,尤其率略者矣。   而议者苟嗤沈、萧之所记,《宋书》、《南齐书》,事倍于孙、习;皆有《晋史》。华、谢之所编,皆《后汉书》。语烦于班、马,此四句旧木杂乱不成语, 录见篇后。不亦谬乎!故曰:“论史之烦省者,但当求其事有妄载,言有阙书,斯则可矣。必量世事之厚薄,限篇第以多少,理则不然”,其斯之谓也。   卷十杂述第三十四   在昔旧作“昔在”。三坟、五典、春秋、梼杌,即当作“皆”。上代帝王之书,中古诸侯之记,行诸历代,以为格言。其余外传,则神农尝药,厥有《本草 》;夏禹敷土,实著《山经》;《世本》辨姓,著自周室;《家语》载言,传诸孔氏。是知偏记、小说,自成一家。而能与正史参行,其所由来尚矣。   爱及近古,斯道渐烦。史氏流别,殊途并骛。榷而为论,其流有十焉:一曰偏纪,一作“记”,后同。二曰小录,三曰逸事,四曰琐言,五曰郡书,六曰家 史,七曰别传,八曰杂记,九曰地理书,十曰都邑簿。夫皇王受命,有始有卒,作者著述,详略难均。有权记当时,不终一代,若陆贾《楚汉春秋》、乐资《山 阳一有“公”字,一以偶句从删。载记》、王韶本名韶之。   《晋安陆当作“帝”。纪》、姚最旧脱“最“字。《梁昭旧脱“昭”字后略》。   此之谓偏纪者也。   普天率土,人物弘多,求其行事,罕能周悉。则有独举所知,编为短部。   若戴逵《竹林名士》、王粲《汉末英雄》、萧世诚《怀旧志》、卢子行《知   己传》。此之谓小录者也。   国史之任,记事记言,视听不该,必有遗逸。于是好奇之士,补其所亡。   若和峤《汲冢纪年》、葛洪《西京杂记》、顾协《琐语》、谢绰《拾遗》。   此之谓逸事者也。   街谈巷议,时有可观,小说厄言,犹贤于已。故好事君子,无所弃诸。   若刘义庆《世说》、裴荣期《语林》、孔思尚《语录》、阳玠松或作“松玠”。   《谈薮》。此之谓琐言者也。   汝、颖奇士,江、汉英灵,人物所生,载光郡国。故乡人学者,编而记之。若圈称《陈留耆旧》、周斐一作“裴”。《汝南先贤》、陈寿《益部耆旧》、虞 预《会稽典录》。此之谓郡书者也。   高门华胄,奕世载德,才子承家,思显父母。由是纪其先烈,贻厥后来,若扬雄《家谍》、殷敬《世传》、《孙氏谱记》、《陆宗系历》。此之谓家史者也。   贤士贞女,类聚区分,虽百行殊途,而同归于善。则有取其所好,各为之录,若刘向《列女》、梁鸿《逸民》、二字恐误,当云“高士”。赵采《忠臣》、 徐广《孝子》。此之谓别传者也。   阴阳为炭,造化为工,流形赋象,于何不育。求其怪物,有广异闻。若祖台本名台之。《志怪》、干宝《搜神》、刘义庆《幽明》、刘敬叔《异苑》。   此之谓杂记者也。   九州土字,万国山川,物产殊宜,风化异俗。如各志其本国,足以明此一方。若盛弘之《荆州记》、常璩《华阳国志》、辛氏《三秦》、罗含《湘中》。此 之谓地理书者也。   帝王桑梓,列圣遗尘,经始之制,不恒厥所。苟能书其轨则,可以龟镜将来,若潘岳《关中》、陆机《洛阳》、《三辅黄图》、《建康宫殿》。此之谓都邑 簿者也。   大抵偏纪、小录之书,皆记即日当时之事,求诸国史,最为实录。然皆言多鄙朴,事罕圆备,终不能成其不刊,永播来叶,徒为后生作者削稿之资焉。逸事 者,皆前史所遗,后人所记,求诸异说,为益实多。及妄者为之,则苟载传闻,而无铨择。由是真伪不别,是非相乱。如郭子横之《洞冥》,王子年之《拾遗》, 全构虚词,用惊愚俗。此其为弊之甚者也。琐言者,多载当时辨对,流俗嘲谑。俾夫枢机者藉为舌端,谈话者将为口实。及蔽者为之,则有诋讦相戏,施诸祖宗, 亵狎鄙言,出自床第,莫不升之纪录,用为雅言,固以无益风规,有伤名教者矣。郡书者,矜其乡贤,美其邦族;施于本国,颇得流行;置于他方,罕闻爱异。 其有如常璩之详审,刘昺或作“炳”,非。之该博,而能传诸不朽,见美来裔者,盖无几焉。家史者,事惟三族,言止一门,正可行于室家,难以播于邦国。且 箕裘不堕,则其录犹一作“虽”,非。存;苟薪构已亡,则斯文亦丧者矣。别传者,不出胸臆,非由机杼,徒以博采前史,聚而成书。其有足以新言,加之别说 者,盖不过十一而已。如寡闻末学之流,则深所嘉尚;至于探幽索隐之士,则无所取材。杂记者,若论神仙之道,则服食炼或作“练”。气,可以益寿延年;语 魑魅之途,则福善祸淫,可以惩恶劝善,斯则可矣。及谬者为之,则苟谈怪异,务述妖邪,求诸弘益,其义无取。地理书者,若朱赣所采,浃于九州;阚駰所书, 殚于四国。斯则言皆雅正,事无偏党者矣。其有异于此者,则人自以为乐土,家自以为名都,竞美所居,谈过其实。又城池旧迹,山水得名,皆传诸委巷,用为 故实,鄙哉!都邑薄者,如宫阙、一作“闱”。陵庙、街廛、郭邑,辨其规模,明其制度,斯则可矣。及愚者为之,则烦而且滥,博而无限。一有“故”字,或 作“于”字,疑皆衍,论榱栋则尺寸皆书,记草木则根株必数,务求详审,持此为能。一讹“论”。遂使学者观之,瞀乱而难纪也。于是考兹十品,征彼百家, 则史之杂名,其流尽于此矣。至于期间碍失纷糅,善恶相兼,既难为■缕,故粗陈梗概。且同自郐,无足讥焉。   又案子之将史,本为二说。然一脱“然”字。如《吕氏》、《淮南》、《玄晏》、《抱朴》,凡此诸子,多以叙事为宗,举而论之,抑亦史之杂也,但以名 目有异,不复编于此科。   盖语曰:“众一作“聚”。星之明,不如一月之光。”历观自古,作者著述多矣。虽复门千户万,波委云集。而冒皆琐碎,事必从残。固难以接光尘于《五 传》,并辉烈于《三史》。古人以比玉屑满箧,良有旨哉!然则作“然而”用。萏荛之言,明王一作“主”。必择;葑菲之体,诗人不弃。故学者有当作“欲”。 博闻旧事,多识其恐当作“奇”。物,若不窥别录,不讨异书,专治周、孔之章句,直守迁、固之纪传,亦何能自致于此乎?且夫子有云:“多闻,择其善者而 从之”,“知之次也”。苟如是,则书有非圣,言多不经,学者博闻,盖在择之而已。   辨职第三十五   夫设官分职,伫绩课能,欲使上无虚授,一作“称”。下无虚受,其难矣哉!昔汉文帝幸诸将营,而目周亚夫为真将军。嗟乎!必于史职求真,“求真”二 字,或作“求其若之”,一作“求其若此”。斯乃特一无“特”字。   为难遇者矣。   史之为务,厥途有三焉。何则?彰善贬恶,不避强御,若晋之董狐,齐之南史,此其上也。秉直者。编次勒成,郁为不朽,若鲁之丘明,汉之子长,此其次 也。勒巨册者。高才博学,名重一时,若周之史佚,楚之倚相,此其下也。徒多闻者。苟三者并阙,复何为者哉?   昔鲁叟之修《春秋》也,不藉三桓之势;汉臣之著《史记》也,无假七贵之权。而近古每有撰述,必以大臣居首。案《晋起居注》载康帝诏,盛称著述任重, 理藉亲贤,或误“览”。遂以武陵王领秘书监。寻武陵才非河献,河间献王。识异淮南,而辄以彼藩翰,董斯邦籍,求诸称职,无闻焉尔。既而齐撰礼书,旧作 “国史”。和士开总知;唐修《本草》,徐世绩监统。夫使辟阳、长信,影和士开。指马、郑旧作“南、董”,亦因国史相承而误。   之前,周勃、张飞,影徐世绩。弹压桐、雷之右,斯亦怪矣。   大抵监史为难,斯乃尤之尤一少“之尤”二字。者。若使直若南史,才若马迁,精勤不懈若扬子云,谙识故事若应仲远,兼斯具美,督彼群才,使夫一无 “夫”字。载言记事,藉为模楷,搦管操觚,归其仪一作“准”。的,斯则可矣。但今之从政则不然,凡屠斯职者,必恩幸贵臣,凡庸贱品,饱食安步,坐啸画 诺,若斯而已矣。夫人既不知善之为善,则亦不知恶之为恶。   故凡所引进,皆非其才,或以势利见升,或以干祈取一作“致”。擢。遂使当官效用,江左以不乐为谣;拜职辨名,洛中以不闲为说。言之可为大噱,一作 “笑”。可为长叹也。   曾试论之,世之从仕者,若使之为将也,而才无韬略;使之为吏也,而术靡循良;使之属文也,而匪闲于辞赋;使之讲学也,而不习于经典。斯则负乘致寇, 悔吝旋及。虽五尺童儿,犹知调笑者矣。唯夫修史者则不然,或当官卒岁,竟无刊述,而人莫之省一作“知”。也;或辄不自揆,轻弄笔端,而人莫之见也。两 “人”字仍带领局者。由斯而言,彼史曹者,崇扃峻字,深附九重,虽地处禁中,而人同方外。可以养拙,可以藏愚,绣衣直指所不能绳,强项申威所不能及。 斯固素餐一作“食”。之窟宅,尸禄之渊薮也。   凡有国有家者,问事于斯职哉!   昔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子曰:“尔爱其羊,我爱其礼。”又语云:“虽无老成人,尚有典刑。”观历代之置史臣,有同嬉戏。而竟不废其职者,盖存夫爱 礼,吝彼典刑者乎!   昔丘明之修传也,以避时难;子长之立记也,藏于名山;班固之成书也,出自家庭;陈寿之草一作“为”。志也,创于私室。然则古来贤俊,立言垂后,何 必身居廨宇,迹参僚属,而后成其事乎?是以深识之上,知其若斯,退居清静,杜门不出,成其一家,独断而已。岂与夫冠猴献状,评议其得失者哉!   自叙第三十六   予幼奉庭训,早游文学。年在纨绮,便受《古文尚书》。每苦其辞艰琐,难为讽读。虽屡逢捶挞,而其业不成。尝闻家君为诸兄讲《春秋左氏传》,每废《 书》而听。逮讲毕,即为诸兄说之。因窃叹曰:“若使书皆如此,吾不复怠矣。”先君奇其意,于是始授以《左氏》,期年而讲诵都毕。于时年甫十有二矣。所 讲虽未能深解,而大义略举。父兄欲令博观义旧作“议”。   疏,精此一经。辞以获麟已后,未见其事,乞且观余部,以广异闻。次又读《史》、《汉》、《三国志》。既欲知古今沿革,历数相承。于是触类而观,不 假师训。自汉中兴已降,迄乎皇家实录,年十有七,而窥览略周。其所读书,多因假赁。虽部帙残缺,篇第有遗,至于叙事之纪纲,立言之梗概,亦粗知之矣。   但于时将求仕进,兼习揣摩,至于专心诸史,我则未暇。洎年登弱冠,射策登朝,于是思有余闲,获遂一作“遂其”。本愿。旅一作“旋”,非。   游京洛,颇积岁年,公私借书,恣情披阅。至如一代之史,分为数家,其间杂记小书,又竟为异说,莫不钻研穿凿,尽其利害。加以自小观书,喜谈名理, 其所悟者,皆得之襟亦作“衿”。腑,非由染习。故始在总角,读班、谢两《汉》,便怪《前书》不应有一脱“有”字。《古今人表》,《后书》宜为更始立纪。 当时间者,共责以为旧脱“为”字”。童子何知,而敢轻议前哲。于是赧然自失,无辞以对。其后见《张衡》、《范晔集》,果以二史疑当作“事”。为非。其 有暗合于古人者,盖不可胜纪。始知流俗之士,难与之言。凡有异同,蓄诸方寸。   及年以“已”通。过一多“而”字。立,言悟日多,常恨时无同好,可与言者。维东海徐坚,晚与之遇,相得甚欢。虽古者伯牙之识钟期,管仲之知鲍叔, 牙、期、管、鲍倒用,有味。不是过也。复有永城朱敬则、沛国刘允济、义旧误作“吴”,兴薛谦光、河南元行冲、陈留吴兢、寿春裴怀古,亦以言议见许,道 术相知。所有榷扬,得尽怀抱。每云:“德不孤,必有邻,四海之内,知我者不过数子而已矣。”   昔仲尼以睿圣明哲,天纵多能,睹史籍之繁文,惧览者之不一。删《诗》为三百篇,约史记以修《春秋》,赞《易》道以黜八索,述《职方》以除九丘,讨 论坟、典,断自唐、虞,以迄于周。其文不刊,为后王法。自兹厥后,史籍逾多,苟非命世大才,孰能刊正其失?嗟予小子,敢当此任!其于史传也,尝欲自班、 马已降,讫于姚、一脱“姚”字。李、令狐、颜、孔诸书,莫不因其旧义,普加厘革。但以无夫子之名,而辄行夫子之事,将恐致一脱“致”字。惊末一作“愚”。 俗,取咎时人,徒有其劳,而莫之见赏。所以每握管叹息,迟回者久之。非欲之而不能,实能之而不敢旧作“欲”,误。   也。   既朝廷有知意恐“音”字乏讹”。者,遂以载笔见推。由是三为史臣,再入东观。原注:则天朝为著作佐郎,转左史。今上初即位,又除著作。长安中,以 本官兼修国史。会迁中书舍人,暂罢其任。神龙元年,又以本官兼修国史,迄今不之改。今之史馆,即古之东观也。每惟皇家受命,多历年所,史官所编,粗惟 纪录。起居、实录之类则有之。至于纪传及志,则皆未有其书。长安中,一作“年”,一作“中年”。会奉诏预修《唐疑当作“国”。   史》。及今上中宗。即位,又敕撰《则天大圣皇后实录》。凡所著述,尝欲行其旧议。而当时同作诸士及监修贵臣,每与其当有“言”字。凿枘相违,龃龉 难入。故其恐当作“有”。所载削,皆与俗浮沉。虽自谓依违苟从,然犹大为史官所嫉。嗟乎!虽任当其职,而吾道不行;见用于时,而美恐当作“善”。志不 遂。“善志”用《左氏》邾黑肱传语。郁怏孤愤,无以寄怀。   必寝而不言,嘿而无述,又恐没世之后,谁知予者?故退而私撰《史通》,以见其志。   昔汉世刘安著书,号曰《淮南子》。其书牢笼天地,博极古今。上自太公,下至商鞅。其错综经纬,自谓兼于数家,无遗力矣。然自《淮南》已后,作者无 绝。一作“绝无”。必商榷而言,则其流又众。盖仲尼既殁,微言不行;史公著书,是非多谬。由是百家诸子,诡说异辞,务为小辨,破彼大道,故扬雄《法言 》生焉。儒者之书,博而寡要,得其糟粕,失其菁华。而流俗鄙夫,贵远贱近,传兹恐当作“转滋”。牴牾,自相欺惑,故王充《论衡》生焉。民者,冥也,冥 然罔知,率彼愚蒙,墙面而视。或讹音鄙句,莫究本源;或守诛胶柱,动多拘忌,故应劭《风俗通》生焉。五常异禀,百行殊执,一作“轨”。能有兼偏,知有 长短。苟随才而任使,则片善不遗,必求备而后用,则举世莫可,故刘劭《人物志》生焉。夫开国承家,立身行事,一文一武,或出或处,虽贤愚壤隔,善恶区 分,苟时无品藻,则理难铨一作“错”,非。综,故陆景《典语》生焉。词人属文,其体非一,譬甘辛殊味,丹素异彩,后来祖述,识昧一讹“殊”。圆通,家 有诋诃,人相掎摭,故刘勰《文心》生焉。   若《史通》之为书也,盖伤当时载笔之士,其义不纯。思欲辨其指归,殚其体统。夫其书虽以史为主,而余波所及,上穷王道,下掞人伦,总括万殊,包吞 千有。自《法言》已降,迄于《文心》而往,固一脱“固”字。以纳诸胸中,曾不■音虿,或误作“虿”。芥者矣。夫其为义也,有与夺焉,有褒贬焉,有鉴诫 焉,一脱此四字。有讽刺焉。其为贯穿者深矣,其为网罗者密矣,其所商略者远矣,其所发明者多矣。盖谈经者恶闻服、杜之嗤,论史者憎言班、马之失。而此 书多讥往哲,喜述前非,获罪于时,固其宜矣。   犹冀知音君子,时有观焉。尼父有云:“罪我者《春秋》,知我者《春秋》。”   抑一脱此六字。斯之谓也。   昔梁征士刘孝标作《叙传》,其自比于冯敬通者有三。而予辄不自揆,亦窃比于扬子云者有四焉。何者?扬雄尝好雕虫小技,老而悔其少作。余幼喜诗赋, 而壮都不为,耻以文士得名,期以述者自命。其似一也。扬雄草《玄》,累年不就,当时闻者,莫不哂其徒劳。余撰《史通》,亦屡移寒暑。悠悠尘俗,共以为 愚。其似二也。扬雄撰《法言》,时人竟尤其妄,故作《解嘲》以酬一讹“训”。之。余著《史通》,见者亦互言其短,故作《释蒙》、《唐书》本传不著。以 拒之。其似三也。扬雄少为范踆、《汉书》作“逡”。刘歆所重,及闻其撰《太玄经》,则嘲以恐盖酱瓿。然刘、范之重雄者,盖贵其文彩若《长扬》、《羽猎 》之流耳。如《太玄》深奥,理难“理难”一作“难以”。探赜。既绝窥逾,故加讥诮。余初好文笔,颇获誉于当时。晚谈史传,遂减价于知己。其似四也。夫 才唯下劣,而迹类先贤。是用铭之于心,持一讹“特”。以自慰。   抑犹有遗恨,惧不似扬雄者有一焉。何者?雄之《玄经》始成,虽为当时所贱,而桓谭以为数百年外,其书必传。其后张衡、陆绩,果以为绝伦参圣。夫以 《史通》方诸《太玄》,今之君山,即徐、坚。朱敬则。等数君是也。后来张、陆,则未之知耳。嗟乎!倘使平子不出,公纪陆绩。不生,将恐此书与粪土同捐, 烟烬俱灭,后之识者,无得而观。此予所以抚卷涟洏,泪尽而继之以血也。   外篇   卷十一史官建置第一   夫人寓形天地,其生也若蜉蝣之在世,如白驹之过隙,发端庸浅。犹且耻当年而功不立,疾没世而名不闻。上起帝王,下穷匹庶,近则朝廷之士,远则山林 之客,凉其于功也,名也,莫不汲汲焉,孜孜焉。夫如是者何哉?   皆以图不朽之事也。何者而称不朽乎?盖书名竹帛而已。向使世无竹帛,时阙史官,虽尧、舜之与桀,纣,伊、周之与莽、卓,夷、惠之与跖、0 ,商、冒 俱弑父者。之与曾、闵,但一作“俱”。一从物化,坟土未干,则善恶不分,妍媸永灭者矣。苟史官不绝,竹帛长存,则其人已亡,音成空寂,而其事如在,皎 同星汉。用使后之学者,坐披囊箧,而神交万古;不出户庭,而穷览千载。见贤而恩齐,见不贤而内自省。若乃《春秋》成而逆子惧,南史至而贼臣书,其记事 载言也则如彼,其劝善惩恶也又如此。由斯而言,则史之为用,其利甚博,乃生人之急务,为国家之要道。有国有家者,其可缺之哉!故备陈其事,编之于后。   盖史之建官,其来尚矣。昔轩辕氏受命,仓颉、沮诵实居其职。至于三代,其数渐繁。案《周官》、《礼记》,有太史、小史、内史、外史、左史、右史之 名。太史掌国之六典,小史掌邦国之志,内史掌书王命,外史掌书使乎四方,左史记言,右史记事。《曲礼》曰:“史载笔,大事书之于策,小事简牍而已。” 《大戴礼》曰:“太子既冠成人,免于保傅,则有司过之史。”   《韩诗外传》云:“据法守职而不敢为非者,太史令也。”斯则史官之作,肇自黄帝,备于周室,名目既多,职务咸异。至于诸侯列国,亦各有史官,求其 位号,一同王者。   至如孔甲、尹逸,名重夏、殷,史佚、倚相,誉高周、楚,晋则伯黡司籍,鲁则丘明受经,此并历代史臣之可得言者。降及战国,史氏无废。盖一无“盖” 字。赵鞅,晋之一大夫尔,一有“犹”字。有直臣书过,操简笔于门下。田文,齐之一公子尔,每坐对宾客,侍史记于屏风。至若秦、赵二主渑池交会,各命其 御史书某年某月鼓瑟、鼓缶。此则《春秋》“君举必书”   之一本“之”字重二。义也。然则作“然而”用。官虽无阙,而书尚有遗,故史臣等差,莫辨其序。案《吕氏春秋》曰:夏太史终古见桀惑乱,载其图法出 奔商。商太《吕览》作“内”。史向挚依《吕览》作“向挚”。旧本作“高挚”,误。见纣迷乱,载其图法出奔周。晋太史屠黍见晋之乱,亦以其图法归周。又 《春秋》晋、齐太史书赵、宣二。崔襄二十五。之弑;郑公孙黑强与于盟,使太史书其名,且曰七子。昭二年,上文所引皆不书年,此三字疑衍。晋韩宣子来聘, 观书于太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然则诸史之任,太史其最优乎?至秦有天下,太史令胡母敬作《博学章》。此则自夏迄秦, 斯职无改者矣。   汉兴之世,武帝又置太史公,位在丞相上,以司马谈为之。汉法,天下计书先上太史,副上丞相。叙事如《春秋》。及谈卒,子迁嗣。迁卒,宣帝以其官为 令,行太史公文书而已。寻自古太史之职,虽以一无“以”字。著述为宗,而兼掌历象、日月、阴阳、管窥天器,一作“度”。数。司马迁既殁,后之续《史记 》者,若褚先生、刘向、冯商、扬雄之徒,并以别职来知史务。于是太史之署,非复记言之司。故张衡、单飏、王立、高堂隆等,其当官见称,唯知占候而已。   当王莽代汉,改置柱下五史,秩如御史。听事,侍傍记迹言行,盖效古者动则左史书之,当有“言则右史书之”六字,今缺。此其义也。   汉氏中兴,明帝以班固为兰台令史,诏撰《光武本纪》及诸列传、载记。   又杨子山为郡上计吏,献所作《哀牢传》,为帝所异,征诣兰台。斯则兰台之职,一有“者”字。盖当时著述之所也。自章、和已后,图籍盛于东观。   凡撰汉记,此当有“者”字。相继在乎其中,而都为旧讹“谓”。著作,任著作之务也,时未立著作之名,故“谓”字误。竟无它称。   当魏太和中,始置著作郎,职隶中书,其官即周之左史也。晋元康初,又职隶秘书,著作郎一人,谓之大著作,专掌史任,又置佐著作郎八人。宋、齐已来, 以“佐”名施于“作”下。原注:改佐著作郎为著作佐郎。旧事,佐郎职知博采,正郎资以草传,如正、佐有失,则秘监职思旧讹作“司”。   其忧。其有才堪撰述,学综文史,虽居他官,或兼领著作。亦有虽为秘书监,而仍领著作郎者。若中朝曹魏、西晋,之华侨、陈寿、陆机、束晳,江左专称 东晋。之王隐、虞预、干宝、孙盛,宋之徐爱、苏宝生,梁之沈约、裴子野,斯并史官之尤美,著作之妙选也。而齐、梁二代又置修《隋。志》作“撰”。   史学士,陈氏因循,无所变革,若刘陟、一作“涉”,误。谢昊、顾野王、许善心之类是也。   至若偏隅僭国,夷狄伪朝,求其史官,亦有可言者。案《蜀志》称王崇补东观,许盖掌礼仪。又郤正为秘书郎,广求益部书籍。斯则典校无阙,属辞有所矣。 而陈寿评云“蜀不置史官”者,得非厚诬诸葛乎?别有《曲笔》篇,《内篇》第二十五。言之详矣。吴归命侯旧脱“侯”字。时,有左右二国史之职,薛莹为其 左,华核为其右。又周处自左国史迁东观令。以斯考察,则其班秩可知。伪汉嘉平初,刘聪年号。公师或以太中大夫领左国史,撰其国君臣纪传。前凉张骏时, 刘庆迁儒林郎中常侍,在东苑撰其国书。蜀李义门订本有“李”字,他本无。与西凉二一作“三”,非。朝记事,委之门下。   南凉主乌孤旧作“孙”,误。初定霸基,欲造国纪,以其参军郭旧作“郎”,恐讹。韶为国纪祭酒,使撰录时事。自余伪主,一讹作“事”。多置著作官, 若前赵之和苞,后燕之董统是也。   元魏初称制,即有史臣,杂取他官,不恒或作“常”。厥职。故如崔浩、高闾之徒,唯知知,如御史知杂之“知”。著述,而未列名号。其后始于秘书置著 作局,正郎二人,佐郎四人。其佐三史者,“三史”。一作“参史”,下同,未详。不过一二而已。普泰前废帝元。或讹作“晋秦”。以来。三史稍替,别置修 史局,其职有六人。当代都之时,史臣每上奉王言,下询国俗,兼取工于翻译者,来直或讹“置”。史曹。及洛京之末,孝文迁洛。朝议又以为国史当专任代人, 谓部人。不宜归之汉士。于是以谷纂、郭本注以纂俊易之。山伟更主文籍。凡经二十余年,其事阙而不载。斯盖犹秉夷礼,有互乡之风者焉。   高齐及周,迄于隋氏,其史官以大臣统领者,谓之监修。国史自领,则近循魏代,远效江南,参杂其间,变通而已。唯周建六官,改著作之正郎为上士、佐 郎为下士,名谥当作“号”。虽易,而班秩不殊。如魏收之擅名河朔,高齐。柳虬之独步关右,字文周。王劭、魏澹展效于开皇之朝,诸葛颖、刘炫宣功于大业 之世,亦各一时也。   暨皇家之建国也,乃别置史馆,通籍禁门。西京则与鸾渚为邻,东部则与凤池相接。而一无“而”字。馆宇华丽,酒馔丰厚,得厕其流者,实一时之美事。 至咸亨年,以职司多滥,高宗喟然而称曰:“朕甚懵焉。”乃命所司曲加推择,如有居其职而阙其才者,皆不得预于修撰。原注:诏曰:“修撰国史,义存典实, 自非操履忠正,识量该通,才学有闻,难堪斯任。如闻近日以来,但居此职,即知修撰,非唯编辑讹舛,亦恐泄漏史事。自今宜遣史司,精简堪修史人,灼然为 众所推者,录名进内。自余虽居史职,不得辄闻见所修史籍及未行用国史等之事。”由是史臣拜职,多取外司,著作一曹,殆一作“始”。成虚设。此四句,即 制诏中“虽居史职不得辄闻见所修”等句之意。凡有笔削,毕归于余馆。语意不甚清豁,恐有讹字。始自武德,迄乎长寿,其间若李仁实以直辞见惮,敬播以叙 事椎工,许敬宗之矫妄,牛凤及之狂惑,此其善恶尤著者也。   又案《晋令》,韦名。著作郎掌起居集注,汇集而注记之。撰录诸言行勋伐旧载史籍者。元魏置起居令史,每行幸宴会,则在御左右,记一作“纪”。   录帝言及宾客酬对。后别置修起居注二人,多以余官兼掌。至隋,以吏部散宫及校书、正字闲于述注者修之,纳言监领其事。炀帝以为古有内史、外史,今 既有著作,是外史。宜立起居。是内史。遂置起居舍人二员,职隶中书省。   如庾自直、崔浚祖、虞世南、蔡允恭等,咸居其职,时谓得人。皇家因之,又加置起居郎二员,职与舍人同。此之舍人,亦曰起居舍人。每天子临轩,侍立 于玉阶之下,郎居其左,舍人居其右。人主有命,则逼阶延首而听之,退而编录,以为起居注。龙朔中,改名左史、右史。今上即位,仍从国初之号焉。高祖、 太宗时,有令狐德棻、吕才、萧钧、褚遂良、上官仪;高宗、则天时,有李安期、顾胤、高智周、张太素、凌季友。斯并当时得名,朝廷所属者一无“者”字。 也。夫起居注者,编次甲子之书,至于策命、章奏、封拜、薨免,莫不随事记录,言惟二字恐当作“载言”。详审。凡欲撰帝纪者,皆称恐是“藉”字之讹。王 本作“因”。之以成功。即依义门订本。一无“即”字。一误作“命”字。今为载笔之别曹,立言之贰职。故略述其事,附于斯篇。   又按《诗。邶风。静女》之三章,君子取其彤管。夫彤管者,女史记事规海之所执也。古者人君,外朝则有国史,内朝则有女史,内之与外,其任皆同。故 晋献惑乱,骊姬夜泣,床第之私,房中之事,不得掩焉。楚昭王宴游,蔡姬对以其愿,王顾谓史:“书之,此十二字旧木无之,必是脱文。无此十二字不成语矣。 蔡姬许从孤死矣。”夫宴私而有书事之册,盖受命者即女史之流乎?至汉武帝时,有《禁中起居注》;明德马皇后撰《明帝起居注》。   凡斯著述,似出宫中,求其职司,未闻位号。隋世王劭上疏,请依古法,复置女史之班,具录内仪,付于外省。《周礼》宫人、女史之职,掌于天官。   此疏犹存此意。文帝不许,遂不施行。   大抵自古史官,其沿革废置如此。夫仲尼修《春秋》,公羊高疑脱谷梁赤。作传。汉、魏之陆贾、鱼豢,晋、宋之张璠、范晔,虽身非史职,而私撰国书。 若斯人者,有异于是,故不复详而录之。   夫为史之道,其流有二。何者?书事记言,出自当时之简;勒成删定,归于后来之笔。然则当时草创者,资乎博闻实录,若董狐、南史是也。后来经始者, 贵乎俊识通才,若班固、陈寿是也。必论其事业,前后不同。然相须而成,其归一揆。本音上声。   观夫周、秦已往,史官之取人,其详不可得而闻也。至于汉、魏已降,则可得而言。然多窃虚号,有声无实。案刘、《后汉》。曹《魏志》。二史,皆当代 所撰,能成其事者,盖唯刘珍、蔡邕、王沈、鱼豢之徒耳。而旧史载其同作,非止一家。如王逸、阮籍亦预其列。一讹作“例”。且叔师研寻章句,儒生之腐者 也;嗣宗沉湎曲蘖,酒徒之狂者也。斯岂能错综一作“措置”。   时事,裁成国典乎?   而近代趋竞之士,尤喜居于史职,至于措辞下笔者,十无一二焉。既而书成缮写,则署名同献;爵赏既行,则攘袂争受。遂使是非无准,真伪相杂。   是非真伪,指列名言。生则厚诬当时,死则致惑来代。而书之谱传,借一作“以”。为美谈;载之碑碣,增其壮观。旧本:既而自历行事,称其所长,则云 “某代著某书,某年成某史。加封若干户,获赐若干段,”诸如此说,往往而有。遂使读者皆以为名实相符,功尝相副。昔魏帝有言:一脱“言”   字。“舜、禹之事,吾知之矣。”此其旧作“则”。效欤!   卷十二古今正史第二   《易》曰:“上古结绳以理,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儒疑当作“传”,盖指注经者。者云:伏羲氏“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主焉。” 又曰:“优羲、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言大道也;少吴、颛顼、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言常道也。”《春秋传》载楚左史疑当有“倚相”二 字。能读三坟、五典。《礼记》曰:“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由斯而言,则坟、典文义,三、五史一作“典”。策,至于春秋之时,犹大行于世。爱及后古, 一作“世”。其书不传。惟唐、虞已降,可得言者。   然自尧而往,圣贤犹述,求其一二,仿佛存焉。而后来诸子,广造奇说,造唐、虞已上之说。其语不经,其书非圣。故马迁有言:“神农已前,吾不知矣。” 班固亦曰:“颛顼之事,未可明也。”斯则坟、典所记,无得而称者焉。   案一无“案”字。尧、舜相承,已见坟、典;周监二代,各有书籍。至孔子讨论其义,删为《尚书》。始自唐尧,下终秦穆,其言百篇,而各为之序。属秦 为不道,坑儒禁学,孔子之未孙曰一多“孔”字。惠,壁藏其书。   汉室龙兴,旁求儒雅,闻故奏博士伏胜能传其业,诏太常使掌故一本作“固”,据《汉书》作“故”。晁错受焉。时伏生年且百岁,言不可晓。口授其书, 才二十九篇。自是传其学者,有欧阳氏、大小夏侯。宣帝时,复有河内女子,得《泰誓》一篇献之,与伏生所诵合三十篇,行之于世。其篇所载年月,不与序相 符会,又与《左传》、《国语》、《孟子》所引《泰誓》不同,故汉、魏诸儒原注:谓马融、郑玄、王肃也。咸疑其缪。   《古文尚书》者,即孔惠之所藏,科斗之文字也。鲁恭王坏孔子旧宅,始得之于壁中。博士孔安国以校伏生所诵,增多二十五篇。更以隶古字写之,编为四 十六卷。司马迁“迁”字旧讹在“故”字下。屡访一作“采”。其事,故多有古说。安国又受诏为之训传。值武帝末,巫蛊事起,经籍道息,不获奏上,藏诸私 家。刘向取校欧阳、大小夏侯三家经文,脱误甚众。至于后汉,孔氏之本遂绝。其有见于经典者,诸儒皆谓之逸书。原注:谓马融、郑玄、杜预也。王肃亦注《 今文尚书》,而大与《古文》孔《传》相类,或肃私见其本而独秘之平?   晋元帝时,豫章一多“王”字。内史梅赜始以孔《传》奏上,而缺《舜典》一篇,乃取肃之《尧典》,从“慎徽”以下,分为《舜典》以续之。自是欧阳、 大小夏侯家等学,马融、郑玄、王肃诸注废,而《古文》孔《传》独行,列于学官,或作“宫”,非。永为世范。   齐建武中,吴兴人姚方兴孔颖达作“方兴”。《隋书》“方”字在下。   采马、王之义以造孔《传。舜典》,云于大航《隋书》作“杭”。购得,诣阙以献。举朝集议,咸以为非。原注:梁武帝时,博士议曰:孔叙称伏生误合五 篇,盖文句相连,所以成合。《舜典》必有“曰若稽古”,伏生虽云昏耄,何容□□。由是遂不见用也。及江陵板荡,其文入北,中原学者,得而异之。隋学当 作“博”。士刘炫遂取此一篇,列诸本第。故今人所习《尚书。舜典》,元出于姚氏者焉。   当周室微弱,诸侯力争。孔子应聘不遇,自卫而归。乃与鲁君子左丘明观书于太史氏,因鲁史记而一误作“所”。作《春秋》。上遵周公遗制,下明将来之 法,自隐及哀一有“尽”字。十二公行事。经成以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言。丘明恐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为传,明夫子不以空言说经也。《春秋》所贬当世君臣, 其事实皆形于传。故隐其书而不宣,所以免时难矣。   及末世,口说流行,故有《公羊》、《谷梁》、《邹》、《夹》之传。   邹氏无师,夹氏有录无书,故不显于世。汉兴,董仲舒、公孙弘并治《公羊》,其传习者有严、颜二家之学。宣帝即位,闻卫太子私好《谷梁》,乃召名儒 蔡千秋、萧望之等大议殿中,因置博士。   平帝初,立《左氏》。逮于后汉,儒者数廷毁之。会博士李封卒,遂不复补。一作“用”。逮一无“逮”字。和帝元兴十一年,郑兴父子奏请重立于学官。 至魏、晋,其书渐行,而二传亦废。今所用《左氏》本,即杜预所注者。   又当春秋之世,诸侯国自有史。故孔子求众家史记,而得百二十国书。   如楚之书,郑之志,鲁之春秋,魏之纪年,此其可得言者。左丘明既配经立传,又撰诸异同,号曰《外一讹“小”。传国语》,二十一篇。斯盖采书志等文, 非唯鲁之史记而已。楚、汉之际,有好事者,录自古帝王、公侯、卿大夫之世,终乎秦末,号曰《世本》十五篇。春秋之后,七雄并争,秦并诸侯,则有《战国 策》三十三篇。汉兴,太中大夫陆贾纪录时功,一作“政”。   作《楚汉春秋》九篇。   孝武之世,太史公司马谈欲错综古今,勒成一史,其意未就而卒。子迁乃述父遗志,采《左传》、《国语》,删《世本》、《战国策》,据楚、汉列国旧本 脱“国”字,今照班彪《略论》补。时事,上自黄帝,下讫麟止,一误作“趾”。作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凡百三十篇,都谓之《史记 》。厥协一本二字例置。《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言,藏诸名山,副在京师,以俟后圣君子。至宣帝时,迁外孙杨恽祖述其书,遂宣布焉。而十篇未成,有录 而已。原注:张晏《汉书。注》云:十篇,迁殁后亡失。此说非也。元、成之间,一多“会稽”二字。褚先生更补其缺,作《武帝纪》、《三王世家》,《龟策 》、《日者》等传,古本脱“等”字,今本于“等传”下有“其龟策日者”五字。辞多鄙陋,非迁本意也。晋散骑常侍巴西谯周,以迁书周、秦已上或采家人诸 子,不专据正经,于是作《古史考》二十五篇,皆凭旧典以纠一作“砻”。其缪。今则与《史记》并行于代焉。   《史记》所书,年止汉武。太初已《班彪传》作“以”。后,阙而不录。   其后刘向、向子歆及诸好事者,若冯商、卫衡、扬雄、史岑、梁审、肆仁、晋冯、段肃、《班固集》作“段肃”,固本传作“殷肃”。金丹、冯衍、韦融、 萧奋、刘恂等相次撰续,迄于哀、平间,犹名《史记》。至建武中,司徒掾班彪以为其言鄙俗,不足以踵前史;又雄、歆褒美伪新,一作“伪褒新室”,又一本 “新室”作“新莽”。误后惑众,不当垂之后代者也。于是采其旧事,旁贯异闻,作《后传》六十五篇。其子固以父所撰未尽一家,乃起元高皇,终乎王莽,十 有二世,二百三十年,综其行事,上下通洽,为《汉书》纪、表、志、传百篇。其事未毕,会有上书云固私改作《史记》者,有诏京兆收系,悉录家书封上。固 弟超诣阙自陈,明帝引见,言固续父所作,不敢改易旧书,帝意乃解。出固,征诣校书,受诏卒业。经二十余载,至章帝建初中乃成。   固后坐窦氏事,卒于洛阳狱。书颇散乱,莫能综理。其妹曹大家博学能属文,奉诏校叙。又选高才郎马融等十人,从大家受旧作“授”。读。其八表及《天 文志》等,犹未克成,多是待诏东观马续所作;而《古今人表》尤一无“尤”字。不类本书。始自汉末,迄平陈世,为其注解者凡二十五家,至于专门受业,遂 一无“遂”字。与《五经》相亚。   初,汉献帝以固书文烦难省,乃诏侍中荀悦依《左氏传》体一无“体”   字。删为《汉纪》三十篇,命秘书给纸笔。经五六一无“六”字。年乃就,其言简要,亦与纪旧作“本”,误。传并行。   在汉中兴,明帝始诏班固与睢阳令陈宗、长陵令尹敏、司隶从事孟异《班固传》作“异”,旧木作“冀”。作《世祖本纪》,并撰功臣及新市、平林、公孙 述事,作列传、载记二十八篇。   自是以来,春秋考纪此句旧本作“春秋世”三字,王本“世”字下空一字。亦以焕炳,而忠臣义士莫之撰勒。于是又诏史官谒者仆射刘珍及谏议大夫李尤或 讹作“充”。杂作记、表,名臣、节士、儒林、外戚诸传,起自建武,光武元。讫乎永初。安帝元。事业垂竟而珍、尤一作“等”。继卒。复命侍中伏无忌与谏 议大夫黄景作诸王、王子、功臣、恩泽侯表,南单于、西羌传,地理志。   至元嘉元年,桓帝元。复令太中大夫边韶、大军营司马崔实、议郎朱穆、曹寿杂作《孝穆》、《崇》二皇“孝穆”五字,传写讹脱,当作“献穆、孝崇二皇 后”。及《顺烈皇后传》,又增《外戚传》入安思等后,《儒林传》入崔篆诸人。实、寿又与议郎延笃杂作《百官表》,顺帝功臣《孙程》、《郭愿》及《郑众 》、《蔡伦》等传。凡百十有四篇,号曰《汉记》。   熹旧讹“嘉”。平中,熹平是灵帝改元。光禄大夫马日碑,议郎蔡邕、杨彪、卢植著作东观、接续纪传之可成者,而邕别作《朝会》、《车服》二志。后坐 事徙朔方,上书求还,续成十志。本传作“十意”。会董卓作乱,大驾此二字,一本脱。西迁,史臣废弃,旧文散佚。及一元“及”字。在许都,杨彪颇存注记。 至于名贤君子,自永一作“本”,误。初已下阙续。   魏黄初中,文帝元。唯著《先贤表》,故《汉一脱“汉”字。记》残缺,至晋无成,泰始中,晋武帝元。秘书丞司马彪始讨论众书,一作“说”,一作“作”。 今依《彪传》。缀其所闻,起元传作“于”。光武,终于孝献。   录世十二,编年二百,通综上下,旁引传作“贯”。庶事,为纪、志、传凡八十依本传。旧作“一十三”。篇,号曰《续汉书》。又散骑常侍华峙,删定《 东观记》为《汉后或作“后汉”,误。书》,帝纪十二、或讹作“三”。   皇后纪二、典十、一作“十典”,又以“三谱”置“十典”上。列传七十、谱三,峤本传作“三谱序传目录”。总九十七或误作“二”。篇。其十典竟不成 而卒。自斯已往,已往,犹云已上,总前而言也。旧作“后”,非。作者相继,为编年者四族,创纪传者五家。推其所长,华氏居最。而遭晋室东徙,三惟一存。 所存惟三分之一也。   至宋宣城太守范晔,乃广集学徒,穷览旧籍,删烦补略,作《后汉书》,凡十纪、十志、八十列传,合为百篇。会晔以罪被收,其十志亦未成而死。   先是,晋东阳太守袁宏抄撮《汉氏后书》,依荀悦体,著《后汉纪》三十或误作“十三”。篇。世言汉中兴史者,唯范、袁一作“袁范”。二家而已。   魏史,黄初、太和中始命尚书卫觊、缪袭草刨纪传,累载不成。又命侍中韦诞、应璩,秘书监一无“监”字。王沈,大将军从事中郎阮籍,司徒右长史孙该, 司隶校尉傅玄等,复共撰一作“择”。定。其后王沈独就其业,勒成《魏书》四十四卷。其书多为时讳,殊非实录。   吴大帝之季年,始命太史令丁孚、郎中项峻撰《吴书》。孚,峻一作“峻孚”俱非史才,其文不足纪录。至少帝时,更敕韦曜、周昭、薛莹、梁广、华核访 求往事,相与记述。并作之中,曜、一作“推”。莹为首。当归命侯时,昭、广一作“广昭”。先亡,曜、莹徙黜,史官久阙,书遂无闻。核表请召一无“召” 字。曜、莹续成前史,其后曜独终其书,定为五十五卷。   至晋受命,海内大同,著作陈寿,乃集三国史,前但述二国,此云三国者,据陈所撰书为言也。撰为《国志》,凡六十五篇。夏侯湛时亦著《魏书》,见寿 所作,便坏己草而罢。及寿卒,梁州大中正范頵表言《国志》明乎得失,辞多劝诫,有益风化,愿垂采录。于是诏下河南尹,就家写其书。   先是,魏时京兆鱼豢私撰《魏略》,事止明帝。其后孙盛撰《魏氏春秋》,王隐撰《蜀记》,张勃撰《吴录》。异闻错出,其流最一作“甚”。多。宋文帝 以《国志》载事一作“纪”,伤于简略,乃命中书郎裴松之兼采众书,补注其阙。由是世一无“世”字,言《三国志》者,以裴《注》为本焉。   晋史,洛京时,著作郎陆机始撰三祖纪,佐著作郎一脱“郎”字,束皙又撰十志。会中朝丧乱,其书不存。先是,历阳令陈郡一作“留”。王铨一误作“钤”, 下同。有著述才,每私录晋事旧误作“晋书”。及功臣行状,未就而卒。子隐,博学多闻,郭作“文”。受父遗业,西都事迹,多所详究。   过江为著作郎,受诏撰晋史。为其同僚虞预所诉,旧作“斥”,误,坐事免官。家贫无资,书未遂就,乃依征西将军庾亮于武昌镇。亮给其纸笔,由是获成, 凡为《晋书》八十九卷。咸康六年,始诣阙奏上。隐虽好述作,而辞拙才钝。其书编次有序者,皆铨所修;章句混漫者,必隐所作。时尚书郎领国史干宝,亦撰 《晋纪》,自宣迄愍七帝,五十三年,凡二十二卷。其书简略,直而能婉,甚为当时所称。   晋江左史,一有“官”字。自邓粲、孙盛、檀道鸾、王韶之王韶之,旧在檀道鸾上。已下,相次继作。远则偏记两帝,近则唯叙八旧作“六”,误。   朝,至宋湘东太守何法盛,始撰《晋中兴书》,勒成一家,首尾该备。齐隐士东莞臧荣绪又集东、西二史,合成一书。   皇家贞观中,有诏以前后晋一脱“晋”字。史十有八家,制作虽多,未能尽善,乃敕史官更加纂录。采正典与杂或作“旧”。说数十余部,兼引伪史十六国 书,为纪一讹“记”。十、志二十、列传七十、载记三十,并叙例、目录合为百三十二卷。自是言晋史者,皆弃其旧本,内有编年体,并弃之矣。   竟从新撰者焉。   宋史,元嘉中,文帝元。著作郎问承天草创纪传。自此以外,悉委奉朝请山谦之补承天残缺。后又命裴松之续成国史。松之寻卒,史佐孙冲之表求别自创立, 为一家之一无“之”字。言。孝建初,孝武元。又敕南台侍御史苏宝生或讹“山”,下同。续造诸传,元嘉名臣,皆其所撰。宝生被诛,大明孝武改元。六年, 又命著作郎徐爱踵成前作。爱因问、孙、山、苏所述,勒为一作“成”。一书,其《臧质》、《鲁爽》、《王僧达》诸传,又皆孝武自造。而序事多虚,难以取 信。自永光废蒂元。已后,至禅让十余年中,阙而不载。   至齐,著作郎沈约,更补缀所遗,制成新旧讹作“杂”。史。始一脱“始”   字。自义熙肇号,晋安帚改元。终乎升明三年,顺帝末。为纪十、志三十、列传六十,合百卷,名曰《宋书》。永明末,其书既行,河东裴子野更删为《宋 略》二十卷。沈约见而叹曰:“吾所不逮也。”由是世之言宋史者,以裴《略》为上,沈《书》次之。   齐史,江淹始受诏著述,以为史之所难,无出于志,故先著十一作“其”,非。志,以见其才。沈约复著《齐纪》二十篇。梁天监中,太尉录事萧子显启撰 齐史。书成,表奏之,诏付秘阁。起升明宋顺帝元。之年,尽永元东昏元。之代,此八句诸本脱简,今据本传补入。宁冒妄缀之讥,不敢疏率了事也。为此亦补 字。纪八、志十一、列传四十,合成五十九篇。   时奉朝请吴均亦表请撰齐史,乞给起居注,并群臣行状。有诏:“齐氏故事,布在流俗,闻见既多,可自搜访也。”均遂撰《齐春秋》三十篇。其书称梁帝 为齐明佐命,帝恶其实,诏燔之,然其私本竟能与萧氏所撰并传于后。   梁史,武帝时,沈约与给事中周兴嗣、步兵校尉鲍行卿、秘书监谢吴相承撰录,已有百篇。值承圣元帝元。沦没,并从焚荡。庐江何之元、沛国刘潘以所闻 见究其始未,合撰《梁典》三十篇,而纪传之书,未有其作。陈桐部郎中姚察有志撰勒,施功未周。谓加功于前人所未完者。但既当朝务,兼知一作“修”,非。 国史,至于陈亡,其书不就。   陈史,初有吴郡顾野王、北地傅縡各为撰史学士,其武、文二帝纪即顾、傅所修。太建初,宣帝元。中书郎陆琼续撰诸篇,事伤烦杂。姚察就加删改,粗有 条贯。及江东不守,持以入关。隋艾帝尝索梁、陈事迹,察具一讹作“且”。   以所成每篇续奏,而依违荏苒,竟未绝笔。   皇家贞观初,其子思廉为著作郎,奉诏撰成二史。于是凭其旧稿,加以新录,弥历九载,方始毕功。定王本作“述”。为《梁》书五十卷、《陈书》三十六 卷,今并行世焉。   十六国史,前赵刘聪时,领左国史公师或撰《高祖刘渊。本纪》及功臣传二十人,甚得良史之体。凌修谮其讪谤先帝,聪怒而诛之。刘曜时,平舆子封号。 和苞撰《汉一脱“汉”,字赵记》十篇,事止当年,不终曜灭。   后赵石勒命其臣徐光、宗历、傅畅、郑惜等撰《上党国记》、《起居注》、   《赵书》。其后又令王兰、陈宴、程阴、徐机等相次撰述。至石虎,并令刊削,使勒功业不传。其后燕太傅长史田融、宋尚书库部郎郭仲产、北中郎参军王 度迫撰二旧无“二”字。石事,集为旧无“为”字。《邺部记》、《赵记》一作“纪”。等书。   前燕慕容廆、皝隽、■。有起居注,杜辅全疑“诠”字脱旁。录以为《燕纪》。后燕垂、宝、盛、熙。建兴元年,董统受诏草创后书,著本纪并佐命功臣、 王公列传,合三十卷。慕容垂称其叙事富赡,足成一家之言。但褒述过美,有惭董、史之直。其后申秀、范亨各取前后二燕,合成一史。   南燕有赵郡王景晖,尝事德、超,南燕二主名。撰二主起居注。超亡,仕于冯氏,官至中书令,仍撰《南燕录》六卷。   蜀初号曰成,后改称汉。李势散骑常侍常璩撰《汉书》十卷。后入晋秘阁,改为《蜀李一脱“李”字。书》。璩又撰《华阳国志》,具载李氏兴灭。   前凉张骏十五年,命其西曹边浏集内外事,以付秀才索绥,作《凉国春秋》五十卷。又张重华护军参军刘庆在东苑“苑”通。专修国史二十余年,著《凉记 》十二卷。建康太守索晖、一作“珲”,从事中郎刘晒又各著《凉书》。   前秦苻坚。史官,初有赵渊、车敬、梁熙、韦谭相继著述。符坚尝取而观之,见苟大后幸李威事,怒而焚灭其本。后著作朗董谊追录旧语,十不一存。及宋 武帝入关,曾访秦国事,又命梁州刺史吉翰问诸仇池,并无所获。   先是,秦秘书郎赵整参撰国史,值秦灭,隐于商一作“南”。洛山,著书不辍,有冯诩车频助其经费。一作“始”。整卒,翰乃启频纂成其书,以元嘉九年 起,至二十八年方罢,定为三卷。而年月失次,首尾不伦。河东裴景仁又正其讹僻,删为《秦纪》十一篇。   后秦姚弋仲,扶风马僧虔、河东卫隆景并著《秦史》。及姚氏之灭,残缺者多。泓从弟和都,仕魏为左民尚书,又追撰《秦纪》十卷。   夏赫连勃勃,天水赵思群、北地张渊,于真兴、勃勃元。承光昌元。之一无“之”字。世,并受命著其国书。及统万夏城。之亡,多见焚烧。一脱“烧”字。   西凉李暠。与西秦,乞伏国仁。此下误衍“北燕”二字。其史或当代所书,或他邦所录。此下当补“累经过转,今并失传”八字。段龟龙记吕氏,后凉。宗 钦记沮渠氏,北凉。失名记旧本“宗钦记”误粘“秃发”,脱去沮渠一家,今照史补此六字。秃发氏,南凉。韩显宗记旧衍“吕”字。冯氏。   北燕。唯有旧讹“此”。三者本有四种,其一大名,故云三者。可知,自余不详谁作。   魏世黄门侍郎崔鸿,乃考核众家,辨其同异,除烦补阙,错综纲纪,易其国书曰录,主一讹“正”。纪曰传,都谓之《十六国春秋》。鸿始以景明之初魏世 宗宣武元。求诸国逸史,逮正一讹“至”。始元年,亦宣武元。鸠集稽备,而一本有“以”字。一本“而”作“已”。属土句。犹阙蜀事,不果成书。推求十有 五年,始于江东购获,乃增其篇目,勒为一百二此三字旧讹作“十”。卷。鸿殁后,永安中,魏庄帝元。其子缮写奏上,请藏诸秘阁。   山是伪史宣布,大行于时。   元魏史,道武时,始令邓渊著国记,唯一脱“唯”字。为十卷,而条例未成。暨乎明元,废而不述。神祇二年,太武元。又诏集诸文士崔浩、浩弟览、高说、 旧作“闾”,误。邓颖、晁继、一讹“维”。范亨、黄辅等撰国书。为三旧脱“三”字。十卷。又特命浩总监史任,务从实录。复以中书郎高允、散骑恃郎张伟 并参著作,续成前史“史”字疑衍。书。叙述国事,无隐所一无“所”字。恶,而刊石写之,以示行路。浩坐此夷三族,同作死者百二十八人。自是遂废史官。 至文成帝和平元年,始复其职,而以高允典著作,修国记。允年已九十,手目俱衰。时有校书郎一有“中”子。刘模,长于缉缀,乃令执笔而口占授之。如是者 五六岁。所成篇卷,模有力焉。   初,国记自邓、崔以下,皆相承作编年体。至孝文太和十一年,诏秘书丞李彪、著作郎崔光始分纪传异科。宣武时,命邢峦追撰《孝文起居注》。   既而崔光、王旧脱“王”字。遵业补续,下讫孝明之世,温子升复修《孝庄一讹“武”。纪》,济阴王晖业撰《辨宗室录》。魏史官私官私谓官木、私木。 所撰,尽于斯矣。   齐天保二年,显祖元。敕秘书监魏收博采旧闻,勒成一史。又命一作“令”。   刁柔、辛元植、房延祐、睦一讹“陆”。仲让、裴昂之、高孝干等助其编次。   收所取史官,惧相凌忽,故刁、辛诸子并乏史才,唯以仿佛学流,凭附得进。   于是大征百家谱状,斟酌以成《魏书》。上自道武,下终孝靖,纪、传与志,凡百三十卷。收谄齐氏,于魏室多不平。既党北朝,又厚诬江左。性憎胜己, 喜念旧恶,甲门盛德与之有怨者,莫不被以丑言,没其善事。迁怒所至,毁及高曾。书成始奏,诏收于尚书省与诸家论讨。前后列诉者百有余人。时尚书令杨遵 彦,一代贵臣,势倾朝野,收撰其家传甚美,是以深被党援。诸讼史者皆获重罚,或有一无“有”字。毙于狱中。群怨谤声不息。孝昭世,敕收更加研审,然后 宣布于外。武成武成,孝武弟世祖谥也。王本改作“书成”,非。尝访诸群臣,犹云不实,又令治改,其所变易甚多。由是世薄其书,号为“秽史”。   至隋开皇,敕著作郎魏檐与颜之椎、辛德源更撰《魏书》,矫正收失。   澹以西魏为真,东魏为伪,故文、恭列纪,孝靖称传。合纪、传、论例,总九十二篇。炀帝以泡书犹未能善,又敕左仆射杨素别撰,学士潘徽、诸亮、欧阳 询等佐之。会素薨而止。今世称魏史者,犹以收本为主焉。   高齐史,天统初,后主纬元。太常少卿祖孝征述献武起居,名曰《黄初传天录》。或谬改为“录”。时中书侍郎陆元规常从文宣征讨,著《皇帝实录》,唯 记行师,不载它事。自武平后,亦后主元,史官阳休之、杜台卿、祖崇儒、崔子发等相继注记。   逮一作“迄”。于齐灭,隋秘书监王劭、内史令李德林并少仕邺中,多识故事。王乃凭述起屠注,广以异闻,造编年书,号曰《齐志》,十有六卷。   原注:其序云二十卷,个世间传老唯十六卷焉。李在齐预修国史,刨纪传书二十七卷。至开垦初,一有“又”字。奉诏续撰,增多齐史三十八篇,以旧作 “已”。上送官,藏之秘府。皇家贞观初,敕其子中书舍人百药仍其旧录,杂采它书,演为五十卷。今之言齐史者,唯王、李二家云。   字文周史,大统年有秘书丞柳虬兼领著作,直辞正色,事育可称。至隋开皇中,秘书监牛弘追撰《周纪》十有八篇,略述纪纲,仍皆抵许。王本作“抵捂”。 皇家贞观初,敕秘书丞令狐德棻、秘书郎岑文本共加修缉,定为《周书》五十卷。   隋史,当开皇、仁寿时,王劭为书八十卷,以类相从,定其篇目。至于编年、纪传,并阙其体。炀帝世,唯有王胄等所修《大业起居注》。及江都之祸,仍 多散逸。皇家贞观初,敕中书侍郎颜师古、给事中孔颖达共撰成《隋书》五十五卷,与新撰《周书》并行于时。   初,太宗以梁、陈及齐、周、隋氏并未有书,乃命学士分修,事具于上。   上,谓梁、陈及齐、周、隋四节所云。仍使秘书监魏征总知其务,凡有赞论,征多预焉。始以贞观三年创造,至十八年方就,原注:唯姚思廉贞观二年起, 功多于诸史一岁。合为一脱“为”字。《五代纪传》,并目录凡二百五十二卷。书成,下于史阁。唯有十志,断为三十卷,寻拟续奏,未有其文。又诏左仆射于 志宁、太史令李淳风、著作郎韦安仁、符玺郎李延寿同撰。其先撰史人,唯令狐德棻重预其事。太宗崩后,刊勒始成。其篇第虽编入《隋书》,其实别行,俗呼 为《五代史志》。   惟大唐之受命也,义宁、隋恭帝元,武德唐高祖元。间,工部尚书温大雅首撰《创业起居注》三篇。自是司空房玄龄、给事中许敬宗、著作佐郎敬播相次立 一作“相与自立”。编年体,号为“实录”。迄乎三帝,世有其书。   贞观初,姚思廉始撰纪传,粗成三十卷。至显庆高宗改元。元年,太尉长孙无忌与于志宁、令狐德棻、著作郎刘胤之、杨仁卿、起居郎顾胤等,因其旧作, 一作“书”。缀以后事,复为五十卷。虽云繁杂,时有可观。龙朔亦高宗元。中,敬宗又以太子少师一作“卿”,误。总统史任,更增前作,混成百卷。如《高 宗本纪》及永徽高宗初元。名臣、四夷等传,多是其所造。   又起草十志,未半而终。敬宗所作纪传,或曲希时旨,或猥饰一作“释”。   私憾,凡有毁誉,多非实录。必方诸魏伯起,亦犹张衡之蔡巨焉。其后左史李仁实续撰《于志宁》、《许敬宗》、《李义府》等传,载言记事,见推直笔。 惜其短岁,一作“世”。功业未终。至长寿中,武后九年。春官侍郎牛凤及又断自武德,终于弘道,高宗未元。撰为《唐书》百有十卷。凤及以暗聋不才,而辄 议一代大典,凡所撰录,皆素责私家行状,而世人叙事谓家状。   罕能自远。谓远于俗。一作“远”,非。或言皆比兴,全类咏歌;或语多鄙朴,实同文案,四语皆谓家状所叙。而总入编次,了无厘革。其有出自胸臆,申 其机抒,发言则嗤鄙怪诞,叙事则参差倒错。故阅其篇第,岂谓可观;披其章句,不识所以。既而悉收姚、许诸本,缴去之也。欲使其书独行。由是皇家旧事, 残缺殆尽。   长安中,武后十八年。余与正谏大夫朱敬则、司劫郎中徐坚、左拾遗吴兢,奉诏更撰《唐书》,勒成八十卷。神龙中宗元。元年,又与坚、一无“坚”   字,兢等重修《则天实录》,编为三或作“二”。十卷。夫旧史之坏,其乱如绳,错综艰难,期月方毕。虽言无可择,事多遗恨,庶将来削稿,犹有凭焉。   大抵自古史臣撰录,其梗概如此。盖属词比事,以月系年,为史氏之根本,作生人之耳目者,略尽于斯矣。自余偏一讹作“编”。记、小说,则不暇具而论 之。   卷十三疑古第三   盖古之史氏,区分有二焉:一曰记言,二曰记事。而古人所学,以言为首。至若虞、夏之典,商、周之诰,仲虺、周任之言,史佚、臧文之说,此皆言也。 凡有游谈、专对、献策、上书者,莫不引为端绪,归其的准。言则世多习知。其干事也则不然。至一作“乃”。若少果之以鸟名官,陶唐之旧有“以”字。御龙 拜职。夏氏之中衰也,其资有后羿、寒浞:齐邦之始建也,其君有蒲姑、伯陵。此皆事也。斯并开国承家,异闻奇事,而后世学者,罕传其说。唯夫博物君于, 或粗知其一隅。事而少僻,则闻者希矣。此则记事之史不行,而记言之书见重,断可知矣。   及左庆之为传也,虽义释本经,而语杂它事。遂使两汉儒者,嫉之若仇。   故二传大行,二传释言为多。擅名于一作“后”。世。又孔门之著录一作“述“。也,《论语》专述言辞,《家语》兼陈事业。而自古学徒相授,唯称《论 语》而已。由斯而谈,并古人轻事重言之明效也。然则上起唐尧,下终秦穆,其《书》所录,唯有百篇。而《书》之所载,以言为主。至于废兴行事,万不记一。 语其缺略,可胜道哉!故令后人有言,唐、虞以下帝王之事,来易明也。   案《论语》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又曰:“成事不说,原注:事已成,不可复解说。遂事不谏,原注:事已遂,不可复谏止。既往不咎。” 原注:事已往,不可复返咎。又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原注:由,用也。可用而不可使知者,百姓日用而不能知。自此引经四处,注皆全写,先儒所释也。夫圣人立教,其言若是。在于史籍,其义亦然。是以美 者因其美而一作“以”。美之,虽有其恶,不加一作“之”下同。毁也;恶者因其恶而恶之,虽有其美,不如誉也。故孟子曰:“尧、舜不胜其美,桀、纣不胜 其恶。”魏文帝曰:“舜、禹之事,吾知之矣。”汉景帝曰:“言旧脱“言”字。学者无一作“不”。言汤、武受命,不为愚。”嘶并囊贤精鉴,已有先觉。而 拘于礼法,限以师训,虽口不能言,而心知其不可者,盖亦多矣。   又案鲁史之有《春秋》也,外为贤者,内为本国,事靡洪纤,动皆隐讳。   斯乃周公之格言。然何必《春秋》,在于《六经》。亦皆如此。故观夫子之刊《书》也,夏桀让汤,武王斩纣,其事甚著,而芟夷不存。原注:此事出《周 书》。案《周书》是孔子删《尚书》之余,以成其录也。观夫子之定礼也,定礼即修《春秋》也。以《春秋》为周札旧法,故云然。隐、闵非命,恶、视不终, 而奋笔昌言,云“鲁无篡弑”。观夫子之删《诗》也,凡诸旧作“语”,误。《国风》,皆有怨刺,在于鲁国,独无其章。原注:鲁多淫僻,岂无刺诗,盖夫子 删去而不录,观夫子之《论语》也,君娶于吴,是谓同姓,而司败发间,对以“知礼”。斯验世郭作“世”,别作“圣”。人之饰智矜愚,爱憎由已者多矣。加 以古文载事,其词简约,推者难详,一作“该”。   缺漏无补。遂令后来学者莫究其源,蒙然靡察,有如聋瞽。今故讦一作“评”。   其疑事,以著干篇。凡有十条,列之于后。   盖《虞书》之美放勋也,云“克明俊或作“峻”,下同。德”。而陆贾《新语》又曰:“尧、舜之人,本作“民”,或作“臣”,误。比屋可封。”   盖因《尧典》成文而广造奇说也。案《春秋传》云:高阳、高辛二氏各有才子八人,谓之“元”、“凯”。此十六族也,世济其美,不陨其名,以至于尧, 尧不能举,帝鸿氏、少吴氏、颛顼氏各有不才子,谓之“浑沌”、“穷奇”、“梼杌”。此三族也,世济其凶,增其恶名,以至于尧,尧不能去。   缙云氏亦有不才干,天下谓之“饕餮”,以比或讹“此”。三族,俱称“四凶”。而尧亦不能去。斯则当尧之世,小人君子,比肩齐列,善恶无分,贤愚共 贯。且一讹“但”。《论语》有云:舜举咎繇,不仁者远。是则当咎繇未举,不仁甚多,弥验尧时群小在位者矣。一脱“矣”字。又安得谓之“克明俊德”、 “比屋可封”者乎?其疑一也。   《尧典。序》又云:“将逊于位,让于一少“于”字。虞舜。”孔氏《注》曰:“尧知子丹朱不肖,故有禅位之志。”案《汲冢琐语》云:“舜放尧于平阳。” 而书云书名缺。某地地名缺。有城,以“囚尧”为号。识者凭斯异说,颇以禅授为疑。然则观此二书,已足为证者矣,而犹有所未睹也。何者?   据《山海经》,谓放勋之子为帝丹朱,疑脱“尧朱传子”句。而列君“君”   疑“名”字之讹。于帝者,得非舜虽废尧,仍立尧子,俄又夺其帝者乎?观近古一脱“古”字。有好雄奋发,自号勤工,或废父而立其子,或黜兄而奉其弟, 始则示相推戴,终亦成其篡夺,求诸历代,往往而有。必以古方今,千载一揆,斯则尧之授舜,其事难明,谓之让国,徒虚语耳。其疑二也。   《虞书。舜典》又云:“五十载,陟方乃死。”《注》云:“死苍梧之野,因葬焉。”案苍梧者,于楚则川号汨罗,在汉则邑称零、桂。地总百越,山连五 岭。人风棵划,谓文身。地气敲瘴。虽使百金之子,犹惮经履其途;况以万乘之君,而堪巡幸其国?且舜必以精华既竭,形神告劳,舍兹宝位,如释重负。一作 “负重”。何得以垂殁之年,更践不毛之地?兼复二妃不从,怨旷生离,万里无依,孤魂溘尽,让王高蹈,岂其若是者乎?历观自古人君废逐,若夏桀放于南巢, 赵嘉当作“迁”。迁于房陵,周王流彘,楚帝徙郴,语其艰棘,未有如斯之甚者一无“者”字,也。斯则涉方之死,其殆文命之志乎?其疑三也。   《汲冢书》云:“舜放尧于平阳,带引此句,蒙前条说下。益为启所诛。”   又曰:“太甲杀伊尹,文丁旧谬作“王”。杀季历。”凡此数事,语异正经。   其书近出,世人多不之信也。案舜之放尧,旧有“文之杀季”四字,羡文。   无事别说,足验其情,已于旧衍“此”字。篇前旧衍“后”字,言之详矣。   此条前后并无“文丁杀季”之言,故知本文句字多羡。夫唯益与伊尹见一作“受”。戮,并一无“并”字。于正书犹无其证。推一作“榷”。而论之,如启 之诛益,仍可覆也。何者?舜废尧而立丹朱,禹黜舜而立商均,益手握机权,势同舜、禹,而欲因循故事,坐膺天禄。其事不成,自贻伊咎。观夫近古篡夺,桓 独不全,马仍反正。若启之诛益,亦由“犹”通。晋之杀玄乎?   若舜、禹相代,事业皆成,唯益覆车,伏辜夏后,亦犹桓效曹、马,而独致元兴晋安帝改元。之祸者乎?其疑四也。   《汤誓。序》旧本“誓”误作“诰”,又脱“序”字。云:“汤伐桀,战于鸣条。”又云:“汤放桀于南巢,唯有惭德。”而《周书。殷祝》篇称“桀让汤 王位”云云。甸止稳括《周书》之文。此则有异于《尚书》。如《周书》之所说,岂非汤既胜桀,力制夏人,使桀推让,归王于己。盖欲比迹尧、舜,袭其高名 者乎?又案《墨子》云:汤以天下让务光,而使人说曰:汤欲加恶名于汝。务光遂投清冷之泉而死。汤乃即位无疑。然则汤之饰让,伪迹甚多。考墨家所言,雅 与《周书》相会。一作“合”。夫当有“周”,字。   《书》之作,本出《尚书》,孔父截翦浮词,裁成雅诰,一作“语”。去其鄙事,直云“惭德”,岂非欲灭汤之过,增桀之恶者乎?其疑五也。   夫《五经》立言,千载犹仰,而求其前后,理甚相乖。何者?称周之盛也,则云三分有二,商纣为独夫;语殷之败也,又云纣有臣亿万人,其亡流血漂杵。 斯则是非无准,向背不同者焉。又案武王为《泰誓》,数纣过失,亦犹近代之有吕相为晋绝秦,陈琳为袁檄魏,袁亦不直耳,曹恶得无罪。陈琳句谬引。欲加之 罪,能无辞乎?而后来诸子,承其伪说,竞一作“竟”。   列纣罪,有倍《五经》。故子贡曰:桀、纣之恶不至是,君子恶居下流。班生亦云:安有据妇人临一作“于”。朝!刘向又曰:世人有弑父害君,桀、纣不 至是。而天下当有“归”字。恶者必以桀、纣为先。此其自古言辛、癸之罪,将非厚诬者乎?其疑六也。   《微子之命》篇《序》旧脱“序”字。云:“杀武庚。”《序》云:“杀武庚,命微子代殷后。”案禄父即商纣之子也。属社稷倾覆,家国沦亡,父首枭悬, 母躯分裂,永言怨耻,生人一作“死”。莫二。向使其侯眼事周,而全躯保其妻子也,仰天俯地,何以为主?含齿戴发,何以为貌?既而合谋二叔,徇节三监, 虽君亲之怨不除,而臣子之诚可见。考诸名教,生死无惭。   议一讹“议”字为“于义”二字。者苟以其功业不成,便以顽人民,为目。   必如是,则有君若夏少康,有臣若伍子胥,当作“申包胥”。向若陨仇雪怨,众败身灭,亦当隶迹丑徒,编名逆党者邪?其疑七也。   《论语》曰:大矣,周之德也。三分天下有其二,犹服事殷。案《尚书。序》旧脱“序”字。云:西伯戡黎,殷始咎周。二句序文。夫姬氏爵乃诸侯,而辄 行征伐,结怨王室,殊一作“曾”。无愧畏。此则《春秋》荆蛮之灭诸姬,《论语》季氏之伐颛臾也。又案某书名阙,一讹“其”。书曰:朱雀云云,朱雀句当 有本文,“云云”字误。文王受命称王云云。夫天无二日,地惟一人,有殷犹存,而王号遽立,此即《春秋》楚及吴、越僭号而陵天子也。然则戡黎灭崇,自同 王者,服事之道,理不如斯。亦犹近者魏司马文王害权臣,黜少帝,坐加九锡,行驾六马。及其殁也,而荀勖犹谓之人臣以终。盖姬之事殷,当比马之臣魏,必 称周德之大者,不赤虚为其说乎?一作“设也”。   其疑八也。   《论语》曰:“太伯可谓至德也已。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案《吕氏春秋》书名恐误,当是《吴越春秋》。所载云云,斯则太王钟爱厥孙,将立其 父。太伯年居长嫡,地实妨贤。向若强颜苟视,怀疑不去,大则类卫汲之诛,小则同楚逮之逐,虽欲勿让,君亲其立诸?且太王之殂,太伯来赴,季历承考遗命, 推让厥昆。太伯以形质已残,有辞获免。原夫毁兹玉体,从彼被发者,本以外绝嫌疑,内释一作“怀”。猜忌,譬雄鸡自断其尾,用获免于人牺者焉。又案《春 秋》,晋士见一脱“见“字。申主之将废也,曰:为吴太伯,犹有令名。斯则太伯、申主,事如一体。直以出处有异,故成败不同。若夫子之论太伯也,必美其 因病成妍,转祸为福,斯则当矣。如云“可渭至德”者,无乃谬为其誉乎?其疑九也。   《尚书。金滕》篇云:”管、蔡流言,公将不利于孺子。”《左传》云:“周公杀管叔而放《左》作“蔡”。蔡叔,夫岂旧误“其”。不爱?王室故也。” 昭元。案《尚书。君爽》篇《序》云:“召公为保,周公为师,相成王,为左右。召公不说。”皆《君奭. 序》之文。斯则旦行不臣之礼,挟震主之威,迹居疑 似,坐招讪谤。虽奭以亚圣之德,负明允之才,目睹其事,犹怀愤懑。况彼二叔者,才处中人,地居下国。侧闻异议,能不怀猜?原其推戈反噬,事由误我。而 周公自以不咸,何用“左氏”语。遵加显戮,与大汉代之一无“之”字。赦淮南,此下一增“明帝”二字。宽阜陵,一何远哉!   斯则周公于友于之一作“其”。义薄矣。而《书》旧作“诗”。之所述,用为美谈者,何哉?其疑十也。   大抵自《春秋》以前,《尚书》之世,其作者述事如此。今取其正经雅言,理有难晓,诸子异说,义或可凭,参而会之,以相研核。一作“覆”。   如异于此,则无论焉。夫远古之书,与近古之史,非唯繁约不类,固一作“故”。   亦向背皆殊。何者?近古之史也,言唯详备,事罕甄择。使夫学者睹一邦之政,则善恶相参;观一主之才,而贤愚殆半。至于远古则不然。夫其所录也,略 举纲维,务存褒讳,寻其终始,隐没者多。尝试言之,向使汉、魏、晋、宋之君,生于上代,一作“三代”,非。尧、舜、禹、汤之主,出于中叶,俾史官易地 而书,各叙时事,校其得失,固未可量。若乃轮扁称其糟粕,孔氏述其传疑。孟子曰:尽信《书》,不如无《书》。《武成》之一脱“之”字。   篇,吾取其二三简。一木此下有“而为累文,与近古同焉”九字,词义未亮,一木无此九字。推此而言,则远古之书,其妄甚矣。岂比夫王沈之不实,沈约 之多诈,若斯而已矣。一作“哉”。   卷十四惑经第四   昔孔宣父以大圣之德,应运而生。生人民。已来,未之有也。故使三千弟子、七十门人,钻仰不及,请益无倦。然则作“然而”用。尺有所短,寸有所长。 其间切磋酬对,颇亦互闻得失。何者?睹仲由之不悦,则矢天厌以自明;答言偃之弦歌,则称戏言以释难。斯则圣人旧有“之”字。设教,其理含弘,或援誓以 表心,或称非以受屈。岂与夫庸儒未学,文过饰非,使夫问者缄辞杜口,怀疑不展,若斯而已哉?嗟乎!古今世殊,师授路隔,恨不得亲膺洒扫,陪五尺之重; 躬奉德音,抚四科之友。而徒以研寻蠹简,穿凿遗文,育华久谢,糟粕为偶。遂使理有未达,无由质疑。是用握卷踌躇,挥毫悱愤。倘梁木斯坏,魂而有灵,敢 效接舆之歌,辄同林放之问。但孔氏之立言行事。删《诗》赞《易》,其义既广,难以具论。今惟掖其史文,评之于后。未借《诗》、《易》折归《春秋》。一 本连下,非。   案大子所修之史,是曰《春秋》。窃详《春秋》之义,其所未谕“喻”   通,后同。者有十二。旧亦连下。   何者?赵孟以无辞伐国,贬号为人;杞伯以夷礼一脱“礼”字。来朝,降爵称子。虞班晋上,恶贪贿而先书;楚长晋盟,讥无信而后列。此则人伦臧否,在 我笔端,直道而行,夫何所让?奚为齐、郑及楚,照《春秋》世次,当作郑、楚及齐。国有戮君,各以疾赴,遂皆书卒?原注:襄七年,郑子驷弑其君傅公;昭 元年,楚公子围弑其君郏敖;僖公十年,齐人弑其君悼公。   而《春秋》但书云:郑伯髡顽卒,楚子麋卒,齐侯阳生卒。夫臣弑其君,子弑其父,凡在含识,皆知耻惧。苟欺而可免,则谁不愿然?且官为正卿,反不讨 贼;地居冢嫡,药不亲尝。遂皆被以恶名,播诸来叶。必以彼三逆,方兹二弑,躬为枭獍,则漏网遗名;迹涉瓜李,乃凝脂或刊作“拟指”,非。   显录。嫉恶之情,岂其若是?其所未谕一也。   又案齐乞一作“荼”。野幕之戮,一作“弑”。事起阳生;楚比一作“灵”。   乾谿之缢,一作“弑”。祸由观从。原作“常寿”,误。原注:乞谓齐陈乞,比谓楚公子比也,而《春秋》捐其首谋,舍其亲弑,亦何异鲁酒薄而邯郸围, 城门火而池鱼及。必如是,则邾之阍者私憾射姑,以其君卞旧脱“卞”字。   急而好洁,可行欺以激怒,遂倾瓶水似一脱“以”字。沃庭,俾废垆而烂卒。   斯亦罪之大者,奚一作“曷”。不书弑乎?原注:童书云阍弑邾子。其所未谕二也。   盖明镜之照物也,妍媸必露,不以毛婿之面或有疵瑕,而寝其鉴也;虚空之传响也,清浊必闻,不以绵驹之歌时有误曲,而辍其应也。夫史官执简,宜类于 斯。苟爱而知其丑,憎而知其善,善恶必书,斯为实录。观夫子修《春秋》也,多为贤者讳。狄实灭卫,因桓耻一脱“耻”字。而不书;河阳召王,成文美而称 狩。斯则情兼向背,志怀彼我。苟书法其如是也,岂不使为人君者,此四字或作“贤人君子”,或作“夫君子”三字,皆误。靡惮宪章,虽玷白圭,无惭良史也 乎?一无“也”字,一无“乎”字。其所来谕三也。   哀八年及十三年,公再与吴盟,而皆不书。原注:八年《注》云:“不书盟,耻吴夷也。”十三年《注》云:“盟不书,诸侯耻之,故不录”也。   桓二年,公及戎盟则书之。旧无此三字,今补。戎实豺狼,非我族类。夫非所讳而仍讳,谓当耻而无耻,求之折衷,未见其宜。其所未谕四也。   诸国臣子,非卿不书,必以地来奔,则虽贱亦志。斯岂非国之大事,不可限以常流者那?一作“也”。如阳虎盗入千欢,拥阳关而外叛。《传》具其事,《 经》独无闻,何哉?且弓玉中一作“云”。亡,犹获显记;城邑失守,反不沾一作“具”。书。略大存小,理乖惩劝。其所未谕五也。   案诸侯世嫡,嗣业居丧,既未成君,不避其讳,此《春秋》之例也。何为般、野之殁,皆以名书:“书”子旧在“以名”之上。而恶、视之姐,直云“子卒”。 其所未谕六也。   凡在人伦不得其死者,邦君已上皆谓之弑,卿士已上通谓之杀。此又《春秋》之例也。案桓二年,书曰:“未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棺十年,又曰 :“晋里克弑其君卓及其大夫荀息。”原注:“及”宜改为“杀”。夫臣当为杀,而称及,与君弑同科。苟弑、杀不分,则君臣靡别者矣。原注:《公羊传》曰 :“及者何?累也。”虽有此释,其义难通。既未释此疑,共编于未谕。他皆仿此也。其所未谕七也。   夫臣子所书,君父是党,虽事乖正直,而理合名教。如鲁之隐、桓戕弑,昭、哀放逐,哀公混入,姜氏淫奔,子般夭酷。斯则邦之孔丑,讳之可也。   如公送晋葬,公与吴盟,为齐所止,为邪所败。盟而不至,会而后期,并讳而不书,岂非烦碎之甚?且案汲冢竹书旧衍“与”字。《晋春秋》及《纪年》之 载事也,如重耳出奔,惠公见获,书其本国,皆无所隐。唯《鲁春秋》之记其国也,则不然。何者?犹云此何为者,是缴上之词。国家一衍“之”字。   事无大小,苟涉嫌疑,动称耻讳,厚诬来世,奚独多乎!其所未谕八也。   案昭十二年,齐纳北燕伯于阳。此句《经》文。“伯于阳”古木复此三字,今本并脱。者何?公子阳生也。原注:《左传》曰:“纳北燕伯款于唐。”   牡《注》云:阳即唐,羔之别邑。子曰:一多“齐之事”三字。“我乃知之矣。”在侧者曰:“子苟知之,何以不革?”曰:“如尔所不知何?”自《经》 文已下至此,并《公羊传》文。夫如是,一有“则”字。夫子之修《春秋》,皆遵彼乖僻,习其讹谬,凡所编次,不加刊改者矣。何为其间则一褒一贬,时有张 弛;或沿或革,曾无定体。其所未谕九也。   又书事之法,其理宜明,使读者求一家之废兴,则前后相会;讨一人之出入,则始未可寻。如定六年,书“郑灭许,以许男斯归。”而哀元年,书“许男与 楚围蔡。”夫许既灭矣,君执家亡,能重列诸侯,举兵围国者何哉?   盖其间行事,必当有说。《经》既不书,《传》又阙载,谓定六、哀元之间,其子许事必有阙文。缺略如此,寻绎难知。其所未谕十也。   案晋自鲁闵公已前,未通于上当作“宗”。国。至僖二年,灭下阳已降,渐见于《春秋》。盖始命行人自达于鲁也,而《琐语。春秋》载鲁国阂公时事,言 之甚详。谓鲁事详于晋,亦在晋未见《春秋》前。斯则闻事必书,无假相赴者也。盖当时国史,它皆仿此。至于夫子所修也则不然。凡书异国,皆取来告。苟有 所告,虽小必书;如无其告,虽大亦阙。故宋飞六鷁,王本作“鶂”。小事也,以有告而书之;晋灭三邦,大事也,原注:谓灭耿、灭魏、灭霍也。以无告而阙 之。用使巨细不均,繁省失中,比夫诸国史记,奚事独为疏阔?寻兹例之作也,盖因周礼旧法,鲁策成文。郭本自“比夫”至此二十八字,误作小注。夫子既撰 不刊之书,为后王之则,岂可仍其过失,而不中规矩者一无“者”字。乎?其所未谕十一也。   盖君子以博闻多识为工,良史以实录直书为贵。而《春秋》记它国之事,必凭来者之辞;而来者所言人多非其实。或兵败而不以败告,君弑而不以弑称,或 宜以名而不以名,或应以氏而不以氏,或春崩而以夏闻,或秋葬而以冬赴。皆承其所说而书,遂使真伪莫分,是非相乱。其所未谕十二也。   凡所未谕,其类尤作“犹”。多,静言恩之,莫究所以。岂“夫子之墙数初,不得其门”者欤?将“某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者欤?如其与夺,请谢不 敏。   又世人以夫子固天攸一作“所”。纵,将圣多能。便谓所著《春秋》,善无不备。而审形者少,随声者多,相与雷同,莫之一作“知”。指实。榷而为论, 其虚美者有五焉。旧本此处连下,非。   案古者国有史官,具列时事。观汲坟出“坟出”一作“冢所”。记,皆与鲁史符同。至如周之东迁,其说稍备;隐、桓已上,难得而详。此之一作“其”。 烦省,皆与《春秋》不别。又“获君曰止”,“诛臣曰刺”,“杀其大夫曰杀”,一脱“杀”字。“执我行人”,“郑弃其师”,“陨石于宋五”。原注:其事 并出《竹书纪年》,唯“郑弃师”出《琐语。晋春秋》也。   诸如此句,多是古史全文。则知夫子之所修者,但因其成事,就加雕饰,仍旧而已,有何力哉?加以史策有阙文,时月有失次,皆存而不正,无所用心,斯 又不可一多“能而”二字。殚说矣。一无“矣,字。而太史公云:夫子“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游、一作“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其虚美一也。   又案宋襄公执膝子而诬之以得罪,楚灵王弑郏敖而赴之以疾亡。《春秋》皆承告而书,曾无变革。是则无辜者反加以罪,有罪者得隐其辜。求诸劝戒,其义 安在?而左丘明论《春秋》之义云:一作“也”。“或求名而不得,或欲盖而名一作“弥”。彰,”“善人劝焉,淫人惧焉。”其虚美二也。   又案旧脱“案”子。《春秋》之所书,本以褒贬为主。故《国语》晋司马侯对其君悼公曰:“以其善行,以其恶戒,可谓德义矣。”公曰:“孰能?”   对曰:“羊舌胖习于《春秋》。”至于董狐书法疑当作“弑”。而不隐,宣二,南史执简而累进,襄二十五。又宁殖出君,而卒自忧名在策书。故知当时史 臣,各怀直笔,斯则有犯必死,书法无舍者矣。自夫子之修《春秋》也,盖他邦之篡贼其君者有三,原注:谓齐、郑、楚,已解于上。本国之弑或作“杀”,非。 逐其君者有七,一作“五”。原注:隐、闵、般、恶、视五君被弑,昭、哀二主被逐也。莫不缺而靡录,使其有逃名者。而孟子云:“孔子成《春秋》,乱臣贼 子惧。”无乃乌有之谈欤?其虚美三也。   又案《春秋》之文,虽有成例,或事同书异,理殊画一讹作“书”。一。   故太史公曰,“孔氏《史记》作“子”。著《春秋》,隐、桓之间则彰,至定、哀之际则微,为其切当世之文,而罔此二字,一本例,一本“罔”作“亡”。   褒《史记》多“忌”字,讳之辞也。”斯则危行言逊,吐刚茹柔,推避以求全,依违以免祸。而孟子云:“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 《春秋》乎。’”其虚美四也。   又一脱“又”字。案赵穿杀君,而称宣子之弑,江乙亡布,而称令尹所盗。此则春秋之世,有识之士莫不微婉其辞,隐晦其说。斯盖当时之恒事,习俗所常 行。而班一脱“班”字。固云:“仲尼殁而微言绝。”观微言之作,岂独宣父者邪?其虚美五矣。一作“也”。   考兹众美,征其本源,良由达者相承,儒教传授,既欲神其事,故谈过其实。语曰:“众善之,必察焉。”一本“之”“焉”二字互转。孟子曰:“尧、舜 不胜其美,桀、纣不胜其恶。”寻世之言《春秋》者,碍非睹众善而不察,同尧、舜之多美者乎?一误作“云”。   昔王充设一作“说”。论,有《问孔》之篇,虽《论语》群言,多见指摘,而《春秋》杂义,曾未发明。是用广彼一讹作“破”。旧疑,增其新觉。   将来学者,幸为详之。   申左第五   古之人言《春秋》三《传》者多矣。战国之世,其事罕闻。当前汉当有“之初”二字。专用《公羊》,宣皇已降,《谷梁》又立于学。至成帝世,刘欲始重 《左氏》,而竟一作“书”。不列学官。太抵自古重两传而轻《左氏》者固非一家,美《左氏》而讥一作“议”。两传者亦非一族。互相攻击,各用一作“自”。 朋党,哤聒旧作“笼聒”,或作“聒笼”,并讹。纷竞,是非莫分。然则儒者之学;苟以专精为主,止旧作“至”,误。于治章句,通训释,斯则可矣。一作 “也”。至一脱“至”字。于论大体,举宏纲,则言罕兼统,理无要害。故使今古疑一作“凝”。滞,莫得而申者焉。   必扬榷而论之,言传者固当以《左氏》为首。但自古学《左氏》者,一无“者”字。谈之又不得其情。如贾逵撰《左氏长义》,称在秦者为刘氏,乃汉室所 宜推先。但取悦当时,殊无足采。又案桓谭《新论》曰:“《左氏传》于《经》,犹衣之表里。”而《东观汉记》陈元奏云:“光武兴立《左氏》,而桓谭、卫 宏并共诋一作“毁”。訾,故中道而废。”班固《艺文志》云:丘明与孔子观鲁史记而作《春秋》,有所贬损,事形于《传》,惧罹时难,故隐其书。一有“为” 字。未世口说流行,遂有《公羊》、《谷梁》、《邹氏》、《夹氏》诸传。而于《固集》,复有难《左氏》九条三评等科。   夫以一家之言,一人之说,而参差相背,前后不同,斯又或讹“文”。不足观也。   夫解难者以理为本,如理有所阙,欲令有识心伏,不亦难乎?今聊次其所一无“所”字。疑,列之于后。   盖《左氏》之义有三长,而二传之义有五短。案《春秋》昭一有“公”   字。二年:韩宣子来聘,观书于太史氏,见《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然当有“则”字。《春秋》之作,始 自姬旦,成于仲厄。丘明之《传》,所有笔削及发凡例,皆得周典,原注:杜预《释例》云:《公羊》、《谷梁》之论《春秋》。皆因事以起问,因问以辩义。 义之□者,曲以通□。无他凡例也。左丘明则□周礼以为木,诸称凡以发例者,皆周公之旧制者也。传孔子教,故能成不刊之书,著将来之法。   其长一也。又案哀三年,鲁司译火,南宫敬叔命周人出御书,句下并收“子服景伯命宰人出扎书”十字,文义方足。今脱,其时于鲁文籍最备。丘明既躬为 大史,博总群书,至如梼杌、纪年之流,《郑书》、《晋志》之类,凡此诸籍,莫不毕睹。其《传》广包它国,每事皆洋。其长二也。《论语》子曰:“左丘明 耻之,某亦耻之。”夫以同圣之才,而膺授经之托,加以达者七十,弟子三千,远自四方,同在一国,于是上询夫子,下访其徒,凡所采摭,实广闻见。其长三 也。   如谷梁、公羊者,生干异国,长肉后来,语地则与鲁产旧误作“史”。   相违,论时则与宣尼不接。安得以传闻之说,与亲见者争先者一兄“者”字。   乎?譬犹近世,汉之太史,晋之著作,撰成国典,时号正书。旧误作“言”。   既而《先贤》、《耆旧》、原注:谓《楚国先贤传》、《汝南先贤行状》、   《益部耆旧传》、《襄阳耆旧传》等书,《语林》、《世说》,竟造异端,强书它事。夫以传自委巷,而将册府恐当用此二字,旧作“班马”,无涉。   抗衡;访诸古老,而与同时此二字旧作“子孙”,更谬。此皆版本模糊,后人妄填之过。并列,斯则难矣。波二传之方《左氏》,亦奚异于此哉?其短一也。 《左氏》述臧哀伯谏桓纳鼎,周内史美其谠言;王子朝告于诸侯,阂马父嘉其此二字疑是“加之”二字之讹。辨说。凡如此类,其数实多。斯盖当时发言,形于 翰墨;立名不朽,播于他邦。而丘明仍其本语,就加编次。   亦犹近代《史记》载乐毅、李斯之文,《汉书》录一脱“录”字。晁错、贾生之笔。寻其实也,岂是子长稿一作“笔”。削,盂坚雌黄所构者哉?观二传所 载,有异于此。其录人言也,语乃龃龉,一作“龌龊”。文皆琐碎。夫如是者,何哉?盖波碍史官之简书,此传流俗之口说。故使隆促各异,丰俭不同。其短二 也。寻《左氏》载诸大夫词令、行人应答,其文典而美,其语博而奥,原注:如僖伯谏君观鱼,富辰谏王纳狄,王孙劳泛而论九鼎,季礼观乐而谈国风,算所援 引,皆据礼经之类是也,述远古则委曲如存,原注:如郏子聘鲁,言少昊以鸟名官;季孙行父称舜举八元、八凯;魏绛答晋悼公,引《虞人之箴》;子革讽楚灵 王,诵《祈招之诗》。其事明白,非是厚诬之类是也。征近代则循环可覆:原注:如吕相绝秦,述两国世隙;声子班荆,称楚材晋用;普士渥浊谏杀苟林父,说 文公败楚于城濮,有忧色;子服景伯谓吴云,楚围未,易子而食,析骸而麇,犹无域下之盟:祝佗称践土盟晋重耳,鲁申蔡甲午之尖是也,必料其功用厚薄,指 意一作“措思”。深浅,谅非经营草创,出自一时,琢磨润色,独成一手。斯盖当时国史已有成文,丘明但编而次之,配经称传而行旧作“已”。也。如二传者, 记言载事,失彼菁华;寻源讨本,取诸胸臆。夫自我作故,无所准绳,故理甚迂僻,言多鄙野,比诸《左氏》,不可同年。其短三也。案二传虽以释《经》为主, 其缺漏不可弹论。如《经》云:“楚子麋卒”,此四字旧止一字,又误作“薨”。   而《左传》云:公子围所杀。昭元,及公、谷止作“公羊”,非。作《传》,重一作“不”,非。述《经》文,无所发明,依违而已。其短四也。《汉书》 载成方遂诈称戾太子,至于阙下。隽不疑曰:昔卫蒯瞆得罪于先君,将入国,太子辄拒而不纳,与《汉书》句稍异。《春秋》是之。遂命执以属吏。霍光由是始 重儒学。案隽生所引,乃《公羊》正文。如《论语》冉有曰:夫子为卫君乎?子贡曰:夫子不为也。何则?父子争国,泉猿为曹,礼法不容,名教同嫉。而《公 羊》释义,反以卫辄为贤,是违夫子之教,失圣人之旨,奖进恶徒,疑误后学。其短五也。若以彼三长,校兹五短,胜负之理,此下有阙文,当补曰。断然可知。   必执二传之文,唯取依《经》此上皆阙文,今补。为主。而于内则为国隐恶,于外则承赴而书,求其本事,大半失实,已于《疑当作“惑”。经》篇载之详 矣。寻斯义之作也,盖是周礼之故事,鲁国之遗文,夫子因而修之,亦存旧制而已。至于实录,付之丘明,用使善恶毕一作“必”。彰,真伪尽露。向使孔《经 》独用,《左传》不作,则当代行事,安得而详者哉?盖语曰:仲尼修《春秋》,逆臣赋子惧。又曰:《春秋》之义也,欲盖而彰,求名而亡,善人劝焉,淫人 惧焉。寻原木此下有“春秋所书实乖此义而”九字,肆笔拂《经》,且自害志,削之乃无语病。《左传》所录,无愧斯言。此则传之与经,其犹一体,废一不可, 相须而成。如谓不然,则何者称为劝戒者哉?原注:杜预《释例》曰:凡诸候无加民之恶,而称人以贬,皆时之赴告,欲重其罪,以加民为辞。国史承□以书于 策,而简牍之记具存。夫子因示虚实,故《左传》随实而著本状,以明其得失也,案杜氏此释,实得《经》、《传》之情者也。儒者苟讥左氏作《传》,多叙《 经》外别事。如楚、郑与齐三国之贼弑,一脱“弑”字。隐、桓、昭、哀通《经》后之《传》为言,然“哀”字终属假借,式误作“襄”,益非。四君之篡逐。 其外则承告如彼,其内则隐讳如此。若无左氏立传,其事无由获知。然设使世人习《春秋》而唯取两传也,则当其时二百四十年行事茫然阙如,俾后来学者兀一 作“代”。   成聋瞽者矣。   且当秦、汉之世,《左氏》未行,遂使《五经》、杂史、百家诸子,其言河汉,无所遵凭。故其记事也:当晋景行霸,公室方强,而云屠岸旧误作“韩氏”。 攻赵,有程婴、杵臼之事;原注:出《史记。赵世家》。鲁侯御宋,得俊乘丘,而云庄公败绩,有马惊流矢之祸;楚、晋相遇,唯在邲役,而云二国交战,置师 于两棠;一讹“堂”。原注:出贾谊《新书》。子罕相国,宋睦于晋,而云晋将伐宋,觇旧衍“其”字。哭于阳门;旧衍“介夫乃止”四字。原注:出《礼记》。 鲁师灭项,晋止值公,而云项实旧衍“齐”   字,桓旧衍“所”字。灭。《春秋》为贤者讳,原注:出《公羊传》。襄年再盟,君臣和叶,而云诸侯失政,传作“正“。大夫皆执国权。原注:出《谷梁 传》。其记时也:盖秦缪居春秋之始,而云其女为荆平旧作“昭”,误,夫人;原注:出《烈女传》。韩、魏处战国之时,而云其君陪楚庄旧衍“王”   字。葬马;原注:出《史记。滑稽传》。《列子》书论尼父,而云生在郑穆公之一无“之”字。下同。年;原注:出刘向《七略》。扁鹊医疗魏公,而云时 当赵简子之日;原注:出《史记。扁鹊传》。架书仕于周子,而云以晋文如猎,犯颜直言;原注:出刘向《新序》。荀息死于奚齐,而云观晋灵作台,累棋申诫。 原注:出刘向《说苑》。或以先为后,或以后为先,日月颠倒,上下翻覆。此四句只■括记时之淆讹,可悟上片之缺。古来君子,曾无所疑。   及《左传》既行,而其失自显。语其弘益,不亦多乎?而世之学者,犹未之悟。所谓忘我大德,日用而不知者焉。   然自丘明之后,迄于一作“及”。魏灭,年将千祀,其书寝废。至晋太康年中,汲冢获书,全同《左氏》。原注:汲冢所得书,寻亦亡逸,今惟《纪年》、 《琐语》、《师春》在焉。案《纪年》、《琐语》载春秋时事,多与《左氏》同。《师春》多载春秋时互者繇辞,将《左氏》相校,遂无一字差舛。故束皙云: “若使此书出于汉世,刘歆不作五原太守矣。”于是挚虞、柬皙引其义以相明,王接、荀顗疑当作“勖”。取其文以相证,杜预申以注释,原注:注谓注解,释 谓释例。千宝藉为师范。一讹作“晋纪”。原注:事具干宝《晋纪。叙例》中。由是世称实录,不复言非,其书渐行,物无异议。故孔子曰:吾志在《春秋》, 行在《孝经》。于是授《春秋》于丘明,授《孝经》于曾子。《史记》云:孔子西观周室,论史记旧闻,次《春秋》。   七十子之徒口授其传旨,有或作“所”。刺讥褒讳之文,不可以书见也。鲁君子左丘明惧弟子人各异端,失其真意,故因孔氏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 秋》。《史记》文在《十二诸侯年表》,但与集中史公不见《左传》之说,不相照顾。夫学者苟能征此二说以考《三传》,亦足以定是非,明真伪者矣。何必观 汲冢而后信者乎?从一作“以”。此而言,则《三传》之优劣见矣。   卷十五点烦第六   夫史之烦文,已于《叙事》篇言之详矣。旧有“然凡,俗难晓,下愚不移”九字,可厌,宜削。虽七《叙事》篇在六卷,疑当作“六”。卷成言,而三隅莫 反。盖语曰:“百闻不如一见。”是以聚米为谷,贼虏之虚实此二字一止作“居”字。可知;画地成图,山川之形势一少“势”字。易悉。昔陶隐居《本草》, 药有冷热味者,朱墨点其名;阮孝绪《七录》,书有文德殿者,丹笔写其字,由是区分有别,品类可知。今辄拟其事,抄自古史传文有烦者,皆以笔点其烦一无 “烦”字。上。原注:其点用朱粉、雌黄并得。   凡字经点者,尽宜去之。如其间有文句亏缺者,细书侧注于其右。原注:其侧书亦用朱粉、雌黄等,如正行用粉,则侧注者用朱黄,以此为别。或回易数字, 或加足片言,俾分布得所,弥缝无阙。庶观者易悟,其失自彰。知一作“如”。我摭实而谈,非是一作“是非”。苟诬前哲。   《孔子家语》曰:鲁公索氏将祭而忘其牲。孔子闻之,曰:“公索氏不及二年一有“必亡”二字。矣。一年而亡。门人问曰:“昔公索氏亡其祭牲,而夫子 曰‘不及二年必亡’。今果如期而亡,夫子何以知然?”   右除二十四字。   《家语》曰:晋将代未,使觇之。宋阳门之介夫死,司城子罕哭之哀。   舰者反,言于晋侯曰:“宋阳门之介夫死,而郭无“而”字。司城子罕哭之哀。民咸悦矣,宋殆未可伐也。”   右除二十一字,加三字。“加”一作“移”。   《史记。五帝本纪》曰:诸侯之史无“之”字。朝觐者,不之丹朱而之舜;百姓之史无此三字。狱讼者,不之丹朱而之舜;讴歌者,皆古本有“皆”   字,史内无“皆”字。不沤歌此二字一作“之”字。丹朱而讴歌舜。已上《尧纪》。   舜年二十以孝闻,三十而帝尧间可用者云云。   舜年二十以孝闻,年旧脱“年”字。三十,“舜年”以下等字,古本有,俗本削。尧举之。已上《舜记》。   右除二十九字,加七字。   《夏本纪》曰:禹之父曰鲧,鲧之父曰帝颛顼,颛顼之父曰昌意,昌意之父曰黄帝。禹者,黄帝之玄孙,而帝“帝”字熙史补。颛顼之孙也。禹之曾大父旧 衍“曰”字。昌意及父鲧皆不得在帝位,为人臣。   右除五十七字,加五字。除数太多,恐有误。   《项羽本纪》曰:项籍者,下相人也,字羽。初“初”字照史补。起时,年二十四。其季父项梁,梁父即“即”字照史补。楚将项燕,为秦将王翦所杀史作 “戮”。者也。项氏世世史有“为”字。楚将,封于项,故姓项氏。   右除三十二字,加二十四字,厘革其次序,《吕后郭误作“氏”。本纪》曰:吕太后者,高祖微时妃也,生孝惠帝、史有“女”字。鲁元公主。及高祖为汉 王,得定陶戚姬,爱幸,生赵隐玉如意。高租嫌史无此三字。孝惠为人仁弱,高祖以为不类我,常欲废太子,立戚姬子如意,如意郭脱“如意”二字。类我。又 史无“又”字。戚姬幸,常独义无“独”字。从上之关东,日夜啼位,欲立其子如意,以上无此三字代太子。吕后年长,常留守,希见上,益疏。如意立为赵王 后,几代太子者数矣。赖大臣谗史作“争”。之,及留侯策,太子得无废。原注:此事见《高》、《惠》二纪及诸王、《叔孙通》、《张良》等传,过为重叠矣。 今又见于《吕后传》,国可略而不言。刘意盖谓并可不点矣。而史既有之,姑就其文点之。   右除七十五字,加十字。据文止加八字。   《宋世家》曰:初,元公之孙纠,景公杀之。支无此十字,皆细书混入者。景公卒,纠之此二字史作“宋”。公据上易“纠之”字,则此“公”字亦宜省。 子特攻杀太子而自立,是为昭公。昭公者,此下史有“元公之曾庶孙也昭公”九字,父公孙纠,纠父公子郭脱此二字。揣秦,史叠“褍秦”二字。即元公少子也。 景公杀昭公父纠,故昭公怨,杀太子而自立。据节首所加,则自“昭公者”以下,大半皆在所点除也。   右除三十六字,加十三字。掂文止加十二字。   《三王世家》曰:大司马臣去病昧死再拜,上疏皇帝陛下:“陛下过听,使臣去病待罪行间,宜专边塞之思虑。暴骸中野,无以报,乃敢惟他议以干用事者。 诚见陛下忧劳天下,哀怜百姓以自忘,亏膳贬乐,损郎员。皇子赖天能胜衣趋拜,至今无号位、师傅官。陛下恭让不恤,群臣私望,不敢越职而言。臣窃不胜犬 马之史无“之”字。下同。心,昧死愿陛下诏有司,因盛夏吉时,定皇子位。惟陛下幸察。臣去病昧死再拜以闻皇帝陛下。”三月乙亥,御史臣光守尚书令奏未 央宫。郭脱“宫”字。制曰:“下御史。”六年三月戊申朔乙亥,御史臣光、守郭脱“守”字。尚书令、丞非下御史,书到,   言:“丞相臣青翟、御史大夫臣汤、太常臣充、大行令臣息、太子少傅臣安   行宗正事昧死上言:大司马臣去病上疏曰:“陛下过听,使臣去病待罪行间,宜专边塞之思虑。暴骸中野,无以报,乃敢惟他议以于用事者。诚见陛下忧劳 天下,哀怜百姓以自忘,亏膳贬乐,损郎员。皇子赖天能胜衣趋拜,至今无号位、师傅官。陛下恭让不恤,群臣私望,不敢越职而言。臣窃不胜大马之心,昧死 愿陛下诏有司,因盛夏吉时,定皇子位。惟陛下幸察。’制曰:‘下御史。’巨谨“谨”字照史补。与中二千石、二千石叠三字照史补。臣贺等议曰:史无“曰” 字。古者裂地立国,并建诸侯以承天下,所以尊宗庙、重社稷也。今臣去病上疏,不忘其职,因以宣恩,乃道天子卑让自贬以劳天下,虑皇子未有号位。臣青翟、 臣汤等宜奉义遵职,愚蠢史作“憧”,音义同。不逮事。方今盛夏吉时,臣青翟、臣汤等郭本此上脱二十二字。昧死请立皇子臣闳、臣旦、臣肯为诸侯王。昧死 请所立国名。”   右除一百八十四字,加一字。据文加三字。   已上有言语相重者,今略点废如此。但此一篇所记全宜削除。今辄具列于斯,藉为鉴戒者尔。凡为史者,国有诏诰,十分不当取其一焉。句意过当,有误。 故汉元帝诏曰:“盖闻安民之道,本由阴阳。间者阴阳错谬,风雨不时。朕之不德,庶几群公有敢言朕之过者。今则不然,偷合苟从,未肯极言,朕甚悯焉。永 惟蒸庶之饥寒,远离父母妻子,劳于非业之作,卫于不居之宫,恐非所以佐阴阳之道也。其罢甘泉、建章宫卫士,各令就农。百官各省费,条奏毋有所讳。有司 勉之。毋犯四时之禁。丞相、御史举天下明阴阳灾异者各三人。”及荀悦撰《汉纪》,略其文曰:“朕惟众庶之饥寒,远离父母妻子,劳于非业之作,卫于不屠 之官。其罢甘泉、建章宫卫士,各令就农。丞相、御史举天下明阴阳灾异者各三人。”自余抄撮,他皆仿此。近则天朝诸撰史者,凡有制诰,一字不遗,唯去诏 首称“门下”,诏尾去诸本作“云”,误。“主者施行”而已。时武承嗣监修国史,见之大怒,谓史官曰:“公辈是何人,而敢辄减诏书!”自是史官写诏书, 虽门下赞诏亦录。后予闻此说,每嗢噱或作“唱叹”,或作“唱噱”,并误。而已。必以《三王世家》相比,其烦碎则又甚于斯。是知史官之愚,其来尚矣。今 之作者,何独笑武承嗣而已哉!   《魏公子传》曰:高祖始微少时,数闻公子贤。及即天子位,每过大梁,常祠公子。高祖十二年,从击黥布还,为公子置守冢五家,世世岁以四时奉祠公子。 大史公曰:吾过大梁之墟,求问其所谓夷门,以征信陵君故事。说者云:当战国之时,史无“以征”以下十五字。夷门者,城之东门也。天下诸公子亦有喜照史 改,旧误作“嘉”。土者矣,然而信陵君之接岩穴隐者,不耻下交。名冠诸侯,有以也。此七字,史作“有以也,名冠诸侯不虚耳。”   高祖每过之,奉祠二字照史刊正,郭、王本并倒。不绝也。旧脱“也”字。   右除十五字,加二十字。加数亦不合。   《鲁仲连传》曰:仲连好奇伟倜史作“俶”,音义同。傥之画,史有“策”   字。而不肯仕官王讹作“宦,。任职,好持高节。游于赵。赵照史叠“赵”   字。孝成王时,而秦王使白起破赵长平之军前后四十余万。秦史有“兵”字。   遂东围邯郸。赵王恐,诸侯之救兵莫敢击秦军。“军”字照史补,亦作“兵”。   魏安釐王使将军晋鄙救赵,畏秦,止于荡阴,不进。魏王使客将军新垣衍问人邯郸,因平原君谓赵王曰:“秦所为或作“以”。急围赵者,前与齐湣史衍, 下同。王争强为帝。已而复归帝号,史无“号”字。今齐湣王已益弱,方或脱“方”字,今惟秦雄天下,此非必贪邯郸,其意欲复求为帝。赵诚发使尊秦昭史衍。 王为帝,秦必喜,罢兵王衍“而”字。去。”平原君犹豫未有所决。此时鲁史有“仲”字。下同。连适游赵,会秦围赵。闻魏将欲令赵尊秦为帝,乃见平原君曰 :“事将奈何?”平原君曰:“胜也何敢言事!前亡四十万之众于外,今又内围邯郸而不能“能”字照史补。去。魏王使客将军新垣衍令赵帝秦,今其人在此, 史作“是”。胜也何敢言事!”鲁连曰:“吾始以君为天下之贤公子也,吾乃今然后知君非天下之贤公子也。梁客新垣衍安在?吾请史作“且”。为君责而归之。” 平原君曰:“胜请为绍介而见之于先生,”平原君遂见新垣衍曰:“东国有鲁连先生者,今其人在此,胜请为绍介,而交之于将军。”新垣衍曰:“吾闻鲁连先 生,齐史有“国”字。   之高士也。衍,人臣也,使享有职,吾不愿见鲁连先生。”平原君曰:“胜史有“既”字已泄之矣。”新垣衍许诺。鲁仲连见新垣衍而无言。新垣衍曰: “吾视居此围城之中者,“者”字照史补。皆有求平原君者也。今吾观先生之玉貌,非有所求于平原君者也,曷为一脱“为”字,史又有“久”字。居此重围 “重围”,史作“围城”。之中而不去?”鲁连云云。   “梁未睹秦称帝之害故耳。此二字一作“也”。使粱睹秦称帝之害,则必助赵矣。”新垣衍曰:“秦称帝之害奈何?”鲁连曰:云云。   “吾将使秦王烹酸梁王。”新垣衍快然不悦曰:“嘻!史作“噫噫”。   亦太一脱“太”字。甚矣,先生之言也!先生又乌一作“焉”。能使秦王烹醢梁王!”鲁连曰:“固也,误作“矣”。吾将言之”云云。依例当有“云云” 字,旧脱。   “今秦万乘之国也,梁亦万乘之国也。俱据万乘之国,交史作“各”。   有称王之名,睹其一战而胜,欲从而帝之”云云。   于是新垣衍起,再拜旧多“而”字。谢曰:“始以先生为庸人,吾乃今日知先生为天下之士也”云云。“云云”字亦旧脱。   适会魏公子无忌夺晋鄙军以救赵,击秦军,秦军旧脱“秦军”二字。遂引而去。于是平原君欲封鲁连,鲁连照史叠“鲁连”二字,诸本脱。辞谢者三,此四 字史作”辞让使者三”。终不肯受。平原君乃置旧讹“致”。酒,酒酣,起前,以千金为鲁连寿云云。   右除二百七十五字,加七字。“二百”一作“三百”。   《屈原贾生二字旧脱,传》曰:依例当有“曰”字,今补。汉有贾生,为长沙王太傅,过湘水,投书以吊屈原。贾生名谊,洛阳人也云云。二字亦依例补。   谪“谪”字,史作“乃以”二字。贾生为长沙王太傅。贾生既辞往,史有“行”字。闻长沙卑湿,自以为史无“为”字。寿不得长。又以谪去,意不自得。 及渡湘水,为赋以吊屈原,其词曰云云。   贾生为长沙史有“王太”二字。傅三年,有鸮飞入贾生舍,止于坐隅。   楚人命鸮曰■。贾主既以谪居长沙,长沙一脱“长沙”叠字。卑湿,自恐“恐”   字史作“以为”二字。寿不得长,伤悼之,乃为赋以自广。其词曰云云。   怀王骑,堕马而死,无后旷贾生自伤为傅二字脱,照史补。无状,哭泣二字脱,照义补。岁余,亦死,时年三十三旧讹“二”。矣。   右除七十六字,加三字。   《扁鹊仓公传》曰:太仓公者,齐太仓长,临淄人也,姓淳于氏,一脱“氏”字。名意。少而喜医方术。高后八年,更受师同郡元里公乘阳庆。庆年七十余, 无子,使意尽去其故方,更悉以禁方与之,传黄帝、扁鹊之脉书,五色诊病,知人死生,决嫌疑,定可治,及药论甚精。受之三年,为人治病,决死生“决嫌疑” 以下六句,古本有,俗削。多验云云。二字亦依例补。   诏召“召”字照史补。问所为治痛死生验者几何人?主名为谁?诏问故太仓长臣意方伎所长,及所能治病者,“者”字照史补。有其书无有?皆安受学?受 学几问岁?尝有所验,何县里人也?何病,医药已,讹作“与”,照史改。其病之状皆何如?具一作“其”。悉而一作“以”。对。臣意对曰,自意少时喜医药 史叠”医药”二字。方,试之多不验者。至高皇“皇”字史脱。后八年,旧多“中”字。得见师临淄元里公乘阳庆。庆诸本“庆”字作“已”字。年七十余,意 得见事之。谓意曰:“尽去而方书,非是也。庆有古先道遗传黄帝、扁鹊之脉书。五色诊病,知人死生,决嫌疑,定可治,及药论“论”字补。书甚精。我家给 宫,心爱公,欲尽以我禁方书悉教公。”   臣意即曰:“幸甚,非意之所敢望也。”臣意即避席再拜谒,受其脉书上下经、五色诊、奇史音“羁”。咳术、揆度阴阳外变、药论、石神、接阴阳禁书, 受读解验之,可一年。史有“所”字。明岁即验之,有验,“之有验”   三字脱,烈史补。然尚未精也。要事之三年所,即尝诸本脱“即”子,“尝”   作“常”。以为人史有“治”字。诊病,决死生,有验,精良。今庆已死十年。史有“所”字,臣意年尽三年,二字脱,照史补。三十九岁一脱“岁”   字。也。齐侍御“御”字脱,照史补。史成自言病头痛,“头痛”或误作“也”,或误作“邪”,臣意诊其脉,告曰:“君之病恶,不可言也。”原注:己 下皆述一生医疗效验事。此十一字,诸木皆与标数并写,愚意移作尾注为是。   右除二百九十五字。   《宋世家》初云:“襄公嗣立”,一讹“位”。后详文义,当有“后”   字。诸本脱。仍谓为宋襄公,不去“宋襄”一多“公”字,非。二字。《吴世家》云阖闾,《越世家》云勾践,每于其号上加“吴王”、“越王”字,句句 未尝舍之。《孟尝君传》曰:“冯公形容状貌甚辨。”案形容、状貌同是一说,而敷演重出,分为四言。凡如此流,不可胜载。其《十二诸侯表》曰:“孔子次 《春秋》,”“约其辞文,去其烦重。”又《屈原传》曰:“其文约,其辞微。”观子长此言,实有深鉴。及自撰《史记》,榛芜若此,岂所谓非言之难,而行 之难乎?   《汉书。龚遂传》曰:上遣使者征遂,议曹王生请史作“愿”。从。功曹以为王生素诸本作“每”,照史改。嗜酒,亡节度,不可使。诸本作“从”,照史 改。遂不听。“听”字史作“忍逆”二字。从至京师,王生日饮酒,不视太守。会遂引入宫,王生醉,从后呼曰:“明府且止,愿有所白。”遂还间其故。王生 曰:“天子即间君何以治渤海,君不可有所郭脱“所”字。陈对,宜曰:“皆圣主之德,非小匣之力也。’”遂受其言。既至前,上果问以治状,遂对如王生。 史有“言”字。天子悦其有让,笑曰:“君安得长者之言而称之?”遂因前曰:“臣非知此,乃臣议曹教戒臣也。”云云。上以议曹王生为水衡丞。   右除八十四字。   《新晋书。袁宏传》曰:袁宏有逸才,文章绝美,曾为《咏史诗》,是其风情所寄。少孤贫,以运租自业。谢尚时镇牛渚,秋夜乘月,率尔与左右微服泛江。 会宏在舫中,讽其所作《咏史诗》,支无此六字,详下文有“即其咏史”句,不应此处先提,恐是羡文。咏声既清会,“会”字照史补。词又藻丽,史作“拔”, 遂驻听久之,遣问焉。答云:“是袁临汝郎诵诗。”即其《咏史》之作也。尚倾诸本讹“顷”,照史改。率有胜致,即迎升舟,与之谈论,申旦不寐。自此名誉 日茂云云。从桓温北伐,史作“征”。作《北征赋》,皆“皆”字照支补。其文之高者。尝与王珣、伏滔同在旧衍“桓”   字。温坐,温令滔读其《北征赋》,至“闻所传于相传,云获麟于此或讹“北”。   野;诞灵物以瑞德,奚授或讹“受”。体于虞者!疚尼父之恸泣,似实恸而非假;岂一性之足伤,乃致伤于天下。”其本至此便改韵。殉云:“此赋方传千 载,无容率尔。今于‘天下,之后,诸本衍“便改”二字,不成语。移韵徒诸本讹“从”,照史改。事,然于写送之致,似为未尽。”滔云:“得益写韵一句, 或为小胜。”史有“温曰卿思益之”六字。宏应声答曰:“感不绝于予心,愬流风而独写”云云。   谢安尝赏其机对辩速,后安为扬州刺史,宏郭脱“宏”字。自吏部郎出为东阳郡,乃祖道于治旧讹“治”。亭,时贤皆集。谢安欲卒迫试之,临别,执其手, 顾郭讹“愿”。就左右,取诸本作“以”,照史改。一扇而授之,曰:“聊以赠行。”宏应声答曰:“辄当奉扬仁风,慰彼黎庶。”观者无不叹眼。史无此六字, 而“叹”字下复重出,亦恐羡文。时人叹其率或作“卒”。   而能要焉。原注:此事出檀道鸾《晋阳秋》及刘义庆《世说》。   右除一百一十四字,加十九字。   《十六国春秋》曰:郭璃有女始笄,妙选良偶,有心于刘昺. 遂别设一席于座前,谓诸弟子郭本作“子弟”,非。凡在坐者皆瑀之及门也。曰:“吾有一女, 年向成长,欲觅一快女婿。一作“巩”,即古“婿”字。谁坐此席者,吾当婚或作“婿”。焉。昺遂奋衣来坐,神志湛《魏书》作“肃”,不如“湛”字胜。然, 曰:“向闻先生欲求快女婿,昺郭脱“昺”字。其人也。”   右除二十二字。文句不多,除数恐不到二十有余,必有误。   卷十六杂说上第七   《春秋》二条   案《春秋》之书弑也,称君,君无道;称臣,臣之罪。如齐之简公,未闻一脱“闻”字。失德,陈恒构逆,罪莫大焉。而哀十四年,书“齐人弑其君王于舒 州。”斯则贤君见抑,而贼臣是党,求诸旧例,理独有违。但此是绝笔获麟之后,弟子迫书其事。岂由以索续组,不类将圣之能者乎?何其乖刺之甚也。   案《春秋左氏传》释《经》云:灭而下有其地,曰入,如入陈,入卫,入郑,入许,即其义也。至柏举之役,子常之败,庚辰吴入,独书以郢。夫诸侯列爵, 并建国都,国谓楚,都谓邹。惟取国名,不称都号。何为郢之见入,遗其楚名,比于他例,一何乖躇!寻二传所载,谓《公》、《谷》所载之《经》。皆云入楚, 岂《左氏》之本,本亦谓《经》。独为谬欤?谬犹误也。   《左氏传》二条   《左氏》之叙事也,述行师则簿领盈视,哤旧讹作“叱”。聒沸腾,论备火则区分在目,修饰峻整;言胜捷则收获都尽,记奔败则披靡横前;申盟誓则慷慨 有余,称清诈则欺诬可见;谈恩惠则煦如春日,纪严切则凛若秋霜;叙兴邦则滋味无量,陈亡国则凄凉可悯。或腴辞润简犊,或美句入咏歌,跌宕而不群,纵横 而自得。若斯才者,殆将工侔造化,思涉鬼神,著述罕闻,古今一衍“之”字。卓绝。加二传之叙事也,榛芜溢句,疣赘满行,华多而少实,言拙而寡味。若必 方于《左氏》也,非唯不可为鲁、卫之政,差肩雁行;亦有云泥路阻,君臣礼隔者矣。   《左传》称仲尼曰:”鲍庄子之智不如葵,葵犹能卫其足。”夫有生而无识,有质而无性者,其唯草木乎?然自古设比兴,而以草木方人者,皆取其善恶薰 莸,荣枯贞脆而已。必言其含灵畜智,隐身违祸,则无其义也。寻葵之向口倾心,本不卫足,由人睹其形似,强为立名。亦由作“犹”。今俗文士,谓鸟鸣为啼, 花发为笑,花之与鸟,一有“又”字。安有啼笑之情哉?   必以人无喜怒,不知哀乐,便云其智不如花,花犹善笑。其智不如鸟,鸟犹善啼,可谓之谠言者一无“者”字。哉?如“鲍庄子之智不如葵,葵犹能卫其足”, 即其例也。而《左氏》录夫子一时戏言,以为千载笃论。成微婉之深累,玷良直之高范,不其惜乎!   《公羊传》二条   《公羊》云:“许世子止弑其君。”“易为加弑?讥子道之不尽也。”   其次因言乐正子春之视疾,以明许世子之得罪。寻子春孝道,义感神明,固以“已”通。方驾曾、闵,连踪丁、兰。郭。巨。苟事亲不逮乐正,便以弑逆加 名,斯亦一无“亦”字。拟失其流,责非其罪。盖公羊、乐正,俱出孔父门人,思欲更相引重,曲加谈述。所以乐正行事,无理辄书,无理者,拟不于伦之意。 致使编次不伦,比喻非类,言之可为嗤怪也。   语曰:“彭蠡之滨,以鱼食大。”斯则地之所富,物不称珍。案齐密迩海隅,鳞介惟错,故上客食肉,中客食鱼,一脱“食肉中客”四子。斯即齐之旧俗也。 然食妨绘鲤,诗人所贵,必施诸他国,是曰珍羞。如《公羊传》云:晋灵公使勇士杀赵盾,见其方食鱼飨。曰:子为晋国重卿而食鱼飨,是子之俭也。吾不忍杀 子。盖公羊生自齐邦,不详晋物,以东土所贱,谓西州亦然。遂目彼嘉馔,呼为菲食,著之实录,以为格言,非惟与《左氏》有乖,亦于物理全爽者矣。   《汲冢纪年》一条   语曰:“传闻不如所见。”斯则史之所述,其谬已甚,况乃传写旧记,而违其本录者乎?至如虞、夏、商、周之《书》,《春秋》所记之说,可谓备矣。而 《竹书纪年》出于晋代,学者始知后启杀益,太甲杀伊尹,文丁旧误作“王”,与《疑古》同。杀季历,共伯名和,此四字一本无,一本在“文丁”之上,郑桓 公厉王之子。句有误,“厉王”疑本作“宣王”。则与经典所载,乖刺甚多。又《孟子》曰:晋谓春秋为乘。寻《汲冢琐语》,即乘之流邪?其《晋春秋》篇云 :“平公疾,梦朱罴窥屏。”《左氏》亦载斯事,而云“梦黄熊入门。”必欲舍传闻而取所见,则《左传》非而《晋》文一作“史”。实矣。谓《左》韦晋事是 他国传闻,而竹书《晋》文则出自本国也。   呜呼!向若二书不出,学者为古所惑,则代成聋瞽,无由觉悟也。“呜呼”   已下二十四字,王、张诸本多作细书,郭本作大书。详”呜呼”字非注体起法,姑从郭本。   《史记》八条   夫编年叙事,混杂难辨;纪传成体,区别异观。昔读《太史公书》,每怪其所来多是《周书》、谓《逸周书》。《国语》、《世本》、《战国策》之流。独 未见《左氏内传》,故云。近见皇家所撰《晋史》,其所采亦多是短部小书,省功易阅者,若《语林》、《世说》、《搜神记》、《幽明录》之类一作“徙”。 是也!如曹、干两氏《纪》,孙、檀二《阳秋》,则皆不之取。故其中所载美事,遗略甚多。原注:刘遗民、曹缵皆于檀氏《春秋》有传,至千今《晋书》,则 了无其名。若以古方今,此处有脱字。当然诸本并脱“当然”二字。则知一有“太”字。史公亦同其失矣。斯则迁之所录,甚为肤浅,而班氏称其勤者,何哉? 旧本此下连“孟坚又云”,非是。   孟坚又云:刘向、扬雄博极群书,皆服一作“伏”。其善叙事。岂时无英秀,易为雄霸者乎?不然,何虚誉之甚也!旧本此处分条,非。《史记,邓通传》 云:“文旧脱“文”字帝崩,景帝立。”向若但云景帝立,不言文帝崩,斯亦可知矣,何用兼书其事乎?又《仓公传》称其“传黄帝、扁鹊之脉书,五色诊病, 知人死生,决嫌疑,定可治。”诏一脱“诏”字。召问其所长,对曰:“传黄帝、扁鹊之脉书。”以下他文,尽同上说。夫上既有其事,下又载其言,言事虽殊, 委曲何别?案迁之所述,多有此类,而刘、扬服其善叙事也,何哉?   太史公撰《孔子世家》,多采《论语》旧说。至《管晏列传》,则不取其本书。原注:谓《管子》、《晏子》也。以为时俗所有,放不复更载也。   案《论语》行于讲肆,列于学官,俗讹作“宫”。重加编勒,只觉烦费。如管、晏者,诸子杂家,经史外事,弃而不录,实杜异闻。夫以可除而不除,宜取 而不取,以斯著述,未睹厥义。   昔孔子力可翘关,不以力称。何则?大圣之德,具美者众,不可以一介标末,此二字一作”末事”。持为百行端首也。至如达者七十,分以四科。   而太史公述《儒林》,则不取游、夏之一无“之”字,下同。文学;著《循吏》,则不言冉、季之政事;至于《货殖》为传,独以子贡居先。掩恶扬善,既 忘此义,成人之美,不其阙如?   司马迁《自一无“自”字序传》云:为太史七年,而遭李陵之祸,幽于缧绁。乃喟然而叹曰:“是予之罪也,身亏不用矣。”自叙如此,何其略哉!   夫云“遭李陵之祸,幽于缧绁”者,乍似同陵陷没,以一作“遂”。置于刑:又似为陵所间,一作“陷”。获罪于国。遂令读者难得而详。赖班固载其《与 任安书》,书中具述被刑所以。倘无此录,何以克明其事者乎?   《汉书》载子长《与任少卿书》,历说自古述作,皆因患而起。末云:“不韦迁蜀,世传《吕览》。”案吕氏之一少”之”字。修撰也,广招俊客,比迹春、 陵,此顶招客说下。“陵”一作“秋”,误。共集异闻,拟书《荀》、《孟》,此句才说成书。思刊一字,购以千金,则当时宣布,为日久矣。岂以迁蜀之后, 方始传乎?且必以身既流移,书方见重,则又非关作者本因发愤著书之义也。而辄引以自喻,岂其伦乎?若要多举故事,成其博学,何不云虞卿穷愁,著书八篇? 而曰“不韦迁蜀,世传《吕览》”,斯盖识有不该,思之未审耳。   昔春秋之时,齐有夙沙卫者,拒晋殿师,郭最称辱;伐鲁行唁,臧坚抉死。此阉官一作“宦”,《史记》、《汉书》并作“阉官”。见鄙,其事尤著者也。 而太史公《与任少卿书》,论自古刑余之人,为士君子所贱者,唯以弥子瑕为始,何浅近之甚邪?但夙沙出《左氏传》,汉代其书不行,故子长不之见也。夫博 考前古,而舍兹不载。至于乘传车,探禹穴,亦问为者哉?   《魏世家》太史公曰:“说者皆曰魏以不用信陵君,故国削弱,至于亡。   余以为不然。天方令秦平海内,其业未成,魏虽得阿衡之徒,曷益乎?”夫论成败者,固当以人事为主,必推命而言,则其理悖矣。盖晋之获也,由夷吾之 愎谏;秦之灭也,由胡亥之无道;周之季也,由幽王之惑褒姒;鲁之逐也,由稠父之违子家。然则败晋于韩,狐突已志其兆;亡秦者胡,始皇久铭其说;■弧箕 服,彰于宣、厉据《传》在宣王时。之年;征褰与襦,显自文、武旧作“成”。之世。恶名早著,天孽难逃。假使彼四君才若桓、文,德同汤、武,其若之何? 苟推此理而言,则亡国之君,他皆仿此,安得于魏无讥旧衍“责”字。者哉?   夫国之将亡也着斯,则其将兴也亦然。盖妫后之为公子也。其筮曰:八世莫之与京。毕氏之为大夫也,其占曰:万名其后必大。姬宗之在水浒也,鸑鷟鸣于 岐山:刘姓之在中阳也,蛟龙降于丰泽。斯皆瑞表于先,而福居其后。向若四君德不半古,才不逮人,终能坐登大宝,自致宸极矣乎?必如一有“太”字。史公 之议也,则亦当以其命有必至,理无可辞,不复嗟其智能,颂其神武者矣。   夫推命而论兴灭,委运而忘褒贬,以之垂诫,不其一作“其不”。惑乎?   自兹以后,作者著述,往往而然。如鱼豢《魏略议》、旧脱“议”字,虞世南《帝王论》,或叙辽东公孙之败,原注:鱼豢《魏略议》曰:当青龙、景初之 际,有彗星出于箕而上彻,是为扫除辽东而更置也。苟其如此,人不能违,则德教不设而淫滥首施,以取族灭,殆天意也。或述江左陈氏之亡,原注:虞世南《 帝王略论》曰:永定元年,有会稽人支溥为扬州从事,梦人著朱衣武冠,自天而下,手执金版,有文字。溥看之,有文曰:“陈氏五主,三十四年。”谅知冥数, 不独人事。其理并以命而言,可谓与子长同病者也。   诸汉史十条   《汉书,孝成纪。赞》曰:“成帝善修容仪,升车正立,不内顾,不疾言,不亲指。临朝渊嘿,尊严若神,可谓穆穆天子之容貌矣。”已上皆《赞》语。又 《五行志》曰:成帝好微行,选期门郎及私奴客一讹作“各”。十余人,皆白衣袒帻,自称富平侯家。或乘小丰,御者在茵上,或皆一作“骏”,非。骑,出入 远至旁县。故谷永谏曰:陛下昼夜在路,独与小人相随。乱眼共坐,混淆无别。此三句参用《疏》语,《志》内无。公卿百寮,不知陛下所在,积数年矣。一作 “积有数年”。由斯而言,则成帝鱼服嫚游,乌旧作“鸟”。集无度,虽外饰威重,而内肆轻薄,人君之望,不其缺如。观孟坚《纪》、《志》所言,前后自相 矛盾者矣。   观太史公之创表也,于帝王则叙其子孙,于公侯则纪其年月,列行萦纡以相属,编字戢■而相排。虽燕、越万里,而于径寸之内,犬牙可接;虽昭穆九代, 而于方尺一作”寸”。之中,雁行有叙。使读一衍“书”字。者阅文便睹,举目可详,此其所以为快也。如班氏之《古今人表》者,唯以品藻贤愚,激扬善恶为 务尔。既非国家递袭,禄位相承,而亦复界重行,狭书细字,比于他表,殆非其类欤!盖人列古今,本殊表限,必吝而不去,则宜以志名篇。始自上上,终于下 下,并当明为标榜,显列科条,以种类为篇章,待优劣为次第。仍每于篇后云,右一脱“右”字。若干品,凡若干人。亦犹《地理志》肇述京华,末陈边塞;先 列州邵,后言户口也。   自汉已降,作者多门,虽新书已行,而旧录仍在。必校其事,一有“则”   字。可得而言。案刘氏初兴,书唯陆贾而已。子长述楚、汉之事,专据此书。   譬夫行不由径,作“路”字用。出不由户,未之闻也。然观迁之所载,往往与旧不同。如郦生之初谒沛公,高祖之长歌鸿鹄,非唯文句有别,遂乃事理皆殊。 又韩王名信都,而辄去“都”留“信”,“去都留信”,一作“去都字”。用使称其名姓,全与淮阴不别。班氏一准太史,曾无弛张,一作“书无更张”。静言 恩之,深所未了。   司马迁之《叙传》也,始自初生,及乎行历,事无巨细,莫不备陈,可谓审矣。而竟不书其字者,岂墨生所谓大忘一有“也”字。者乎?而班固仍其本传, 了无损益,此又韩子所以致守株之之说也。如固之为《迁传》也、其初一脱“初”字。宜云“迁字子长,冯翊阳夏人,其序曰”云云。至于事终,则言“其自叙 如此”。此句传后本有之。因论铨叙全法,故兼及之。著述之体,不当如是耶?一本连下“马卿”条。   马卿为《自叙传》,具在其集中。子长因录斯篇,郎为列传,班氏仍旧,曾无改夺。一作“作”。寻二无“寻”字。固于“《马扬传》末,皆云迁、雄之自 叙如此。至于《相如》篇下,独无此言。盖止凭太史之书,未见文园之集,故使言无画一,其例不纯。   《汉书。东方朔传》委琐一作“曲”。烦碎,不类诸篇。且不述其亡殁岁时,及子孙继嗣,正与《司马相如》、一脱此四字。《司马迁》、《扬雄传》相类。 寻其传体,必曼倩之自叙也。但班氏脱略,脱略者,谓脱去其“自叙如此”一句;故世莫之知。   苏子卿父建行事甚寡,韦玄成父贤旧误作“孟”。德业稍多。《汉书》编苏氏之传,则先以苏建标名;列韦相之篇,疑唐本《汉书》以玄成名篇。   则不以韦贤误“孟”。冠首,并其失也。   班固称项羽贼一作“弑”。义帝,自取灭亡。又云:于公高门以待封,严母扫地以持丧。如固斯言,则深信夫天怨神怒,福善祸淫者矣。至于其赋《幽通》 也,复以天命久定,非人理一少“理”字。所移,故善恶无征,报施多爽,斯则同理异说,前后自相矛盾者焉。   或问:张辅著《班马优劣论》云:迁叙三千年事,五十万言;固叙二百年事,八十万言,是固不如迁也。斯言为是乎?答曰:不然也。案《太史公书》上起 黄帝,下尽宗周,年代虽存,事迹殊略。至于战国已下,始有可观。   然迁虽叙三千年事,其间详备者,唯汉兴七十余载而已。其省也则如彼,其烦也则如此,求诸折中,未见其宜。班氏《汉书》全取《史记》,仍去其《日者 》、《仓公》等传,以为其事烦芜,不足编次故也。若使马迁旧作“迁固”,后人因“易地”句窜易耳,反使上下不相顾。易地而处,撰成《汉书》,将恐多言 费辞,有逾班氏,恐当作“史”。安得以此而定其优劣邪?   《汉书》断章,事终新室。如叔皮存殁,时入中兴,而辄引与前书共编者,盖《序传》之恒或作“常”。例者耳。荀悦既删略班史,勒成《汉纪》,而彪《 论王命》,列在末篇。夫以规讽隗嚣,翼戴光武,忽以东部之事,擢居西汉之中。必如是,则《宾戏》、《幽通》,亦宜同载者矣。   卷十七杂说中第八   诸晋史六条   东晋之史,作者多门,何氏《中兴》,实居其最。而为晋学者,曾未之知,倘湮灭不行,良可惜也。王、檀著书,一作“者”。是晋史之尤劣者,方诸前代, 其陆贾、诸先生之比欤!道鸾不揆浅才,好出奇语,所谓欲益反损,求妍更媸者矣。   臧氏《晋书》称苻坚之窃号也,虽疆宇狭于石虎,至于人物则过之。案后石之时,原注:田融《赵史》谓勒为前石,虎为后石也。张据瓜、凉,李专巴、蜀, 自辽而左,人一作“氏”。属慕容,涉汉旧皆讹作“沙漠”。而一讹作“西”。南,地归司马。逮于苻氏,则兼而有之。《禹贡》九州,实得其八。而言地劣于 赵,是何言欤?夫识事未精,而轻为著述,此其不知量也。张勔《隋志》作“缅”。抄撮晋史,不求异同,而备揭一讹作“被褐”。   此言,不从沙汰,罪又甚矣。   夫学未该博,鉴非详正,凡所修撰,多聚异闻,一作“门”。其为踳驳,难以觉悟。案应劭《风俗通》,载楚有叶君祠,即叶公诸梁庙也。而俗云孝明帝时, 有河东王乔为叶令,尝飞凫入朝。及干宝《搜神记》,乃隐应氏所通,一讹作“遗”。而收旧有“其”字。流俗怪说。又刘敬叔《异苑》称晋武库失火,汉高祖 斩蛇,剑穿屋丽飞,其言不经。致误“故”。梁武帝令殷芸编诸《小说》,及萧方等撰《三十国史》,乃刊为正言。既而宋求汉事,旁取令升之书,原注:谓范 晔《后汉书》。唐征晋语,近凭方等之录。原注:谓皇家撰《晋韦》。编简一定,胶漆不移。故令俗之学者,说凫履登朝,则云《汉书》旧记;谈蛇剑穿屋,必 曰晋典明文。遮一误作“递”,一作“摭”。   彼虚词,成兹实录。语曰:“三人成市虎。”斯言其得之者一无“者”字乎!   马迁待论,称尧世一误作“舜”。无许由;应劭著录,云汉代无王乔,其言谠矣。至士安撰《高士传》,具说箕山之迹;令升作《搜神记》,深信叶县之灵。 此并向声背实,舍真从伪,知而故为,罪之甚者。北平本此处截条,非。本条盖论《晋书》,前特引端之词,非泛论杂家也。近者,一无“者”   字,宋临川王义庆,著《世说新语》,上叙两汉、三国及晋中朝、江事左。   刘峻注释,摘其瑕疵,伪迹昭然,理难文饰。而皇家撰《晋史》,多取此书。   遂采康王之妄言,违孝标之正说。以此书事,奚其厚颜!   汉吕后以妇人称制,事同王者。班氏次其年月,虽与一讹“以”。诸帝同编;而记其事迹,实与后妃齐贯。皇家诸学士撰《晋书》,首发凡例,原注:《序 例》一卷,《晋书》之首,故云“首发凡例”。而云班《汉》皇后除王、吕之外,不为作传,并编叙行事,寄出《外戚》篇;所不载者,唯元后字政君。耳。安 得辄引吕氏以为例乎?盖由读书不精,识事多阙,徒以本纪标目。以编高后之年,遂疑外戚裁篇,辄叙娥姁吕后字。之事,此四句文义亦不可晓。其为率略,不 亦甚邪!   杨王孙布囊盛尸,裸身而葬。伊籍对吴,以“一拜一起,未足为劳”。   求两贤立身,各有此一事而已。而《汉书》、《蜀志》,为其立传。前哲致讥,一作“议”。言之详矣。然杨能反经合义,虽其事反葬礼之经,而其言合达 人之义。足矫奢葬之愆。伊以敏辞辨对,可免“使乎”之辱。列诸篇第,犹有可取。近者皇家撰《晋书》,著《刘伶毕卓传》。其叙事也,直载其嗜酒沉湎,悖 礼乱德,若斯而已。为传如此,复何所取者哉?原注:《旧晋史》本无《刘》、《毕传》,皇家新撰,以补前史所阙。一本失此注。   《宋略》一条   裴几原子野。删略宋史,定为二十篇。芟烦一作“繁”。撮要,实有其力。而所录文章,颇伤芜秽。如文帝《除徐一作“师”,非。傅官诏》、颜延年《元 后哀册文》、颜峻史作“竣”,《讨二凶檄》、孝武《拟李夫人赋》、裴松之《上注俗本“注”字作“三”字,非。国志表》、孔熙先《罪许曜史作“耀”。词 》,凡此诸文,是尤不宜载者。   何则?羡、亮威权震主,负芒猜忌,将欲取之,必先与之。既而罪名具列,刑书是正,则先所降诏,本非实录;而乃先后双载,坐令矛盾两伤。论断一。夫 国之不造,史有哀册。或作“策”。自晋、宋已还,多载于起居注,词皆虚饰,义不足观。必以“略”言之,故宜去也。论断二。昔汉王数项,袁公檄曹,若不 具录其文,难以暴扬其过。至于二凶为恶,不言可知,无俟檄数,一作“书”。始明罪状。必刊诸国史,岂益一作“宜”,非。异同。   论断三。孝武作赋悼亡,钟心内宠,情在儿女,语非军国。论断四。松之所论者,其事甚末,一作“下”。兼复文理非工。论断五。熙先构逆怀奸,矫言欺 众,且所为稿草,一作“草稿”。本未宣行。论断六。斯并同在编次,不加铨一作“诠”。择,岂非芜滥者邪?   向若除此数文,别存他说,则宋年美事,遗略盖寡。何乃应取而不取,宜除而不除乎?但近代国史,通多此累,有同自郐,无足致讥。若裴氏者,一有“是” 字。众作之中,所可与言史者,故偏举其事,以申掎摭云。   后魏书二条   《宋书》载佛狸之入寇也,其间胜负,盖皆实录焉。《魏史》所书,原注:谓魏收所撰者。则全出沈本。如事有可耻者,则加减随意,依违饰一作“罕”, 非。言。至如刘氏献女请和,太武以师此二字一改作“求”字,非。   婚不许,此言尤可怪也。何者?江左皇族,水乡庶姓,若司马、刘、萧、韩、王,或出于亡命,或起自俘囚,一诣桑乾,皆成禁脔。此皆《魏史》自述,非 他国所传。然则北之重南,其礼如此。安有黄旗之主,亲屈己以求婚,而白登之阵,反怀一作“乃致”。疑而不纳,其言河汉,不亦甚哉!观休文《宋典》,诚 曰不工,必比伯起《魏书》,更为良史。而收每云:“我视沈约,正如或有“一”字。奴耳。”原注:出《关东风俗传》。一本失此注。此可谓饰嫫母而夸西施, 持鱼目而笑明月者也。   近者沈约《晋书》,喜造奇说。称元帝牛金之子,以应“牛继马后”之征。邺中学者,王劭、宋孝王言之详矣。而魏收深嫉南国,幸书其短,著《司马叡传 》,遂具录休文所言。又崔浩谄事狄君,曲为邪说,称拓跋之祖,本李陵之胄。当时众议抵一作“相”,误。斥,事遂不行。或有窃其书以渡江者,沈约撰《宋 书。索虏传》,仍传伯渊所述。凡此诸妄,其流甚多,倘无迹可寻,则真伪难辨者矣。   北齐诸史三条   王劭国史,至于论战争,述纷扰,贾其余勇,弥见所长。至如叙文宣逼孝靖以受魏禅,二王当作“常山”。杀杨、燕以废乾明,虽《左氏》载季氏逐昭公, 秦伯纳重耳,栾盈起于曲沃,楚灵败于乾祐,殆可连类也。又叙高祖破宇文于邙一讹“印”,一讹“邛”,史作“芒”。山,周武自晋阳而平邺,虽《左氏》书 城濮之役、鄢陵之战、齐败于鞍、吴师入郢,亦不是过也。   或问曰:王劭《齐志》多记当时鄙言,为是乎?为非乎?   对曰:古往今来,名目各异。区分壤隔,称谓不同。所以晋、楚方言,齐、鲁俗语,《六经》诸子,载之多矣。自汉已降,风俗屡迁,求诸史籍,差睹其事。 或君臣之目,施诸朋友;或尊官之称,属诸君父。曲相崇敬,标以处士、王孙;轻加侮辱,号以仆夫、恐作“役夫”为允。舍长。亦有荆楚训多为夥,庐江目桥 为圯。南呼北人曰伦,西谓东胡曰虏。渠、们、底、个,江左彼此之辞;乃、若、君、卿,中朝汝我当作“尔汝”。之义。斯并因地而变,随时而革,布在方册, 无假推寻。足以知氓俗之有殊,验土风之不类。   然自二京失守,四夷称制,夷夏相杂,音句尤媸。而彦鸾、伯起,务存隐讳;旧注:谓“长”为“藏”,盖为姚苌讳。重规、德棻,志在文饰。遂使中国数 百年内,其俗无得而言。盖语曰:“知古而不知今,谓之陆沈。”   又曰:“一物不知,君子所耻。”是则时无远近,事无巨细,必籍通“藉”,多闻以成博识。如今之一无“之”字。所谓者,若中州名汉,关右称羌,易臣 以奴,呼母云姊。主上有大家之号,师人致儿郎之说。六句皆言现在俗传口语。凡如此例,其流甚多。必寻其本源,莫详所出。阅诸《齐志》,王劭作。则了然 可知。由斯而言,劭之所录,其为弘益一作“益弥”。多矣。足以开后进之蒙蔽,广来者之耳目。微君懋,吾几面墙于近事矣,而子奈何妄加讥诮者哉!   皇家修《五代史》,梁、陈、北齐、后周、隋。馆中坠稿仍存,皆因彼旧事,定为新史。观其朱墨所图,通“涂”。铅黄所拂,犹有可识者。或以实为虚, 以非为是。其北齐国史,皆称诸帝庙号,及李氏撰《齐书》,其庙号有犯时讳者,原注:谓有“世”字,犯太宗文皇帝讳也。即称谥焉。至如变世宗误作“祖”。 为文襄,改世祖误作“宗”。为武成。苟除兹“世”字,而不悟“襄”、“成”有别。句意未足,恐有脱字。诸如此谬,不可胜纪。   又旧误“故”。其列传之叙事也,或以武定臣佐降在成朝,或以河清事迹擢居襄代。故时日不接而隔越相偶,使读者瞀乱而不测,惊骇而多疑。嗟乎!   因斯而言,则自古著书。未能精谠。书成绝笔,而遽捐旧章。遂令玉石同烬,一作“尽”。真伪难寻者,不其痛哉!   周书一条   今俗所行周史,是令狐德棻等所撰。其书文而不实,雅而无检,真迹甚寡,客气尤烦。寻宇文初习华风,事由苏绰。至于军国词令,皆准《尚书》。   太祖敕朝廷,他一无他字。文悉准于此。盖史臣所记,皆禀其规。柳虬之徒,从风而靡。案绰文虽去彼淫丽,如南朝北梁诸书。存兹典实。谓规仿《尚书》 之体。而陷于矫枉过正之失,乖夫适俗随时之义。苟记言若是,则其谬逾多。   爰及牛弘,弥尚儒雅。即其一有“书”字。旧事,因而勒成。务累上声。清言,罕逢佳句。据文义,“佳句”恐是“往句”之讹,谓无复原初质语也。   而令狐不能别求他述,一作“术”,“述”通。用广异闻,唯凭本书,重加润色。原注:案字文氏事多见于王劭《齐志》、《隋书》及蔡允恭《后梁春秋》。 其王褒、庾信等事,又多见于萧韶《太清记》、萧大圜《淮海乱离志》、裴政《太清实录》、杜台卿《齐纪》。而令狐德棻了不兼采,以广具书。盖以其中有鄙 言,故致遗略。遂使周氏一代之史,多非实录者焉。   《隋书》一条   昔贾谊上书,晁错对策,皆有益军一作“于”。国,足贻劝戒。而编于汉史,一作“史汉”,非。读者犹恨其繁。如《隋书》《王劭》、《袁充》两传,唯 录其诡辞妄说,遂盈一篇。寻又申以诋河,尤其谄惑。夫一多“史”   字,一多“人”字,载言示后一多“世”字。者,贵于辞理可观。既以无益而书、岂一作“孰”。若遗而不载。盖学者神识有限,而述者注记无涯。以有限 之神识,观无涯之注记,必如是,则阅之心目,视听告劳;书之简编,缮写不给。呜呼!苟自古一脱“古”字。著述其皆若此也,则知李斯之设坑阱,董卓之成 帷盖,虽其所行多滥,终亦有可取焉。有激之辞。   案《隋史》讥王君懋撰齐、隋二史,旧有“其”字。叙录烦碎。此处当补“及其自编《隋书》,仍复芜辞不翦”云云”方得文义清画。行本缺。至如刘臻还 宅,访子方知;王劭思书,为奴所侮。此而毕载,为失更多。可谓尤而效之,罪又甚焉者矣。   卷十八杂说下第九   诸史六条   夫盛服饰者,以珠翠为先;工缋事者,以丹青为主。至若错综乖所,分布失宜,则彩绚虽多,巧妙不足者矣。观班氏《公孙弘传赞》,直言汉之得人,盛于 武、宣二代,至于平律善恶,寂蔑“灭”通。无睹。持论如是,其义靡闻。必矜其美辞,爱而不弃,则宜微有改易,列于《百官公卿表》后。   庶寻文究理,颇相附会。以兹编录,不犹愈乎?又沈侯《谢灵运传论》,全说文体,备言音律,此正可为《翰林》之补亡,《流别》之总说耳。原注:李充 撰《翰林论》,挚虞撰《文章流别集》。如次诸史传,实为乖越。陆士衡有云:“离之则双美,合之则两伤,”信矣哉!   其有事可书而不书者,不应书而书者。至如班固叙事,微小必书,至高祖破项垓下,斩首八万,曾不涉言。李《齐》李百药《北齐书》。于《后主纪》则书 幸于侍中穆提婆第,于《孝昭纪》则不言亲戎以代奚。于边疆小寇无不毕纪,如司马消难拥数州之地以叛,曾不挂言。略大举一作“存”。小,其流非一。此下 旧连后段,非。   昔刘勰有云:“自卿、渊旧误作“云”。已前,多役才而不课学;向、雄《文心》作“雄向”。已后,颇引书以助文。”然近史所载,亦多如是。   故虽有王平所识,仅通十字;霍光无学,不知一经。而述其言语,必称典诰。   良由才乏天然,故事资虚饰者矣。案《宋书》称武帝入关,以镇恶不伐,远方冯异;于渭滨游览,追思一作“想”。太公。夫以宋祖无学,愚智所委,一作 “悉”。安能援引古事,以酬答群臣者乎?斯不然矣。此句一本有重句。   渭滨熟事,何人不知,以此判宋武,亦失平。更一作“又”。有甚于此者,睹周、齐二国,俱出阴山,必言类互乡,则宇文尤甚。原注:案王劭《齐志》: 宇文公呼高祖曰“汉儿”,夫以献武音词未变胡俗,王、宋所载,其鄙甚多矣。周帝仍称之以华夏,则知其言不逮于齐远矣。而牛弘、作《周史》。王劭,作《 齐志》并掌策书,其载齐言也,则浅俗如彼;其载周言也,则文雅著此。夫如是,何哉?非两邦有夷夏之殊,由二史有虚实之异故也。夫以记宇文之言,而动遵 经典,多依《史》、《汉》,原注:《周史》述太祖论梁元帝曰:“萧绎可谓天之所废,谁能兴之者乎?”又宇文测为汾州,或谮之,太祖怒曰:“何为间我骨 肉,生此贝锦?”此并《六经》之言也。又曰:“荣权吉士也,寡人与之言无二。”此则《三国志》之辞也,其余言皆如此,岂是宇文之语耶?又案裴政《梁太 清实录》称元帝使王琛聘魏,长孙俭谓宇文曰:“王琛眼睛全不转。”公曰:“瞎奴使,痴人来,岂得怨我?”此言与王、宋所载相类,可谓真宇文之言,无愧 于实录矣,此何异庄子述鲋鱼之对,而辩类苏、张,贾生叙鵩鸟之辞,而文同屈、朱。施于寓言则可,求诸实录则否矣。世称近史编语,原注:谓“言语”之 “语”也。唯《周》多美辞。   夫以博采古文,而聚成今说,是则俗之所传有《鸡九锡》、《酒孝经》、《房中志》、《醉乡记》,或师范《五经》,或规模《三史》,虽文皆雅正,而事 悉虚无,岂可便谓南、董之才,宜居班、马之职也?旧本此处连下条,非。   自梁室云季,雕虫道长。原注:谓太清以后。平头上尾,尤忌于时;对语俪辞,盛行于俗。始自江外,被于洛中。而史之载言,亦同于此。原注:何之元《 梁典》称议纳侯景,高祖曰:“文叔得尹遵之降而隗嚣灭,安世用羊祜之言而孙皓平。”夫汉、晋之君,事殊僭盗,梁主必不舍其谥号,呼以字名。此由须对话 俪辞故也。又姚最《梁后略》称高祖曰:“得既在我,失亦在予,不及子孙,知复何恨。”夫变我称予,互文成句,求诸人语,理必不然,此由避平头上尾故也。 又萧韶《太清记》曰:“温子升《永安故事》,言尔朱世隆之攻没建业也,怨痛之响,上彻天阍;酸苦乏极,下伤人理。”   此皆语非简要,而徒积字成文,并由趋声对之为患也。或声从流靡,或语须偶对,此之为害,其流甚多。“尹遵”或作“王郎”,或作“王遵”,并非。   “字名”旧作“姓名”,“皆语”旧作”语皆”,“趋声对”旧作“避声对”,今皆刊正。假有辨如郦叟,吃若周昌,子羽修饰而言,仲由率尔面对。莫不 拘以文禁,一概而书,必求实录,多见其妄矣。   夫晋、宋已前,帝王传授,始自锡命,终于登极。其间笺疏款曲,诏策频烦。虽事皆伪迹,言并饰让,犹能备其威仪,陈其文物,俾礼容可识,朝野具瞻。 逮于近古,我则不暇。至如梁武之居江陵,齐宣之在晋阳;或文出荆州,假称宣德之令;原注:江陵之去建业,地阔数千余里。宣德皇后下令,旬日必至。以此 而言,其伪可见。或书成并部,虚云孝靖之敕。原注:北齐文宣帝将受魏禅,密撰锡让、劝进、断表文诏,入奏请署,一时顿尽。则知无复前后节文,等差降杀 也。此注旧编在后注之下,误。凡此文诰,本不施行,必也载之起居,编之国史,岂所谓撮其机要,翦截浮辞者哉?但二萧《陈》、《隋》诸史,通多此失,原 注:晋、魏及宋,自创业后,称公王,即帝位,皆数十年间事也。夫功德日盛,稍进累迁,足验礼容不欺,揖逊无失。自齐、染已降,称公王及即帝位,皆不出 旬月之中耳。夫以迫促如是,则于礼仪何有者哉?唯王劭所撰《齐志》,独无是焉。旧木此处连下条,非。   夫以暴易暴,旧作“以暴易古”,一作“以累易古”。古人以为嗤。如彦渊之改魏收也,以非易非,弥见其失矣,而撰《隋旧衍“文”字。史》者,称澹大 矫收失者,何哉?且以澹著书,方于君懋,岂唯其间可容数人而已。   史臣美澹而讥劭者,原注:《隋史》每论皆云“史臣曰”,今故因其成事,呼为“史臣”。岂所谓通鉴乎?语曰:“蝉翼为重,千钩为轻。”其斯之谓矣!   别传九条   刘向《列女传》云:“夏姬再为夫人,三为王后。”夫为夫人则难以验也,为王后则断可知矣。案其时诸国称王,唯楚而已。如巫臣谏庄将纳姬氏,不言曾 入楚宫,则其为后当在周室。盖周德虽衰,犹称秉礼。岂可族称姬氏,而妻厥同姓者乎?且鲁娶于吴,谓之孟子。聚麀之诮,起自昭公。未闻其先已有斯事,礼 之所载,何其阙如!原注:《杂记》曰:夫人之不命于天子,自鲁昭公始也。又以女子一身,而作嫔三代,求诸人事,理必不然。寻夫春秋之后,国称王者有七。 盖由向误以夏姬之生,当夫战国之世,称三为王后者,谓历嫔七国诸王。校以年代,殊为乖刺。至于他篇,兹例甚众。故论楚也,则昭王当云平王。与秦穆同时; 言齐也,则晏婴居宋景之后。原注:《列女传》曰:齐伤槐女,景公时人,谓晏子曰:昔宋景公时,大旱三年。夫谓宋景为昔,即居其后矣。今粗举一二,其流 可知。   观刘向对成帝,称武、宣行事,世传失实,事具《风俗通》,其言可谓明鉴者矣。及自造《洪范》、《五行》,及《新序》、《说苑》、《列女》、《神仙 》诸传,而皆广陈虚事,多构伪辞。非其识不周而才不足,盖以世人多可欺故也。呜呼!后生可畏,何代无人,而辄轻忽若斯者哉!夫传闻失真,书事失实,盖 事有不获已,人所不能免也。至于故为异说,以惑后来,则过之尤甚者矣!旧本此处截条,非是。案苏秦答燕易王,称有妇人将杀夫,令妾进其药酒,妾佯僵而 覆之。又甘茂谓苏代或讹作“氏”。云:贫人女与富人女会绩,曰:“无以买烛,而子之光有余,子可分我余光,无损子明。”   此并战国之时,游说之士,寓言设理,以相比兴。及向之著书也,乃用一作“因”。苏氏之说,为二妇人立传,定其邦国,加其姓氏,以彼乌有,持为指实, 何其妄哉!又有甚于此者,至如伯奇化鸟,对吉甫以哀鸣;宿瘤隐形,干齐王而作后。此则不附于物理者矣。复有怀嬴失节,目为贞女;刘安覆族,定以登仙。 立一作“夫”。言如是,岂顾丘明之有传,孟坚之有史哉!   扬雄《法言》,好论司马迁而不及左丘明,常称《左氏传》唯有“品藻”   二言而已,是其鉴物有所不明者也。且雄晒子长爱奇多杂,一作“新”,非。   又曰不依仲尼之笔,非书也,自序又云不读非圣之书。然其撰《甘泉赋》,当云《羽猎赋》。则云“鞭宓妃”云云,刘勰《文心》已讥一作“议”。之矣。 然则作“然而”用。文章小道,无足致嗤。观其《蜀王或作“主”。本纪》,称杜魄化而为鹃,荆尸变而为鳖,其言如是,问其鄙哉!所谓非言之难,而行之难 也。   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欲求不朽,弘之在人。何者?交阯远居南裔,越裳之俗也;士燮所产地,敦煌僻处西域,昆戎之乡也。刘昺所产地。求诸人物,自 古阙载。盖由地居下国,路绝上京,史官注记,所不能及也。既而士燮著录,刘昺裁书,则磊落英才,粲然盈瞩者矣。向使两贤不出,二郡无记,彼边隅之君子, 何以取闻于后世乎?是知一误作“非”。著述之功,其力大矣,岂与夫诗赋小技校其优劣者哉?   自战国已下,词人属文,皆伪立客主,假相酬答。至于屈原《离骚》辞,称遇渔一讹“汉”。父于江渚;宋玉《高唐赋》,云梦神女于阳台。夫言并文章, 句结音韵。以兹叙事,足验凭虚。而司马迁、习凿齿之徒,皆采为逸事,编诸史籍,疑误后学,不其甚邪!必如是,则马卿游梁,枚乘谮其好色;曹植至洛,宓 妃睹于岩畔。撰汉、旧脱“汉”字,黄本补。魏史者,亦宜编为实录矣。   秘康撰《高士传》,取《庄子》、《楚辞》二渔父事,合成一篇,夫以园吏之寓言,骚人之假说,而定为实录,斯已谬矣。况此二渔父者,较年则前后别时, 论地则南北殊壤,而辄并之为一,岂非惑哉?苟如是,则苏代所言双擒蚌鹬,伍胥所遇渡水芦中,斯并渔父善事,亦可同归一录,何止揄袂缁帷之林,濯缨沧浪 之水,若斯而已也。“苏代”至末四十七字,旧木作细书,其原文别有四十三字,大意略同。盖是两木互异之文,非注也。旧本此下连后条,郭本此处截。   庄周著书,以寓言为主;嵇康述《高士传》,多引其虚辞。至若神有混沌,编者首录。苟以此为实,则其流甚多,至如蛙鳖竞长,蚿蛇相邻,鸴《庄子》作 “学”。鸠笑而后言,鲋鱼忿以作色。向使康撰《幽明录》、《齐谐记》,一衍“怪”字。并可引为真事矣。夫识理如此,何为而薄周、孔哉?   杜元凯撰《列女记》,博采经籍前史,显录古老明言,而事有可疑,犹阙而不载。斯岂非理存雅正,心嫉邪僻者乎?君子哉若人也!长者哉若人也!   一本下连《李陵集》,非。   《李陵集》有《与苏武书》,词采壮丽,音句流靡。观其文体,不类西汉人,一无“人”字。殆后来一脱“来”字。所为,假称陵作也。迁《史》旧本此二 字误入“以焉”之下。缺而不载,良有以焉。编于《李集》旧误作“传”。中,斯为谬矣。一本无此二句。   杂识十条   夫自古旧有“之”字,学者,谈称一作“讲”。多矣。精于《公羊》者,尤憎《左氏》;习于太史者,一多“则”字,偏嫉孟坚。夫能以彼所长而攻此所短, 持此之是而述彼之非,兼善者鲜矣。一本此处截条。又一无“又”   字。观世之学者,或耽玩一经,或专精一史。谈《春秋》者,则不知宗周既陨,而人有六雄;论《史》、《汉》者,则不悟刘氏云亡,而地分三国。亦犹武 陵隐士,灭一作“遁”。迹桃源,当此晋年,犹谓暴秦之地也。假有学穷千载,书总五车,见良直而不觉其善,逢牴牾而不知其失,葛洪所谓藏书之箱箧,《五 经》之主人。而夫子有云:虽多亦安用为?其斯之谓也。一本误会下条。   夫邹好长缨,齐珍紫眼,斯皆一时所尚,非百王不易之道也。至如汉代《公羊》,擅名《三传》,晋年《庄子》,高视《六经》。今并挂壁不行,缀一作 “赘”,非。旒无绝。二句依郭本所定。旧本“挂”误作“蛙”,”   旒”误作“缉”。岂与夫《春秋左氏》、《古文尚书》,虽暂废于一朝,终独高于千载。校其优劣,可同年而语哉?   夫书名竹帛,物情所竞,虽旧作“维”。圣人无私,而君子亦党。盖《易》之作也,本非记事之流,而孔子《系辞》,辄盛述颜子,称其“殆庶”。虽言则 无愧,事非虚美,亦由视予犹父,门人日亲,故非所要言,而曲垂编录者矣。既而扬雄寂寞,师心典诰,至于童乌稚子,蜀汉诸贤,原注:谓严、李、郑、司马 之徙。《太玄》、二字带笔。《玄》主数,不衡人。《法言》,恣加褒赏,虽内举不避,而情有所偏者焉。夫以宣尼睿。哲,子云参圣,在于著述,不能忘私, 则自中庸以降,抑可知矣。如谢承《汉书》偏党吴、越,魏收《代史》盛夸胡塞,复焉足怪哉?   子曰:“汝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儒诚有之,史亦宜级。盖左丘明、司马迁,君子之史也;吴均、魏收,小人之史也。其薰莸不类,何相去之远哉?   “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史云史云,文饰云乎哉?何则?一有“修”   字。史者固当以好善为主,嫉恶为次。若司马迁、班叔皮,史之好善者也;晋董狐、齐南史,史之嫉恶者也。必兼此二者,而重之以文饰,其唯左丘明乎! 自兹已降,吾未之见游。   夫所谓直笔者,不掩恶,不虚美,书之有益于褒贬,不书无损于劝诫。   但举其宏纲,存其大体而已。非谓丝毫必录,琐细无遗者也。如宋孝王、王劭之徒,其所记也,喜论人帷簿。箔”通。不修。言貌鄙事,讦以为直,吾无取 焉。王本连下条。   夫故立异端,喜造奇说,汉有刘向,晋有葛洪。近者沈约,又其甚一作“比”。也。后来君子,幸为详焉。   昔魏史二字有疑。称朱异二字亦恐误。有口才,挚虞有笔才。故知喉舌翰墨,其辞本异。而近世作者,撰彼口语,同诸笔文。斯皆以元瑜、孔璋之才,而处 丘明、子长之任。文之与史,何相乱之甚乎?   夫载笔立言,名流今古。如马迁《史记》,能成一家;扬雄《太玄》,可传千载。此则其事尤大,记之于传可也。至于一作“如”。近代则不然。   其有雕虫末伎,短才小说,或为集不过数卷,原注:如《陈书。阴铿传》云,有集五卷,其类是也。或著书才至一篇,原注:如《梁书。孝元纪》云,撰《 同姓名人录》一卷,其类是也。莫不一一或作“一二”。列名,编诸传末。   原注:如《梁书。孝元纪》云,撰《研神记》;《陈书。姚察传》云,撰《西征记》、《辨茗酪记》、《后魏书。刘芳传》云,撰《周官音》、《礼记音》; 《齐书。祖鸿勋传》云,撰《晋祠记》。凡此,书或一卷、两卷而已。自余人有文集,或四卷或五卷者,不可胜记,故不具列之。事同《七略》,巨细必书,斯 亦烦之甚者。   子曰:“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人无德而称焉。伯夷、叔齐饿于首阳之下,民一讳一不讳,笔误。到于今称之。”若汉代青翟、刘舍,位登丞相,而班 史无录;姜诗、赵壹,身止计吏,而谢《书》谢承《后汉》。有传。   即其例也。今之修史者则不然,其有才德阙如,而位宦通显,史臣载笔,必为立传。其所一无“所”字。记也,止具其生前历官,殁后赠谥,若斯而已矣。 虽其间伸以状迹,粗陈一二,幺么恒一作“常”。事,曾何足观。始自伯起《魏书》,迄乎皇家《五史》,原注:《五史》谓《五代史》。通多此体。   流荡忘归,《史》、《汉》之风,忽焉不祀一作“嗣”。者一无“者”字。   矣。   卷十九汉书五行志错误第十   班氏著志,牴牾者多。在于《五行》,芜累尤甚。今辄条其错缪,定为四科:一曰引书失宜,二曰叙事乖理,三曰释灾多滥,四曰古学不精。又于四科之中, 疏为杂目,一作“志”,非,类聚区分。一作“别”。编之如后。   第一科   引书失宜者,其流有四:一曰史记、《左氏》,交错相并;二曰《春秋》、史记,杂乱难别;三曰屡举《春秋》,言无定体;四曰书名去取,所记不同。   其志叙言之不从也,先称史记周单襄公告鲁成公曰,晋将有乱。又称宣公六年,郑公子曼满与王子伯廖语,欲为卿。案宣公六年,自《左传》所载也。夫上 论单襄,则持史记以标首;下列曼满,则遗《左氏》而无言。遂令读者疑此宣公,亦旧作”上”。出史记;而不或作“下”,误。云鲁后,奠定何邦。是非难悟, 进退无准。此所谓史记、《左氏》交错相并也。   《志》云:史记成公十六年,公会诸旧讹作“齐”,侯于周。案成公音,即鲁侯也。班氏凡说鲁之某公,皆以《春秋》为冠。何则?。《春秋》者,鲁史之 号。言《春秋》则知公是鲁君。一作“公”。今引史记居先,成公在下,书非鲁史,而公舍鲁名。胶柱不移,守株何甚。此所谓《春秋》、史记杂乱难别也。   案班《书》为志,本以汉为主。在于汉时,直记其帝号谥耳。至于它代,则云某书、某国君,此其大例也。至如叙火不炎上,具《春秋》恒公十四年:次叙 稼穑不成,直云严公原注:“严公”即“庄公”也。汉避明帝讳,故改曰“严”。注旧在后,今移置首见处。二十八年而已。夫以火、稼之间,别书汉、莽之事。 年代已隔,去鲁尤疏。洎乎改说异端,仍取《春秋》为始,而于严公之上,不复以《春秋》建名。遂使汉帝、鲁公,同归一揆。必为永例,理亦可客。在诸异科, 事又不尔。求之画一,其例无恒。一作“常”。   此所谓屡举《春秋》,言无定体也。   案本《志》叙汉已前事,多略其书名。至于服妖章,初云晋献公使太子率师、佩之金玦. 续云郑子臧好为聚鹬之冠,此二事之上,每加《左氏》为首。夫一 言可悉,而再列其名,省则都捐,繁则太甚。此所谓书名去取,所记不同也。   第二科   叙事乖理者,其流有五:一曰徒发首端,不副征验;二曰虚编古语,讨事不终;三曰直引时谈,竟无它述;四曰科条不整,寻绎难知;五曰标举年号,详略 无准。   《志》曰:《左氏》昭公十五年,晋籍谈如周葬穆后。既除丧而燕。《传》作“宴”,下同,叔向曰:王其不终乎!吾闻之,所乐必卒焉。今王一岁而有三 年之丧二焉’,于是乎与丧宾燕,乐忧甚矣。礼,王之大经也。一动而失二礼,无大经矣,将安用之。案其后七年,王室终如羊舌所说,此即其效也,而班氏了 不言之。此所谓徒发首端,不副征验也。   《志》云:《左氏》襄公二十九年,晋女齐语智伯曰:齐高子容、宋司徒皆将不免。子容专,司徒侈,皆亡家之主也。专则速及,侈则将以力毙。   九月,高子一作“止”。出奔北燕。所载至此,更无他说。案《左氏》昭公二十年,宋司徒奔陈。而班氏采诸本传,直写片言。阅彼全书,唯征半事。   遂令学者疑丘明之说,有是有非;女齐之言,或得或失。此一多“明”字。   所谓虚编古语,讨事不终也。   《志》云:成帝于鸿嘉、永始之载,好为微行,置私田于民间。谷永谏曰:诸侯梦得田,占为失国。而况王者蓄私田财物,为庶人之事乎。已下弗云成帝悛 与不悛,谷永言效与不效。谏词虽具,诸一作”而”。事阙如。此所谓直引时谈,竟无它述者也。   其述庶征之恒寒也,先云釐“釐”即“僖”也,有原注,在《杂驳》篇。   公十年冬,大雨雹。今《志》作“雪”,疑唐初本作“雹”。随载刘向之占,次云《公羊经》曰“大雨雹”,续书董生之解。   案《公羊》所说,与上奚殊,而再列其辞,俱云“大雨雹”而已。一脱“已”字。又一改作“入”,非。此科始一脱”始”字,一作“又”字。言大雪与雹, 继言殒霜杀草,起自春秋,讫一作“终”。乎汉代。其事既尽,仍重叙雹灾。   分散相离,断绝无趣。夫同是一类,而限成二条,二句指釐十年。首尾纷拏,而旧脱”而”字。章句错糅。此统指全文。此所谓科条不整,寻绎难知者也。   夫人君改元,肇自刘氏。史官所录,须存几例。案斯《志》之记异也,首列元封年号,不详汉代何君;次言地节、河平,具述宣、成二帝。原注:宣帝地节 四年,成帝河平二年,其纪年号如此。武称元鼎,每岁皆书;原注:始云元鼎二年,又续云元鼎三年。案三年宜除元鼎之号也。哀曰建平,同年必录。原注:始 云哀帝建平三年,续复云哀帝建平三年。案同是一年,宜云是岁而已,不当重言其年也。此所谓标举年号,详略无准者也。   第三科   释灾多滥者,一脱“者”字。其流有八:一曰商榷前世,全违故实;二曰影响不接,牵引相会;三,曰敷演多端,准的无主;四曰轻持善政,用配妖祸;五 曰但伸解释,不显符应;六曰考核虽谠,义理非精;七曰妖祥可知,寝默无说;八曰不循经典,自任胸怀。   《志》云:“史记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九鼎震。”“是岁,韩、魏、赵篡晋而分其地,威烈王命以为诸侯。天子不恤同姓,而爵其贼臣,天下不附矣。”案 周当战国之世,微弱尤甚。故君疑窃斧,台名逃债。正一有”可”   字。比夫泗上诸侯,附庸小国者耳。至如三晋跋扈,欲为诸侯,虽假王命,实由己出。譬夫近代莽称安汉,匪平帝之至诚;卓号太师,岂献皇之本愿。   而作者苟责威烈以妄施爵赏,坐贻妖孽,岂得谓此三字,一作“谓得”二字。   “人之情伪,尽知之矣”一无“矣”字。者乎!此所谓商榷前世,全违故实也。   《志》云:昭公十六年九月,大零。先是,昭母夫人归氏薨,昭不戚,而大一无“大”字,下同,蒐于比蒲。又曰:定公十二年九月,大雩。先是,公自侵 郑归而城中城,二大夫围郓。案大旧衍“夫”字。蒐于比蒲,昭之十一年。城中城、围郓,定之六年也,其二役去雩,皆非一载。夫以国家恒一作“常”。事, 而坐延灾告,岁月既遥,而方闻响一作“感”。应。斯岂非乌有成说,扣寂为辞者哉!此所谓影响不接,牵引相会也。   《志》云:严公“严”谓“庄”,原旧注在此。七年秋,大水。董仲舒、刘向以为严母姜与兄齐侯淫,共杀桓公。严释父旧讹作“公”。仇,复娶齐女,未 入而先与之淫,一年再出会,于道逆乱,臣下贱之之旧脱一“之”字。   应也。又云:十一年秋,宋大水。董冲舒以为时鲁、宋比年有一作“为”。   乘丘、鄑之战,百姓愁怨,阴气盛,故二国俱水。原注:谓七年鲁大水,今年宋大水也。案此说有三失焉。何者?严公十年、十一年,公败宋师于乘丘及■。 夫以制胜克敌,策勋命赏,可以欢一无“以”字。“欢”,一作“祈”。   荣降福,而反愁怨贻灾邪?其失一也。且先是数年,严遭大水,原注:亦谓七年。校其时月,殊在战前。而云与宋交兵,故二国大水,其失二也。况于七年 之内。已释水灾,始以齐女为辞,终以宋师为应。前后靡定,向背何依?   一作“倚”。其失三也。夫以一灾示眚,而三说竟兴,此所谓敷演多端,准的无主一有“者”字,也。   其释“厥咎舒,厥罚恒燠”,以为其政弛慢,失在舒缓,故罚之以燠,冬而亡冰。   寻其解《春秋》之无冰也,皆主内失黎庶,外失诸侯,不事诛赏,不明善恶,蛮夷猾夏,天子不能讨,大夫擅权,邦君不敢制。若斯而已矣。次至武帝元狩 照“志”改,旧作“元封”。六年冬,亡冰,而云先是遣卫、霍二将军穷追单于,斩首十余万级归,而大行庆赏。上又闵悔一作“恤”。勤劳,遣使巡行天下, 存赐鳏寡,假一多“贷”字。与乏困,此二字,或作“之因”。   举遗逸独行君子诣行在所。郡国有以为便宜者,上丞相、御史以闻。于是天下咸喜。案汉帝其武功文德也如彼,其先猛后宽也如此,岂是有懦弱凌迟之失, 而无刑罚戡定之功哉!何得苟以无冰示灾,便谓与昔人同罪。矛盾自己,始末相违,岂其甚邪?此所谓轻持善政,用配妖祸也。   《志》云:孝昭元凤三年,太山有大石立。睦孟以为当有庶人为天子者。   京房《易传》云:“太山之石颠而下,圣人受命人君虏。”又曰:石立于山,同姓为天下雄。案此当是孝宣皇帝即位之祥也。夫宣帝出自闾阎,坐登宸极, 所谓“庶人受命”者也。以曾孙血属,上纂皇统,所谓“同姓一多“之”字,雄”者也。昌邑见废,谪居远方,所谓“人君虏”者也。班《书》载此征祥,虽具 有剖析,而求诸后应,曾不缕陈。叙事之宜,岂其若是?苟文有所阙,则何以载一作“成”。言者哉,此所谓但申解释,不显符应也。   《志》云:成帝建始三年,小女陈持弓,年九岁,走入未央宫。又云:绥和二年,男子王褒入北司马门,上前殿。班《志》虽已有证据,言多疏阔。   今聊演而申之。案女子九岁者,九一脱“九”字。则阳数之极也。男子王褒者,王则巨君之姓也。入北司马门上前一少”前”字。殿者,王莽始为大司马, 至哀帝时就国。帝崩后,仍此官,因以篡位。夫人一无”人”字。入司马门而上殿,亦由作“犹”。从大一少“大”字。司马而升一作”登”。极。   灾祥示兆,其事甚明。忽而不书,为略何甚?此所谓解释虽谠,义理非精也。   《志》云:哀帝建平四年,山阳女子田无啬怀妊,二宇刘补。未生二字今依《志》补。二依《志》改。旧作“三”。月,儿啼腹中。及生,不举,葬之陌上。 三日,人过闻啼声。母掘土收养。寻本《志》虽述此妖灾,而了无解释。案人从胞至育,含灵受气,始末有成一作“恒”,数,前后有定准。   此何待言,毋乃累笔,至于一无“于”字。在孕甫尔,遽发啼声者,亦由作“犹”,下同。物有基业未彰,而形象已兆,即王氏篡国之征。生而不举,葬而 不死者,亦由物有期运已定、非诛翦所平、即王氏受命之应也。又案班云一作“志”,下多“以”字。小女陈持弓者,陈即莽之所出;此语班《志》所有。如女 子田无啬者,田故莽之本宗。此意班《志》未言,事既同占,言无一概。岂非唯知其一,而不知其二者乎?此所谓妖祥可知,寝默无说也。   当春秋之时,诸国贤俊多矣。如沙鹿《传》作“鹿”,《志》作“麓”。   其坏,梁山云崩,鷁退蜚于宋都,龙交斗于郑水。或伯宗、子产,具述其非妖;或卜僵、史过,《传》作”周内史叔兴”。盛言其必应。盖于时有识君子, 以为美谈。故左氏书之不利,贻厥来裔。既而古今路阻,闻见壤隔,至汉代儒者董仲舒、刘向之徒,始别构异闻,辅申它说。以兹后学,陵彼先贤,盖今谚所谓 “季与厥昆,争知嫂讳”者也。“知嫂”五字,一作“私嫂者”   三字,谬。原注:今谚曰:“弟与兄,争嫂字。”以其名鄙,故稍文饰之。   一失此注。而班《志》尚舍长用短,捐旧习新,苟出异同,自矜魁博,多见其无识者矣。此所谓不循经典,自任胸怀也。   第四科   古学不精者,其流有三:一曰博引前书,网罗不尽;二曰兼采《左氏》,遗逸甚多;三曰屡举旧事,不知所出。   《志》云:庶征之恒一作“常”。风,刘向以为《春秋》无其应。刘歆以为釐十六年,《左氏传》释六鶂同“鹢”。退飞是也。案旧史称刘向学《谷梁》, 一有“刘”字。歆学《左氏》。既祖习各异,而闻见不同,信矣。而周木斯拔,郑车偾济,风之为害,备于《尚书》、《春秋》。向则略而不言,歆则知而不传。 恐当作“博”。又详言众怪,历叙群妖。述雨牦为灾,而不录赵毛生地;书异鸟相育,而不载宋雀生鹯. 斯皆见小忘大,举轻略重。盖学有不同,识无通鉴故也。 且当炎汉之代,厥异尤奇。若景当作”武”。帝承平,赤风如血;于公在职,亢阳为旱。惟一作”在”。纪与传,各具其详,在于《志》中,独无其说者,何哉? 此所谓博引前书,网罗不尽也。   《左传》云:宋人逐猰《志》作“■”。狗,华臣出奔陈。又云:宋公子地旧误作“它”,下同。有白马,景公夺而朱其尾鬣。地弟辰以萧叛。班《志》书 此二事,以为犬马之祸。原注:此二事是班生自释,非引诸儒所言。   案《左氏》所载,斯流实繁。如季氏之逆也,由斗鸡而傅介;卫侯之败也,因养鹤以乘轩。曹亡首于获雁,郑弑旧作“杀”。萌于解鼋。郄传作“郤”。   至夺豕而家灭,华元杀原作“煞”,一作“烹”。羊而卒奔。此亦一讹“言”。   白黑之祥,羽毛之孽。何独舍而不论,唯征犬马而已。此所谓兼采《左氏》,遗逸甚多也。   案《太史公书》自《春秋》已前,所有国家灾眚,贤哲占候,皆出于《左氏》、《国语》者也。今班《志》所引,上自周之幽、厉,下终鲁之定、哀。   而不云《国语》,唯称史记,岂非忘本询末,逐近弃远者乎?此所谓屡举旧事,不知所出也。   所定多目,凡二十或讹“一十九”,或讹“二十九”。种。但其失既众,不可殚论。故每目之中,或时举一事。庶触类而长,他皆可知。又案斯志之作也, 本欲明吉凶,释休咎,惩恶劝善,以戒将来。至如春秋已还,汉代而往,其间日蚀、地震、石陨、山崩、雨雹、雨鱼、大旱、大水,犬一作“鸡”,与注不应。 豕为祸,桃李冬花,多一无“多,字。直叙其灾,而不言其应。   原注:载《春秋》时日蚀三十六,而二不言其应。汉时日蚀五十三,而四十不言其应。又惠帝二年、武帝征和二年、宣帝本始四年、元帝永光三年、绥和二 年,皆地震。陨石凡十一。总不言其应。又高后二年,武都山崩。成帝河平二年,楚国雨雹,大如斧,蜚鸟死。成帝鸿嘉四年,雨鱼于信都,孝景之时,大旱者 二。昭、成二代,大雨水三。河平元年,长安有如人状,被甲持兵弩,击之,皆狗也。又鸿嘉中,狗与豕交。惠帝五年十月,桃李花,枣实。皆不言其应也,此 乃一作皆”,非。鲁史之《春秋》、《汉书》之帝纪耳,何用复编之于此志哉!昔班叔皮云:司马迁叙相如则举其郡县,著其字。   此三字照班《传》补,旧脱,萧、曹、陈平之属,“陈平之属”四字,亦旧脱,照传补。否则萧、曹亦马迁并时矣。仲舒并时之人,不记其字,或县而不郡, 盖有所未暇也。若孟坚此《志》,错缪殊多,岂亦刊削未周者邪?不然,何脱略之甚也。亦有穿凿成文,强生异义。如蜮之为惑,麋之为迷,陨五石者齐五子之 征,溃旧作“崩”,误。七山者汉七国之象,叔服会葬,郕旧作“成”,非。伯来奔,亢阳所以成妖,郑易许田,鲁谋莱国,食苗所以为祸。诸如此比,一作 “事”。其类弘多。徒有解释,无足观采。知音君子,幸为详焉。   五行志杂驳第十一   鲁文公二年,不雨。班氏以为自文即位,天子使叔服会葬,毛伯赐命,又会晋侯于戚。上得天子,外得诸侯,沛然自大,故致亢阳之祸。案周之东迁,日以 微弱。故郑取温麦,隐三。射王中肩。桓五。楚绝苞茅,僖四。观兵问鼎。宣三。事同列国,变《雅》为《风》。如鲁者、方大邦不足,比小国有余。安有暂降 衰周使臣,遽以骄矜自恃,坐招厥罚,亢阳为怪。一无“为怪”二字。求诸人事,理必不然。天高听卑,岂其若是也。   《春秋》成公元年,无冰。班氏以为其时王札子一误作“子札”,下同。   杀召伯、毛伯。案今《春秋经》札子杀毛、召,事在宣十五年。而此言成公时,未达其说。下去一讹作“云”。无冰,凡有三载。   《春秋》昭公九年,陈火。董仲舒以为陈夏征舒弑君,楚严王原注:“严”   即“庄”也。皆依本书不改其字。下同。托欲为陈讨贼,陈国辟门而待之,因灭陈。陈之臣子毒恨尤甚,极阴生阳,故致火灾。案楚严王之入陈,乃宣十一 年事也。始有蹊田之谤,取愧叔时;一讹作“取讥隗叔”。终有封国之恩,见贤尼父。毒恨尤甚,其理未闻。又一脱“又”字。案陈前后为楚所灭者三,始宣十 一年为楚严王所灭,次昭八年为楚灵王所灭,后哀十七年为楚惠王所灭。今董生误以陈次一脱“次”字。亡之役,是楚始灭之时,遂妄有占候,虚辨物色。寻昭 之上去于宣,鲁易四公;一作“主”。严之下至于灵,楚经五代。虽悬隔顿别,而混杂无分。嗟乎!下帷三年,诚则勤矣。差之千里,何其阔哉!   《春秋》桓公三年,日有蚀之,既。京房《易传》以为后楚严始称王,《志》无“始”字。此用师古《注》语。兼地千里。案楚自武王僭号。邓盟是惧,荆 尸久旧讹“又”。传。亦用师古《注》语。历文、成、缪三王,一作“主”。方至于严。是则楚之为王,已四世矣,何得言严始称之者哉?又鲁桓公薨后,历严、 闵、釐、文、宣,原注:“釐”即“僖”。皆依本书,不改其字也。下同。凡五公而楚严始作霸,安有桓三年日蚀而已应之者邪?   非唯叙事有违,亦自一无“自”字。占候失中者矣。   《春秋》釐公二十九年秋,大雨雹。刘向以为釐公末年,公子遂专权自恣,至于弑君,阴胁阳之象见。釐公不悟,遂后二年杀公子赤,立宣公。   案遂之立宣杀子赤也,此乃文公末代。辄谓僖公暮年,世实“世实”,一作“年世”。悬殊,言何倒错?   《春秋》釐公十二年,日有蚀之。刘向以为是时莒灭杞。案釐一无“案”   字,一无“釐”字。十四年,诸侯城缘陵。《公羊传》曰:曷为城?杞灭之。   孰灭之?盖徐、莒也。如中垒所释,当以《公羊》为木耳。一作“尔”。然则作“然而”用。《公羊》所说,不如《左氏》之详。《左氏》襄公二十九年, 晋平公时,杞尚在云。”在”,一作“存”。旧赘二“云”字。   《春秋》文公元年,日有蚀之。刘向以为后晋灭江。案本《经》书文四年,楚人灭江。今云晋灭,其说无取。本《志》师古《注》亦云。且江居南裔,与楚 为邻;晋处北方,去江殊远。称晋所灭,其理难通。   《左氏传》鲁襄公时,宋有生女子赤而毛,弃之堤下。宋平公母共姬之御者见而收之,因名曰弃。长而美好,纳之平公,生子曰佐。后宋臣伊一脱“伊”字。 戾,谗太子痤一讹“座”。而杀之。原注:事在襄二十六年。先是,大夫华元出奔晋,原注:事在成十五年:华合比奔卫。原注:事在昭六年。刘向似为时则有 火灾赤眚之明应也。案灾祥之作,将应后来:事迹之彰,用符前兆。如华元奔晋,在成十五年,参诸弃堤,实难符会。又合比奔卫,在昭六年,而与元奔,一作 “华元奔晋”。俱云“先是”。惟前与后,事并相违者焉。   《春秋》成公五年,梁山崩。七年,鼷鼠食郊牛角。襄公十五年,日有蚀之。董仲舒、刘向皆以为自此前一无“前”字。后,晋为鸡泽之会,诸侯盟,大夫 又盟。后为湨音读如“葛”。梁之会,诸侯一多“不”字。在而大夫独相与盟,君若缀旒,不得举手。又襄公十六年五月,地震。刘向以为是岁三月,大夫盟于 ■梁,而五月地震矣。又其二十八年春,无冰,班固以为天下异者。襄公时,天下诸侯之大夫,皆执国权,君不能制,渐将日甚。原注:《谷梁》云:“诸侯始 失政,大夫执国权。”又曰:诸侯失政,大夫盟。   政在大夫,大夫之不臣也。案春秋诸国,权臣可得言者,如三桓、六卿、田氏而已。如鸡泽之会、■梁之盟,其臣岂有若向之所说者邪?然而《谷梁》谓一 作“为”。大夫不臣,诸侯失政。《谷梁传》作“正”,前注同。讥其无礼自擅,在兹一举而已。非是如一作“知”,非。“政由宁氏,祭则寡人”,相承世官, 遂移国柄。若斯之失也,若董、刘之徒,不窥《左氏》,直凭二传,遂广为它说,多肆奓陟加切。或误作“大多”二字,或改作“侈”,并非。言。仍云“君若 缀旒”,“臣将日甚”,何其妄也。   《春秋》昭十七年六月,日有蚀之。董仲舒以为时宿在毕,晋国象也。   晋厉公诛四大夫,失众心,以弑死。后莫敢复责一有“其”字。大夫,六卿遂相与比周,专晋国,晋君还事之。   案一脱“案”字。晋厉公所尸唯三郤耳,何得云诛四大夫者哉?又州满既死,原注:今《春秋。左氏》本皆作“州蒲”,误也。当为州满,事具王劭《续书 志》。悼公嗣立,选六官者皆获其才,一作“事”。逐七人者尽当其罪。以辱及扬干,将诛魏绛,览书后悟,引愆授职。此则生杀在已,宠辱自由。故能申五利 以和戎,驰三驾以挫楚。威行夷夏,霸复文、襄。而云不复责大夫,何厚诬之甚也。自昭公谓晋昭公,已降,晋政多门。如以君事臣,居下僭上者,此乃因昭之 失,渐至陵夷。匪由惩厉之拭,自取沦辱也。岂可辄持彼后事,用诬先代者乎?   哀公十三年十一月,有星孛于一无“于”字。东方。董仲舒、刘向以为周之十一月,夏九月,日在氏。出东方者,轸、角、亢也。或曰:角、亢,大国之一 无“之”字。象,为齐、晋也。其后田氏篡齐,六卿分晋。案星孛之后二年,《春秋》之《经》尽矣。又十一年,《左氏》之《传》尽矣。自《传》尽后八十二 年,齐康公为田和所灭。又七年,晋静公为韩、魏、赵所灭。上去星孛之岁,皆出百余年。辰象所缠,氛祲所指,着一作“共”。相感应,何太疏阔者哉?且当 《春秋》既终之后,《左传》未尽之前,其间卫弑君,越灭吴,鲁逊越,旧衍“云云”二字。贼臣逆子破家亡国者多矣。此正得东方之象,大国之征,何故舍而 不述,远求他代者乎?又范与中行,早从殄灭。智入战国,继踵云亡。辄与三晋连名,总以六卿为目,殊为谬也。   寻斯失所起,可以意恻;何者?二传所引,事终西狩获麟。《左氏》所书,语连赵襄灭智。汉代学者,唯读二传,不观《左氏》。故事有不周,言多脱略。 且春秋之后,战国之时,史官阙书,年祀难记。而学者遂疑篡齐分晋,时与鲁史相邻。故轻引灾祥,用相符会。白圭之玷,何其甚欤?   《春秋》釐公三十三年十二月,陨霜不杀草。其下刘向占牵及三家逐昭公之文。成公五年,梁山崩。刘向占亦及三家逐鲁昭。七年,鼷鼠食郊牛角。   刘向以似脱“为”字。其后三家逐鲁昭公,卒死于外之象,单述一占,括上三灾。案乾侯之出,事由季氏。孟、叔二孙,本所不预。况昭子以纳君不遂,发 愤而卒。论其义烈,道贯幽明。定为忠臣,犹且无愧;编诸逆党,何乃厚诬?夫以罪由一家,而兼云二族,以此题目,何其滥欤?   《左氏传》昭公十九年,龙斗于郑时门之外洧渊。刘向以为近龙孽也。   郑,小国,摄乎晋、楚之间,重以强吴,郑当其冲,不能修德,将斗三国,以自危亡。是时,子产任政,内惠于民,外善辞令。以交三国,郑卒亡患,此能 以德销灾之道也。案昭之十九年,晋、楚连盟,干戈不作。吴虽强暴,未拢诸华。郑无外虞,非子产之力也。又吴为远国。僻在江于,必略中原,当以楚、宋为 始。郑居河、颍,地匪夷庚,谓当要冲,殊为乖角。求诸地理,不其爽欤?   《春秋》昭公十五年六月,日有蚀之。董仲舒以为时宿在毕,晋国象也。   又云:旧作“云云”,误。“日比再蚀,其事在《春秋》后,故不载于《经》。”   案自昭十五旧作“四”,误。年,迄于获麟之岁,其间日蚀复有九旧误“七”,下同。焉。事例本《经》,披文立验,安得云再蚀而已,又在《春秋》之后 也?且观班《志》编此九蚀,其八旧误“六”。皆载董生所占。复不得言董以事后《春秋》,故不存编录。再思其语,三覆所由,斯盖孟坚之误,非仲舒之罪也。   《春秋》昭公九年,陈火。刘向以为先是陈侯之弟招杀陈太子偃师,楚因灭陈。《春秋》不与蛮夷灭中国,故复书陈火也。案楚县中国以为邑者多矣,如邑 有宜见于《经》者,岂可不以楚为名者哉?盖当斯时,陈虽暂亡,寻复旧国,故仍取陈号,不假楚名。独不见郑裨灶之说乎?裨灶之说一脱此五字。斯灾也,曰 :“五年,陈将复封。封五十二年而遂亡。”此其效也。   一脱此四字。自斯而后,若颛顼之墟,宛丘之地,如有应书于国史者,一无“者”字。岂可复谓之陈乎?   卷二十暗惑第十二   夫人识有不烛,神有不明,则真伪莫分,邪正靡别。昔人一无“人”字。   有以发绕炙,误其国君者,有置毒于胙,诬其太子者。一有“矣”字。夫发经炎一作“炙”。炭,必致焚灼,毒昧经时,无复杀害。而行之者伪成其事,受 之者信以为然。故使见咎一时,取怨千载。夫史传叙事,亦多如此。其有道理难凭,欺诬可见,如古来学者,莫觉是非,盖往往有焉。今聊举一二,加以驳难, 列之于左。   《史记》本纪曰:瞽叟使舜穿井,为匿空旁出。瞽叟与象共下土实井。   瞽叟、象喜,以舜为已死。象乃止舜宫。   难曰:夫杳冥不测,变化无恒,兵革所不能伤,网罗所不能制,若左慈易质为羊,刘根窜形入壁是也。时无可移,祸有一作“所”。必至,虽大圣所不能免, 若姬伯拘于羑里,孔父厄于陈、蔡是也。然俗之愚者,皆谓彼幻化,是为圣人。岂知圣人智周万物。才兼百行,若斯而已,与夫方内之上,有何异哉!如《史记 》云重华入于井中,匿空出去。此则其意以舜是左慈、刘根之类,非姬伯、孔父之徒。苟识事如斯,难以语夫圣道矣,且案太史公云:旧脱“云”字。黄帝、尧、 舜轶事,时时见于他说,余择其言尤雅者,著为本纪书首:若如向之所述,岂可谓之一无“之”字。雅邪?   又旧本自此以下,节首并有“又”字,一本皆无。今从旧本,《史记。滑稽传》:孙叔敖为楚相,楚王以霸。病死,居数年,其子穷困负薪。优孟即为孙叔 敖衣冠,抵掌谈语。岁余,象孙叔敖,楚王及左右不能别也。庄王置酒,优孟为寿,王大惊,以为孙叔敖复生,欲以为相。   难曰:盖语有之:“人心不同,有如其面。”故窊旧作“窳”。隆异等,修短殊姿,皆禀乏自然,得诸造化。非由仿效,俾有迁革。著想滞。如优孟之象孙 叔敖也,衣冠谈说,容或乱真,眉目口鼻,如何取类?而楚王与其左右,曾无疑惑者邪?一作“也”。昔陈焦既亡,累年《吴志》亦作“六日”。   而活;秦谍从缢,六月而苏。顾或讹“须”,一改“遂”。使竹帛显书,古今或作“今古”。称怪。况叔敖之殁,时日已久。楚王必谓其复生也,先当诘其 枯骸再肉所由,阖棺重开所以。又是滞语。岂有片言不接,一见无疑,遽欲加以宠荣,复其禄位!此乃类梦中行事,岂人伦所为者哉!   又《史记。田敬仲世家》曰:田常成子以大斗出贷,以小斗收。齐人歌之曰:“妪乎采芑,归乎田成子”。   难曰:夫人既从物故,然后加以易名。田常见存,而遽呼以谥,此之不实,明一作“昭”。然可知。又案《左氏传》,石碏曰!“陈桓公方有宠于王。”《 论语》,陈司败问孔子:“昭公知礼乎?”同《史记》文。《史记》,家令说太上皇曰:“高祖虽子,人主也。”诸如此说,其例皆同。然而事由过误,易为笔 削。若《田氏世家》之论成子也,乃结以韵语,纂成歌词,欲加刊正,无可厘革。故独举其失,以为标冠云。   又《史记。仲尼弟子列传》曰:孔子既没,有若状似孔子,弟子相与共立为师,师一作“事”。之如夫子。他日。弟子进问曰:“昔夫子当旧作“尝”,行, 使弟子持雨具,已而果雨。”“商瞿年一脱“年”字。长无子,母为此二字一作“欲更”。取室。孔子曰:“瞿年四十后。当有五丈夫子。’已而果然。敢问夫 子何以知此?”旧作“之”。有若默然无史有“以”字。应。   弟子起曰:“有子一作“若”。避,史有“之”字。断句。此非子之坐也!”   难曰:孔门弟子七十二人,柴愚参鲁,宰言游学,俗作“宰我言语”,误。师、商可方,回、赐非俗误作“之”。类。此并圣人品藻,优劣已详,门徒商榷, 臧否又定。如有若者,名不隶于四科,誉无偕于十哲。逮尼父既殁,方取为师。以不答所问,始令避坐。同称达者,何见事之晚乎?且退老西河,取疑夫子,犹 使丧明致罚,投杖谢愆。何肯公然自欺,诈相策一作“承”。   奉?此乃童儿相戏,非复长老所为。观孟轲著书,首陈此说;马迁裁史,仍习其言。得自委巷,曾无先觉,悲夫!   又《史记》、《汉书》皆曰:上自《史记》作“在”,《汉书》作“居”。   洛阳南宫,从复道望见诸将往往相与坐沙中语。《汉书》作“往往数人偶语”。   上曰:“此何语?”留侯曰:“陛下所封,皆故人亲爱,所诛,皆平生雠一作“仇”。忌。《史》、《汉》作“怨”。此属畏诛,故相聚谋反尔。”上乃忧 曰:“为之奈何?”留侯曰:“上平生所憎,谁最甚者?”上曰:“雍齿。”留侯曰:“今先封雍齿,以示群臣。群臣见雍齿封,则人人自坚矣。”   于是上置酒,封雍齿为侯。   难曰:夫公家之事,知无不为,见无礼于君,如鹰鹯之逐鸟雀。案子房之一无“之”字。少也,倾家结客,为韩报雠。一作“仇”。此则忠义素彰,名节甚 著。其事汉也,何为属群小聚一脱“聚”字。谋,将犯其君,遂默然杜口,俟问方对?倘若高祖不同,竟欲无言者邪?且将而必诛,罪在不测。   如诸将屯聚,图为祸乱,密言台上,犹惧觉知;群议沙中,何无避忌?为国当作“图”。之道,必不如斯。然则张良虑反侧不安,雍齿以嫌疑受爵,盖当时 实有其事也。如复道之望、坐沙而语,是说者敷演,妄溢其端耳。   又《东观汉记》曰:赤眉降后,积甲与熊耳山齐云云。所难之指,文中已足。“云云”字疑衍。   难曰:案盆子既亡,弃甲诚众。必与山比峻,则未之有也。昔《武成》云:“前徒倒戈”,“血流漂杵”。孔安国曰:盖言之甚也。如“积甲与熊耳山齐” 者,抑亦“血流漂杵”之徒欤?   又《东观汉记》曰:郭伋为并州牧,行部到西河美稷,有童儿数百,各骑竹马,于道次迎拜。伋问:一有“曰”字,“儿曹何自远来?”对曰:“闻使君始 到,喜,故奉迎。”伋辞谢之。事讫,诸儿送至一作“出”,郭外,问:“使君向日当还?”伋使别驾计日告之。既还,先期一日。伋为违信,止于野亭,须期 乃入。   难曰:盖此事不可信者三焉。案汉时方怕,仪比诸侯,其行也,前驱竟一作“蔽”。野,后乘塞路,鼓吹沸喧,旌棨填咽。彼草莱稚子,龆龀童儿,非唯羞 赧不见,亦自惊惶失据。安能犯驺驾,凌棨帷,首触威严,自陈襟抱?   其不可信一也。又方伯案部,举州振肃。至于墨绂长吏,黄绶群官,率彼吏人,颙然伫候。兼复扫除逆旅,行李有程,严备供具,憩自有所。如弃而不就, 居止无恒,一作“常”。必公私阙拟,客主俱窘。凡为良二千石,固当知人所苦,安得轻赴数童之期,坐失百城之望?其不可信二也。夫以晋阳无竹,古今共知, 假有传檄它方,盖亦事同大夏,访知一作“诸”,商贾,不可多得。况在童孺,弥复难求,群戏而乘,如何克办?其不可信三也。凡说此事,总有三科。三科属 《汉记》言。推而论之,了无一实,异哉!补注:“传檄”恐当作“转致”。   又《魏志。注》:《语林》曰:匈奴遣使人一无“人“字。来朝,太祖令崔琰在座,而已握刀侍立。既而使人问匈奴使者曰:“曹公何如?”对曰:”   曹公美则美矣,而侍立者非人臣之相。”太祖乃追杀使者云云。二字亦赘。   一本止一“云”字,亦衍。   难曰:昔孟阳卧一作“坐”。床,诈称齐后;纪信乘■,矫号汉王。或主遘屯蒙,或朝罹兵革。故权以取济,事非获已。如崔琰本无此意,何得以臣代君者 哉?且凡称人君,皆慎其举措,况魏武经纶霸业,南面受朝,而使臣居君座,君处臣位,将何以使万国具瞻,百寮佥瞩也!又汉代之于匈奴,其为绥抚勤矣。虽 复赂以金帛,给以亲姻,犹恐一脱“恐”字。虺毒不悛,狼心易扰。如辄杀其使者,不显罪名,复何以怀四夷于外藩,建五利于中国?   且曹公必以所为过失,惧招物议,故诛彼行人,将以杜兹谤口,而言同纶綍,声遍寰区,欲盖而彰,止益其辱。虽愚暗之主,犹所不为,况英略之君,岂其 若是?夫刍荛鄙说,闾巷谰旧作“谄”,或作“阔”,并非。言,凡一作“诸”。   如此书,通无击难。而裴引《语林》斯事,编入《魏史。注》中,持彼虚词,乱兹实录。盖曹公多诈,好立诡谋,流俗相欺,遂为此说。盖曹公十七字,一 本失去,一本缀注节末。细按之,定是正文。应置于此。故特申掎摭,辩其疑误者焉。   又魏世诸小书,一讹作“事”。皆云文鸯侍讲,殿瓦皆飞云云。二字赘。   此事列《晋阳秋》之前,亦指曹魏时。   难曰:案《汉书》云:项王叱咤,慑伏千人。然则呼声之极大者,不过使人披靡而已。寻文鸯武勇,远惭项籍,况侍君侧,固当屏气徐言,安能一多“使” 字。檐瓦皆飞,有逾旧作“喻”。武安鸣鼓!且瓦既飘陨,则人必震惊,而魏帝与其群臣焉得岿然无害也?   又《晋阳秋》曰:胡质为荆州刺史,子威自京都一作“师”。省之,见父史有“停厩中”三字。文当摘一“停”字,乃成句。十余日,告归。质赐绢一匹, 为路粮。威曰:“大人清高,不审于何得此绢?”质曰:“是吾俸禄之余。”   难曰:古人谓方牧为二千石者,以其禄有二千石故也。名以定体,贵实甚焉。设使廉如伯夷,介若黔敖,恐当作“娄”。苟居此职,终不患于贫馁者。如胡 威之别其父也,一缣之财,犹且发问,则千石之俸,其费安施?料以牙筹,推以食一作“之借”。箸,察其厚薄,知不然矣。或曰观诸史所载,兹流非一。原注 :如张堪为蜀郡,乘折辕车;吴隐之为广川,货犬待客。并其类也。“张堪”,旧作“张湛”,“货犬”或作“贷米”,并误。必以多为证,则足可无疑。然人 自有身安弊古通“敝”。镪,口甘粗粝,而多藏镪帛,无所散用者。故公孙弘位至三公,而卧布被,食脱粟饭。汲黯所谓齐人多诈者是也。安知胡威之徒,其俭 亦皆如此,而史臣不详厥理,直谓清白当然,一脱“当然”二字。缪矣哉!   又《新晋书。阮籍传》曰:籍至孝。母终,正与人围棋。对者求止,籍留与决。史有“赌”字。既而饮酒二斗,举声一号,吐血数升。及史有“将”   字。葬,食一蒸豚,饮二斗酒。一本“酒”字在“二斗”上。然后临穴,史作“诀”。直言“穷矣!”举声一号,因复吐血数斗。史亦作“升”。毁瘠骨立, 殆致灭性。   难曰:夫人才虽下愚,识虽不肖,始亡天属,必致其哀。但有旧误作“以”。   苴绖未几,悲荒遽辍,如谓本无戚容,则未之有也。况嗣宗当圣善将殁,闵凶所钟,合门惶恐,举族悲咤。居里巷者犹停舂相一作“杵”。之音,在邻伍者 尚申匍匐之救,而为其子者方对局求决,举杯酣畅。但当此际,曾无感恻,则心同木石,志如枭獍者,安有既临泉穴,始知摧恸者乎?求诸人情,事必不尔。又 孝子之丧亲也,朝夕孺慕,盐酪不尝,斯可至于癯瘠矣。如甘旨在念,则筋肉内宽;醉饱自得,一作“支”。则饥肤外博。况乎溺情豚酒,不改平素,虽复时一 呕恸,岂能柴毁骨立乎?已上两驳,理解皆得,苦其烦絮。盖彼阮生者,不修名教,居丧过失,而说者遂言其无礼如彼。又旧讹作“人”。以其志操本一作“尤”。 异,才识甚高,而谈者遂言其至性如此。   惟毁及誉,皆无取焉。   又《新晋书。王祥传》曰:祥汉末遭乱,扶母携弟览,避地庐一作“卢”,误。江,隐居三十余年,不应州郡之命。母终,徐州刺史吕虔檄为别驾,年垂耳 顺,览劝之,乃应召。于时,寇贼充斥,祥率励兵士,频讨破之。时人歌曰:“海、沂之康,实赖王祥。”年八十五,太始五年薨。   难曰:祥为徐州别驾,寇盗充斥,固是汉建安中献帝第三改元。徐州未清时事耳。子玄粘看在此,疑端从此生。有魏受命,凡四十一作“三十”,误。五年, 自丕至陈留王,全魏之数也。陈留即常遗乡公,后谥元帝。上去徐州寇贼充斥,下至晋太始武帝初元,五年,当六十年已上矣。祥于建安中,年垂耳顺,更加六 十一多“六”字。载,至晋太始五年薨,则当年一百二十岁矣。而史云年八十五薨者,何也?如必以终时实年八十五,则为徐州别驾,止可年“年”字一在“五 六”下。二十五六矣。又云其未从官已前,隐居三十余载者,但其初被檄时,止年二十五六。自此而在,安得复有三十余年乎?   必谓祥为别驾在建安后,则徐州清晏,易代频仍,么么窃发,固亦时有,史不悉载耳,胡可臆泥?何得云“于时,寇贼充斥,祥率励兵士,频讨破之”   乎?求其前后,无一符会也。   凡所驳难,具列如右。盖精《五经》者,讨群儒之别义;练《三史》者,征诸子之异闻。加以探赜索隐,然后辨其纰缪。如向之诸史所载则不然,何者?其 叙事也,唯记一途,宜论一理,而矛盾自显,表里相乖。非复牴牾,直成狂惑者尔!寻兹失所起,良由作者情多忽略,识惟愚滞。或采彼流言,不加铨一作“诠”。 择;或传诸缪说,即从编次。用使真伪混淆,是非参错。   盖语曰:君子可欺不可罔。至如邪说害正,虚词损实,小人以为信尔,君子知其不然。又一无“又”字。语曰:信书不如无书。盖为此也。夫书彼竹帛,事 非容易,凡为国史,可不慎诸!   忤时第十三   孝和皇帝时,中宗初谥孝和。韦、武弄权,母媪一作“娼”。预政。士有附丽之者,起家而绾朱紫,予以无所傅会,取摈当时。原注:一为中允,四载不迁。 会天子还京师,朝廷愿从者众。予求番次,在大驾后发日,此二句“后”字错置,当云“予求番次在后大驾发日”。因古本有“因”字,逗留不去,守司东都。 杜门却扫,凡经三载。或有谮予躬为史臣,不书国事,而取乐丘园,私自著述者。由是驿召至京,令专执史笔。于时小人道长,纲纪日坏,仕于其间,忽忽不乐, 遂与监修国史萧至忠等诸官书求退,曰:仆幼闻《诗》、《礼》,长涉艺文,至于史传之言,尤所耽悦。寻夫左史、右史,是曰《春秋》、《尚书》;素王、素 臣,斯称微婉志晦。两京、三国,班、谢、陈、习阐其谟;中朝、江左,王、陆、干、孙纪其历。刘、石僭号,方策委于和、苞,张;未详。宋、齐应箓,惇史 归于萧、沈。亦有汲冢古篆,禹穴残编。孟坚所亡,葛洪刊其《杂记》;休文所缺,荀当作“谢”。   绰裁其《拾遗》。凡此诸家,其流盖广。莫不赜一作“颐”。彼泉讳“渊”   作“泉”。薮,寻其枝叶,原始要终,备知之矣。   若乃刘峻作传,自述长于论才;范晔为书,盛言矜其赞体。斯又当仁不让,庶几前哲者焉。然自策名仕伍,待罪朝列,三为史臣,再入东观,竟不能勒成国 典,此句当与《正史》篇撰《唐书》八十卷、重修《则天实录》三十卷参互活看。贻彼后一脱“后”字。来者,何哉?静言思之,其不可有五故也。   何者,古之国史,皆出自一家,如鲁、汉之丘明、子长,晋、齐之董狐、南史,咸能立言不朽,藏诸名山。未闻藉以众功,方云绝笔。唯后汉东观,大集群 儒,著述无主,条章靡立。由是伯度讥其不实,公理以为可焚,张、衡。蔡邕。二子纠之于当代,傅、玄。范晔。两家嗤之于后叶。今者史司取士,有倍东京。 人自以为荀、袁,家自称为政、骏。谓刘向、歆。每欲记一事,载一言,皆搁笔相视,含毫不断。故头或作“首”。白可期,而汗青无日。其不可一也。   前汉郡国计书,先上太史,副上丞相。后汉公卿所撰,始集公府,乃上兰台。由是史官所修,载事为博。爱自近古,此道不行。史官编录,唯自询采,而左、 右二史,阙注起居,衣冠百家,罕通行状。求风俗于州郡,视听不该;讨沿革于台阁,簿籍难见。虽使尼父再出,犹且成于管窥;况仆限以中才,安能遂其博物! 其不可二也。   昔董狐之书法也,以示于朝;南史之书弑也,执简以往。而近代史局,皆通籍禁门,深居九重,欲人不见。寻其义者,盖由杜彼颜面,防诸请谒故也。然今 馆中作者,多士如林,皆愿长喙,无闻同“■”。舌。倘有五始初成,一字加贬,言未绝口而朝野具知,笔未栖毫而缙绅咸诵。夫孙盛实录,一作“纪实”。取 嫉权门;王劭一作“王韶”。直书,见仇贵族。人之情也,能无畏乎?其不可三也。   古者刊定一史,纂成一家,体统各殊,指归咸别。夫《尚书》之教也,以疏通知远为主;《春秋》之义也,以惩恶劝善为先。《史记》则退处士而进奸雄, 《汉书》则抑忠臣而饰主阙。斯并曩时得失之列,良史是非之准,作者言之详矣。顷史官注记,多取禀监修,杨令公则云“必须直词”,宗尚书则云“宜多隐恶”。 十羊九牧,其令难行;一国三公,适从何在?其不可四也。   窃一作“切”。以史置监修,虽古无式,寻其名号,可得而言。夫言监者,盖总领之义耳。如创纪编年,一作“创立纪年”,一脱“编”字。则年有断限; 草传叙事,则事有丰约。或可略而不略,或应书而不书,此刊削之务也。属词比事,劳逸宜均,挥铅奋墨,勤惰须等。某帙一讹“表”。某篇,付之此职;某传 某志,一作“某纪某传”。归之彼官。此铨配之理也。斯并宜明立科条,审定区域。倘人思自勉,则书可立成。今监之者既不指授,修之者又无遵奉,用使争学 苟且,务相推避,坐变炎凉,徒延岁月。其不可五也。   凡此不可,其流实多,一言以蔽,三隅自反。而时谈物议,安得笑仆编次无闻者哉!比者伏见明公,每汲汲于劝诱,勤勤于课责,或云“坟籍事重,努力用 心”。或云“岁序已淹,何时辍手?”切一作“窃”。以纲维不举,而督课徒勤,虽威以刺骨之刑,勖以悬金之赏,终不可得也。语曰:“陈力就列,不能者止。” 所以比者布怀知己,历抵旧作“诋”。群公,屡辞载笔之官,愿罢记言之职一作“责”。者,正为此尔。   抑又有所未谕,古通“喻”。聊复一二言之。比奉高命,令隶名修史,而其职非一。如张尚书、崔、岑二吏部、郑太常等,既迫以吏道,不可拘之史任。以 仆曹务多闲,勒令专知下笔。夫以惟寂惟寞,乃使记事记言。苟如其例,则柳常侍、刘秘监、徐礼部等,并一脱“并”字,一作“并”。门可张罗,府无堆案, 何事置之度外,而使各无羁束乎!   必谓诸贤载削非其所长,以仆枪枪铰铰,故推为首最。就如斯理,亦有其说。何者?仆少小从仕,早蹑通班。当皇上初临万邦,未亲庶务,而以守兹介直, 不附奸回,遂使官若土牛,弃同刍狗。逮銮舆西幸,百寮毕从,自惟官曹务简,求以留后。居台常谓朝廷不知,国家于我已矣。岂谓一旦忽承恩旨,州司临门, 使者结辙。既而驱驷马入函关,排千门谒天子。引贾生于宣室,虽叹其才;召季布于河东,反增其愧。明公既位居端揆,本音上声。   望重台衡,飞沈属其顾盼,一作“眄”。荣辱由其俯仰。曾不上祈宸极,申之以宠光;佥议搢绅,縻我以好爵。其相见也,直云“史笔阙书,为日已久;石 渠扫第,思子为劳。”今之仰追,唯此而已。   抑明公足下独不闻刘炫蜀王之说乎?昔刘炫仕隋,为蜀王侍读。尚书牛弘尝问之曰:“君王遇子,其礼如何?”曰:“相期高于周、孔,见待下于奴仆。” 弘不悟其言,请闻其义。炫曰:“吾王每有所疑,必先见访,是相期高于周、孔。酒食左右皆餍,而我余沥不餍,是见待下于奴仆也。”仆亦窈不自揆,轻一作 “辄”。敢方于鄙宗。刘炫同姓,故云。何者?求史才则千里降追,语宦途则十年不进。意者得非相期高于班、马,见待下于兵卒乎!   又人之品藻,贵识其性。明公视仆于名利如何哉?当其坐啸洛城,非隐非吏,惟以守愚自得,宁以充诎撄心。但今者黾勉从事,挛拘就役,朝廷厚用其才, 竟不薄加其礼。求诸隗始,其义安施?倘使士有澹雅若严君平,清廉如段干木,与仆易地而处,亦将弹铗告劳,积薪为恨。况仆未能免俗,能不蒂读如“虿”。 芥于心者乎!   当今朝号得人,国称多士。蓬山之下,良直差肩;芸阁之中,英奇接武。   仆既功亏刻鹄,笔未获麟,详此二句,非不草撰者,但未卒业耳。徒殚太官之膳,虚索长安之米。乞已本职,还其旧居,多谢简书,请避贤路。唯明公足下, 哀而许之。   至忠得书大惭,无以酬答。又惜其才,不许解史任。而宗楚客、崔湜、郑愔等,皆恶闻其短,共仇嫉之。俄而萧、宗等相次伏诛,然后获免于难。